國家治理現代化,既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維度和重要內容,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前提條件和重要途徑。標準化工作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有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理論和實踐中,應當如何來認識把握標準化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系,如何更自覺更主動地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呢?一、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一步,從根本上規定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道路和重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方向就是沿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指向,朝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方向,完善和發展一整套完備、穩定、管用的制度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國現行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是20世紀80年代形成和建立起來的,政府與市場的角色錯位,市場主體活力未能充分發揮,既阻礙了標準化工作的有效開展,又影響了標準化作用的有效發揮。所以,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二、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必須深刻認識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內在邏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告訴我們,國家治理體系與國家治理能力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有機整體,國家治理體系從根本上規定了治理能力的內容、結構和治理能力所能達到的上限,而國家治理能力又反過來制約和影響著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只有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與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配套、相協調,才能形成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合力。把國家治理現代化分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兩個方面,破除了以為建好制度就完事大吉的片面認識。這就意味著,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也必須堅持標準體系改革與標準化管理體制改革同步推進,使標準體系與標準化管理體制相配套、相協調,而不能將二者割裂開來。三、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必須遵循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路徑模式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化了對國家治理現代化道路、模式的認識,指明了現代化不是只有一條路徑,道路和模式的選擇須從本國實際出發。大大深刻指出,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因此,我國標準化工作改革,必須堅持國際接軌與適合國情并重,拋棄國情、脫離實際是不可取的,而必須既借鑒發達國家標準化管理的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積極與國際接軌,又自覺結合我國發展實際,積極建立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標準體系和標準化管理體制。四、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必須正確把握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明確了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正確原則:在政府與市場關系上,必須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準確把握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處理不好,國家治理現代化就無從談起。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把目前政府單一供給的現行標準體系,轉變為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共同構成的新型標準體系,便體現了對政府與市場關系的科學定位和正確把握。五、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必須堅持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國,作為現代社會治理的標志與基石,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撐。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必須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同樣必須堅持依法行政,著力加快標準化法治建設,做好標準化重大改革與標準化法律法規修改完善的有機銜接,確保標準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改革始終不偏離法治的軌道。(源自《人民論壇》,作者:杜飛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