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沈雁)《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方案》近日發布。根據方案,到2021年底,浙江全省各設區市的學校及公辦幼兒園食堂、養老機構食堂、農批農貿市場、農村家宴放心廚房等食品安全重點領域,全面納入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公益險范圍,實現全覆蓋。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保險公司作為第三方介入,承擔食品生產經營者民事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以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風險,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
2015年,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出臺了《浙江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要引導保險機構建立保險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提升、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五年來,浙江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作為社會共治內容,圍繞事前、事中、事后服務,建立了一支專兼職技術服務隊伍、提交一份風險評估報告、開發風險管理平臺并建立一個風險數據庫、第一時間參與應急救助、制定一套簡易理賠程序、設立一個公益資金項目的“六個一”舉措。市場監管部門也通過督促、引導使用規范性合同文本,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公益資金項目,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等,強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事前風險,推進風險評估報告規范化、專業化。五年間,全省保費收入累計突破億元,位居全國首位。
根據近日發布的《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方案》,到2021年9月,所有設區市將完成組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運營中心,并有效運作。同時,推動學校及公辦幼兒園食堂、養老機構食堂、農批農貿市場、農村家宴放心廚房等食品安全重點領域,納入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公益險范圍。學校、食材供應商實現商業保險全覆蓋。(來源:中國青年客戶端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