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闡述地方標準中規范性引用文件編寫應注意的幾個問題。規范性引用文件是標準的規范性一般要素,也是一個可選要素。規范性引用文件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引導語;另一部分是文件清單。規范性引用文件應在文本中提及。標準起草人在編制標準過程中可能涉及其他專業領域而標準起草人又不能面面俱到,另外為了避免篇幅過長、抄錄錯誤,就直接引用相關標準。因此正確編寫規范性引用文件簡化了標準的編寫工作;方便了標準資料的收集;減少了不必要的編輯性加工和修改;避免了重復寫出引用文件的內容而引起不必要的差錯和標準間的不協調。下面針對地方標準送審稿出現的問題,具體闡述編寫規范性引用文件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一、參考文獻不應列入規范性引用文件規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導語:“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應該理解為只有對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文件,才能列入文件清單中。如果缺少了這些文件就不能順利、無障礙地使用本文件,而我們在編制地方標準過程中,需要查閱很多相關學科的資料及文件,這些文件并沒有在標準中提及,他不能列入文件清單中,應列入參考文件中。這個問題在地方標準送審稿中普遍存在,標準起草人將大量的標準列入規范性引用文件清單中,只是在編寫標準的過程中翻閱、參考過這些文件,并沒有在文本中提及,我們建議將這些標準放入參考文獻中。二、規范性引用文件中標準的引用原則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的標準應是正式批準發布的上級標準和同級標準。從國家技術標準體系層級來看,我國依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4個層級。地方標準可以引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本地區的地方標準,不能引用企業標準及其他地區的地方標準。有些地方標準送審稿中就出現引用了其他省份的地方標準和引用自己企業的企業標準的錯誤。三、注日期引用和不注日期引用的區別在標準中注日期引用文件,應在規范性引用文件清單中給出文件的的年號或版本號,引用其他標準給出標準代號、標準順序號及完整的標準名稱,標準引用應提及到具體的章、條、項及附錄、圖、表的編號;不注日期引用應在規范性引用文件清單中不給出文件的的年號或版本號,引用其他標準應給出標準代號、標準順序號及完整的標準名稱,標準引用應提及。有些地方標準備案稿中注日期引用提及的不具體;不注日期引用提及到具體章、條,把二者概念混肴。四、規范性引用文件列表的排列順序在規范性引用文件列表中標準的排列順序應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按標準順序號排列,行業標準先按字母順序排列,再按標準順序號排列。在國內標準之后,按ISO標準、IEC標準、ISO或IEC有關文件、其他國際標準以及其他國際有關文件順序排列。在同一類標準中,也可參照上述的排列方式依次列出。其他國際標準的排列順序與行業標準的排列順序相同,即先按標準代號的字母順序依次排列,再按標準順序號排列。地方標準備案稿中普遍存在排序問題,經常出現標準起草人將他們認為重要的排在前面或根本沒有章法的隨意排列。五、規范性引用文件中標準應現行有效規范性引用文件中被引用的的條款是起草標準的一部分,因此在決定引用某個標準時,應認真核對所引文件的版本,確認文件是否現行有效。注日期引用標準,應引用最新版本。有些標準起草過程時段很長,應時刻關注引用標準的版本變化,隨時調整起草的標準,最后形成報批稿時,應再一次核對,如發現新版本,研究其適用性,將起草標準進行調整。不注日期引用應確認規范性引用部分,接受文件將來的變化,就可以不注日期引用,引用標準將是最新版本。地方標準備案稿中很多引用標準不是現行標準,是國家、行業標準的討論稿及征求意見稿或即將發布稿。六、規范性引用文件列表內容的準確性規范性引用文件列表內容應準確,否則無法查到文件,影響標準具體操作。規范性引用文件標準號、年代、名稱應正確;標準號、年代、名稱應相符。地方標準備案稿通常所見的錯誤是:注日期引用年代和標準名稱不符,也就是標準更新名稱略有變動,標準起草人沒有及時掌握最新信息。不注日期引用標準號與名稱不符,標準有更新,起草人沒有及時跟進。(作者:李莉、王曼、矯瓏,《學習標準化》擬聘高級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