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GB/T20001《標準編寫規則》在GB/T1.1確立的標準化文件通用規則基礎上,確立了不同類型標準核心技術要素選擇、確定和起草所依據的技術規則。它與GB/T1《標準化工作導則》、GB/T20000《標準化工作指南》、GB/T20002《標準中特定內容的起草》、GB/T20003《標準制定的特殊程序》和GB/T20004《團體標準化》共同構成支撐標準制定工作的基礎性國家標準體系。
二、GB/T20001《標準編寫規則》的構成和主要內容
截至2020年12月,GB/T20001《標準編寫規則》相繼發布了8個部分,覆蓋了術語標準、符號標準、分類標準、試驗方法標準、規范標準、規程標準、指南標準、產品標準等不同類型標準的起草規則。
GB/T20001.1《標準編寫規則 第1部分:術語》規定了術語標準的制定程序和編寫要求。
GB/T20001.2《標準編寫規則 第2部分:符號標準》確立了起草符號標準的原則,規定了符號標準的結構、起草規則以及符號表的編寫細則等方面的內容。
GB/T20001.3《標準編寫規則 第3部分:分類標準》確立了分類標準的結構和分類原則,規定了分類方法和命名、編碼方法和代碼等內容的起草表述規則,以及分類表、代碼表的編寫細則。
GB/T20001.4《標準編寫規則 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確立了試驗方法標準的結構,規定了原理、試驗條件、試劑或材料、儀器設備、樣品、試驗步驟、試驗數據處理、試驗報告等內容的起草規則。
GB/T20001.5《標準編寫規則 第5部分:規范標準》確立了起草規范標準的總體原則和要求,規定了規范標準的結構以及標準名稱、范圍、要求和證實方法等必備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
GB/T20001.6《標準編寫規則 第6部分:規程標準》確立了起草規程標準的總體原則和要求,規定了規程標準的結構以及標準名稱、范圍、程序確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證實方法等必備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
GB/T20001.7《標準編寫規則 第7部分:指南標準》確立了起草指南標準的總體原則和要求,規定了指南標準的結構以及標準名稱、范圍、總則、需考慮的因素和附錄等要素的編寫和表述規則。
GB/T20001.10《標準編寫規則 第10部分:產品標準》確立了起草產品標準所遵循的原則,規定了產品標準的結構、要素的起草要求和表述規則以及數值的選擇方法。
三、創新性及應用
GB/T20001《標準編寫規則》核心技術內容源于我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自主研究成果,在理論和方法兩個層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創新。從理論層面,在標準化概念體系的基礎上,創立了基于標準功能確立核心技術要素的理論;從方法層面,創建了標準技術要素確定的路徑,確立了起草不同類型標準所遵循的基本原則以及核心技術要素(見表1)。與相關國外其他標準相比,所形成的標準編寫規則體系更為完整、規則更為科學適用、標準核心技術要素確立方法更為實用。
表1 不同類型標準起草的基本原則以及核心技術要素
標準類型 |
起草所遵循的基本原則 |
核心技術要素 |
術語標準 |
惟一性原則等 |
術語條目 |
符號標準 |
惟一性原則等 |
符號/標志及其含義 |
分類標準 |
覆蓋完全且不交叉原則、擴展性原則 |
分類和/或編碼 |
試驗標準 |
可重復可再現原則 |
試驗步驟、試驗數據處理 |
規范標準 |
性能/效能原則、可證實性原則 |
要求、證實方法 |
規程標準 |
可操作性原則、可追溯/可證實性原則 |
程序確立、程序指示,追溯/證實方法 |
指南標準 |
指導方向明確原則 |
需考慮的因素 |
產品標準 |
性能原則 |
要求 |
GB/T20001《標準編寫規則》廣泛應用于我國國家、行業、團體等標準的編制、審查、出版全過程,提升了我國標準編制質量與水平;應用于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推動了我國標準體系改革創新;應用于國際標準提案和起草,提高了我國國際標準研制成功率。
GB/T20001《標準編寫規則》具有的技術創新性和產生的廣泛應用價值,得到了業界的一致認可。在2020年度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評選中,《GB/T20001.5—2017標準編寫規則 第5部分:規范標準等7項標準》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
作者:杜曉燕 |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理論戰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