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標準封面有統一格式嗎?能否添加社會團體的logo
或者其他標志性的內容?
建議按照《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試行)》(國質檢標聯[2017]536號)的團體標準封面格式,見圖1。目前已出版的團體標準封面存在多種格式,見圖2。
圖1 團體標準的封面格式1
圖2 團體標準的封面格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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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編號規則是什么?
團體標準編號應符合《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試行)》(國質檢標聯[2017]536號)第十五條要求,團體標準編號依次由團體標準代號、社會團體代號、團體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組成,見圖3。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團體標準順序號”是社會團體發布的團體標準總順序號,并不是自行規定的某一分類領域或某一年份發布的團體標準順序號。社會團體代號由社會團體自主擬定,可使用大寫拉丁字母或大寫拉丁字母與阿拉伯數字的組合。社會團體代號應當合法,不得與現有標準代號重復。例如,T/CAS 115—2015。
圖3 團體標準的編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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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能否根據標準的種類在標準編號上進行區分?
按照團體標準化工作需要,可以在標準號上區分標準的種類。例如,中國技術市場協會團體標準“T/TMAC 004.F—2017”,在標準順序號004后加F,表示該標準為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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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前言應表述哪些內容?
參考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6.1.3規定,前言為必備要素,不應包含要求和推薦,也不應包含公式、圖和表。
(1)標準結構的說明。對于系列標準和分部分標準,在第一項標準或標準的第1部分中說明標準的預計結構;在系列標準的每一項標準或分部分標準的每一部分中列出所有已發布或計劃發布的其他標準或其他部分的名稱。
(2)標準編制所依據的起草規則,例如: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
(3)標準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說明。
(4)有關專利的說明。參考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附錄C給出的要求說明相關信息。
(5)標準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相關信息。
(6)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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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準引言應表述哪些內容?
與前言相比,引言和標準正文的關系更為密切。為了更好地實施和使用標準,建議在引言中給出標準技術內容的特殊信息或有關說明,以及編制該標準的原因。參考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6.1.4規定,引言為可選要素,不應包含要求。如果已經識別出標準涉及專利,則在引言中應當給出相關內容。引言不應編號。當引言的內容需要分條時,應僅對條編號,編為0.1、0.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