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僅對燈具(luminaries)而言,給予其生產商和進口商一年的過渡期,即從2021年2月3日開始,必須遵守埃及標準ES 7823/2020 “電燈和燈具的能效要求”("Energy efficienc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lamps and luminaries")。
2. 僅對燈(lamps)而言,其生產商和進口商將繼續適用埃及標準ES 7823/2014“電燈能效要求”(“Energy efficienc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lamps”)。
該標準此前于2015年3月9日G/TBT/N/EGY/76號通報中說明過。該標準規定了電燈(如鎢絲燈、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高壓氣體放電燈、LED燈)標簽和產品補充信息及能效要求。
應當指出的是:
- 經修訂后,ES 7823/2020與歐盟委員會條例(EU) 874/2012和 (EU) 1194/2012在技術上一致。
- ES 7823/2014與歐盟委員會條例(EU) 1194/2012號和(EU) 874/2012修正案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