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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創新是為了更好地發展,市(地)級標準化工作要借全面貫徹落實《標準化法》和國家即將印發標準化戰略規劃的東風,為最大程度釋放改革紅利而發力。主要把握三個變化。
(一)變主導為引導,政府作用回歸本位
現行的標準體系和管理體制中,政府存在著越位和不到位的現象,而市場的主體作用則沒能很好地得到發揮。在標準制修訂等活動中,政府管得過寬過死,這一點尤為突出地體現在市(地)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產品標準實行審查性備案方面,而在強化對標準實施監督等該管的領域,則由于一些主客觀方面原因沒能管到邊管到底。標準化工作改革基本原則中,首要的一條就是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因此,市(地)級標準化工作應實行工作重心的大轉移,把標準制修訂等該交由市場自主決策的事項堅決放給市場,而把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等應該管的事項徹底管到位,相應地,政府的角色也應實現由嚴厲的審判員到熱情的服務員的華麗轉身。
(二)變“獨唱”為“大合唱”,標準化工作格局調新調強
在人們習慣性思維中,標準化工作是標準化主管部門的事,而標準化主管部門也認為自身應當在地方標準化工作中擔當主角,于是,就形成了標準化工作由標準化主管部門一家“獨唱”的工作格局。《標準化法》強調了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改革基本原則,從而,為構建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新格局指明了方向。今后,在加強政府組織統籌的同時,要強化部門的分工協作,同時,還要引導企事業單位主動作為,鼓勵社會廣泛參與,使標準化工作由主管部門“獨唱”變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合唱”。
(三)變“栽樹”為“造林”,標準體系效用增強
如果把某一項標準的發布實施比作是栽樹的話,那建立標準體系就相當于建造森林。在以往的工作中,往往比較注重某一項標準的發布實施,而忽視有機聯系的標準體系的建立,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標準效用的發揮,今后,市(地)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將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市場主體建立健全遵循市場規律的標準體系。當前,要緊跟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加強社會治理創新等新形勢,建立實時管用的標準體系,并對體系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確保體系的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