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浙江省科技創新發展“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科技創新發展“十四五”規劃
根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開啟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新征程
(一)發展基礎。“十三五”以來,全省深入推進“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始終堅持創新型省份建設一張藍圖繪到底,“互聯網+”、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國字號創新平臺加速集聚,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重大突破,高端創新人才加快匯聚,科技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產學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聯動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加速構建,基本建成創新型省份。區域創新能力居全國第5位、省區第3位,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居全國第3位。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占GDP比重從2015年的2.32%提升到2020年的2.8%,科技進步貢獻率從57%提升到65%,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的比重從37.5%提升到59.6%。但是與先進省份相比,我省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不強、高端創新人才緊缺、重大創新平臺和載體偏少等短板還比較明顯,科技創新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動能不強。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省委十四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四個面向”的要求,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堅持科技自立自強,堅持人才強省、創新強省首位戰略,堅持以數字化改革引領全面深化改革,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實現共同富裕為根本目的,以強化高質量發展科技支撐為主線,用科技現代化牽引全面現代化,用系統觀念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用整體智治提升科技創新治理能力,用超常規舉措打造人才引領優勢、創新策源優勢、產業創新優勢和創新生態優勢,加快構建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為“重要窗口”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三)基本原則。突出六個“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系統推進、提升創新整體效能,更加注重提能造峰、打造創新策源優勢,更加注重協同攻關、搶占技術制高點,更加注重人才為本、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更加注重開放聯動、融入全球創新體系,更加注重數字驅動、提高科技治理能力。
(四)主要目標。到2025年,三大科創高地建設加速推進,基本建成國際一流的“互聯網+”科創高地,初步建成國際一流的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科創高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浙江路徑基本形成,創新體系更加完備,基本形成新型實驗室體系、企業技術創新中心體系、區域性創新平臺體系。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大幅提升,在三大科創高地等領域取得重大創新突破。十聯動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更加優化,涵養全球創新人才的蓄水池加快建設,體制機制改革成效凸顯。科技創新走在全國前列,初步建成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實現重要指標“六倍增六提升”,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到2035年,全面建成三大科創高地,基本建成涵養全球創新人才的蓄水池,全面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全域創新體系,率先形成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創新體制,科技型智能化新生活普及普惠,科技引領現代化的作用進一步彰顯,建成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在世界創新版圖中確立特色優勢,為高水平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奠定堅實基礎,為基本實現有中國特色的共同富裕奮斗目標提供強大動力。
二、著力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加快搶占科技制高點
堅持目標導向、需求導向、問題導向、企業導向,梳理形成以應用研究倒逼基礎研究清單、以基礎研究引領應用研究清單、國產替代清單、成果轉化清單等四張清單,實施“尖峰、尖兵、領雁、領航”四大攻關計劃,解決一批“卡脖子”問題,取得100項填補空白、引領未來的重大成果。
(一)重大科學問題。重點開展智能計算、新一代通信網絡、新一代智能芯片、量子信息、精準醫療、新藥創制與醫療器械、前沿新材料、精密制造、低碳能源、綠色化工與環境治理、農業生物性狀、海洋資源綠色開發與災害防治、數理力學等基礎研究。
(二)重大技術領域。重點開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命健康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制造與重大裝備技術、現代能源技術、現代農業技術、生態環境與公共安全技術、海洋技術、現代服務業技術、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技術等基礎研究。
三、加快構筑高能級創新平臺體系,努力打造創新策源優勢
(一)舉全省之力推動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建設原始創新策源地。圍繞打造面向世界、引領未來、服務全國、帶動全省的創新策源地,聚焦建設綜合性科學中心,集中力量建設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支持杭州高新區、杭州市富陽區、德清縣成為聯動發展區。加大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主動布局力度,突破一批重大科學難題和前沿科技瓶頸,催生一批領跑國際的重大標志性成果,提升硬核科技原創力。引進集聚國際頂尖科學家和人才團隊,集聚世界級創新型領軍企業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研發機構。到2025年,國家級研發機構與平臺達到50家,省級新型研發機構達到20家;專利合作條約(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達到1000件;新引進國內外頂尖人才、領軍人才350人。
(二)大力打造全省技術創新策源地。深度融入長江經濟帶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加快建設G60科創走廊(浙江段),打造推動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重要科技創新策源地。支持寧波甬江科創大走廊聚焦新材料、智能經濟領域,溫州環大羅山科創走廊聚焦生命健康、智能裝備領域,嘉興G60科創走廊聚焦數字科創,浙中科創大走廊聚焦信創產業和智聯健康產業,打造各具特色的科創高地。推動紹興、臺州灣科創走廊建設,謀劃建設湖州、衢州、舟山、麗水等科創平臺。
(三)推動高新區打造產業創新高地。推進杭州、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環杭州灣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科技創新中心、新材料國際創新中心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高地。全面提升全省高新區科技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打造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到2025年,新增國家高新區5家以上,實現設區市國家高新區全覆蓋、工業強縣省級高新區全覆蓋;杭州、寧波國家高新區進入全國前10位;高新區規上工業增加值、高新技術企業數占全省比重均超過50%,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區內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超過80%。
四、加快培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一)加快構建新型實驗室體系。加快構建由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等組成的新型實驗室體系。支持之江實驗室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圍繞智能感知、智能計算、智能網絡和智能系統等方向開展前沿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攻關,支持西湖實驗室發揮人才和體制機制優勢,圍繞代謝與衰老疾病、腫瘤機制研究等領域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努力打造成為國家實驗室的核心支撐。支持浙江大學建設國家應用數學中心和數學、物理等國家基礎學科研究中心。鞏固提升現有國家重點實驗室,支持浙江大學等爭創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推進良渚、西湖、湖畔、甬江、甌江等省實驗室加快建設,謀劃建設海洋、能源、農業等領域的省實驗室。支持省級重點實驗室開展多學科協同研究,探索組建聯合實驗室和實驗室聯盟。到2025年,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達到60個,建成高水平省實驗室10家,新建省級重點實驗室100家。
(二)加快完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加快構建由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省級企業研發機構等組成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積極爭取綜合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在浙江布點,謀劃創建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布局建設綜合性或專業化的省技術創新中心。推動技術創新中心與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聯動發展,加強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推動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企業研發機構整合提升。到2025年,爭創領域類國家技術創新中心1—2家,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10—15家,新建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100家。
(三)加快推進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支持浙江大學加快頂尖、高峰學科等學科群建設,支持西湖大學創新體制機制、提升國際競爭力,打造國家重大戰略科技力量。支持省重點建設高校創建“雙一流”大學,支持各地引進培育一批學科水平國際一流的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建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基地。聚焦聚力做強特色學科,推動數學、物理等基礎學科和數字經濟、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相關學科建設,支持中國美術學院、寧波大學等省重點建設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學科,鼓勵省重點建設高校沖刺國家“雙一流”或A+學科。堅持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學科建設“三位一體”,推進科教融合、產教融合,支持行業特色高校面向地方需求開展應用技術研究。支持科研院所深化改革,加強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能力建設。到2025年,高水平大學數量達到12所,50個以上學科(領域、方向)達到國家一流學科建設標準,80個以上學科進入基本科學指標數據庫(ESI)學科前1%,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行列。
(四)大力引進培育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鼓勵國內外優勢科技創新主體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支持清華長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寧波材料所、中科院腫瘤與基礎醫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杭州信息技術高等研究院、國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寧波工業互聯網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發揮作用。制定新型科研組織“新銳”計劃,培育一批在行業細分領域單點突破、具備國際領先水平、“高精尖專特新”的新型科研組織。到2025年,全省引進共建高端創新載體200個以上,建設新型研發機構500家(其中省級150家),培育省級“新銳”科研組織300個以上。
(五)加快完善重大科研設施布局。加快建設超重力離心模擬與實驗裝置。加快推進智能計算、新一代工業互聯網系統信息安全、重離子腫瘤精準治療裝置、多維超級感知、超高靈敏極弱磁場和慣性測量、社會治理大數據與模擬推演實驗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裝置)建設,打造大科學裝置集群。支持杭州醫學院(省醫科院)、西湖大學、寧波海關、寧波市第二醫院等建設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支持溫州醫科大學創建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加快“城市大腦”、之江實驗室天樞開源等人工智能開放平臺建設。支持建設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重要種質資源庫、人類遺傳資源庫、中國腫瘤生物樣本庫等重大基礎科研平臺。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裝置)、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加快完善產業協同創新體系,大力促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發展
(一)加速科技型企業倍增提質。加速實施新一輪“雙倍增”行動計劃,形成一批獨角獸企業和創新型領軍企業。加大頭部企業培育力度,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打造“頭部企業+中小微企業+服務環境”創新生態圈。支持企業牽頭組建產學研協同的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引導國有企業發揮體制優勢,開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攻關,全省國有企業研發經費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25年,培育形成100家創新型領軍企業,建設省級創新聯合體20個。
(二)推進科技與產業創新雙聯動。實施產業鏈提升工程,圍繞十大標志性產業鏈,滾動編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清單,加快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和協同創新項目建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水平。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加大重要產品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發展先進適用技術,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多元化。推進優勢產業鏈向中高端躍升,打造一批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加快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按照現代產業集群理念深化改造傳統產業,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按照塊狀經濟、現代產業集群“兩個全覆蓋”的總要求,打造標桿型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
(三)擴大高新技術產業有效投資。實施一批技術含量高、產業輻射帶動性強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推動新基建與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產品、新業態協同融合發展。實施“5G+工業互聯網”工程,加快建設大數據中心等重點新型基礎設施,實施浙江云計算數據中心、5G車聯網高速公路數字孿生平臺等一批重大項目。“十四五”期間,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增速高于固定資產投資增速。
六、大力建設高水平人才隊伍,加快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
(一)實施三大人才高峰支持行動。聚焦三大科創高地建設,繼續深入實施“鯤鵬行動”計劃、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更大力度引進國際頂尖創新人才,構建全球人才蓄水池支撐點。探索建立白名單機制,對列入三大人才高峰支持行動的頂尖人才,在省級重點研發計劃、基金項目、各類創新平臺和科技人才項目中予以持續穩定支持。到2025年,引進集聚國際頂尖創新人才300名(其中青年頂尖創新人才100名),新引進培育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300個(其中省級150個)。
(二)引進培育優秀科技人才團隊。圍繞創新創業全鏈條,實施基礎科學研究人才、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人才、產業技術研發人才、科技創業人才、鄉村振興科技人才、青年科學家等科技人才引進培育行動。持續推進“萬人計劃”,引進培育一批急需科技人才。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視野、戰略思維和創新能力的新型企業家,打造科技浙商隊伍。大力實施“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育更多浙江工匠。加快建設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大力實施海外工程師引進計劃,“十四五”期間新引進海外工程師1400名(其中省級800名)。
(三)大力培養杰出青年科學家。實施青年英才集聚系列行動,打造青年創新創業活力之省。擴大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新增名額全部用于優秀青年人才。在重大任務和項目實施中明確青年科學家參與比例要求。支持青年科學家自由探索,對于青年科學家和首次承擔省級科研項目的研究人員給予優先支持。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設立開放基金,加大對基礎學科和交叉學科青年人才支持力度。辦好世界青年科學家峰會。實施青年科技人才培養“555”行動,“十四五”期間著力解決50個關鍵重大科學問題,重點培養500名青年領軍人才和5000名青年科研人才。到2025年,國家級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達到1000名。
(四)充分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推進全省人才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一批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充分賦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權。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堅決破“四唯”,突出標志性成果、實際貢獻和科學價值的評價,堅持誰用人誰評價,探索引入國際同行評價。全面改革人才計劃遴選方式,探索建立“企業評價+政府獎勵”的人才激勵機制。支持新型研發機構開展人才創新政策試點,打通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人才流動通道。探索通過高校和重大科研平臺留編引才方式,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兼職或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積極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浙落戶創業,標準化推進全省集聚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加快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率
(一)完善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完善以企業需求為導向、重大應用場景為驅動的科技項目形成機制,提升企業等技術需求方在項目凝練和設計中的參與度。完善技術類無形資產掛牌交易、公開拍賣與成交信息公示制度,通過市場發現科技成果價值。支持國家設立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健全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支持試點單位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不低于10年的長期使用權,完善價值實現機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態化路演制度,推廣科技成果市場化定價機制,探索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
(二)構建輻射全國、鏈接全球的技術交易體系。打造網上技術市場3.0版和“浙江拍”品牌,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效率。加快布局海外技術轉移網絡節點,共建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及創新合作中心,加強與國內外重要技術交易節點的互聯互通,促進技術要素跨國界、跨區域流動。引進培育國際技術經理人、國際技術轉移機構,構建專業化技術市場服務體系。構建各類創新主體協同,線上線下結合,覆蓋全省、服務長三角、輻射全國、鏈接全球的技術交易體系。
(三)發展科技創新創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放資源,支持內部創業,促進外部創業。打造創新創業大賽品牌,培育形成更多具有顛覆性的新企業、新業態。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動成果轉化與創業結合。發展具備產業細分領域垂直整合能力的專業化眾創空間,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全鏈條孵化體系。發展科技服務業,鼓勵發展眾創、眾籌、眾包等多種創業服務,壯大創新創業服務專業人才隊伍,推動建設專業化培訓機構。到2025年,建設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200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120個。
(四)實施重大場景應用示范工程。加強前瞻性場景設計,布局技術研發和集成創新任務,形成系統化技術解決方案。以數字核心技術突破為出發點,推動人工智能、區塊鏈、5G/6G等技術在制造、農業、交通等重大場景中的應用,打造一批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應用工程。深入實施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工程,構建首臺套產品大規模市場應用生態系統。
八、加快構建科技開放合作新格局,全力打造區域創新共同體
(一)強化全球科技精準合作。深化與創新大國、關鍵小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及相關國際組織的合作,發揮全球科技精準合作交流會作用,打造全球精準合作升級版。加快國際科技開放合作創新載體體系建設,在國際創新人才密集區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布局一批國際聯合實驗室、企業海外研發中心和海外創新孵化中心,吸引外資機構來浙設立研發機構,鼓勵重點高校、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大科學工程。加強民間科技合作,形成長期、穩定、多元化的溝通交流機制。到2025年,新建海外創新孵化中心、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企業海外研發機構等各類國際科技合作載體100個,組織全球技術對接交流和服務活動100場以上。
(二)加快長三角科創共同體建設。堅持戰略協同、高地共建、開放共贏、成果共享,推進長三角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全面對接上海全球科創中心建設。推進長三角優勢力量和資源協同,積極爭取共建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大科學裝置等重大科技創新基地。聚焦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協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長三角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效能,推進創新券通用通兌。圍繞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高標準打造祥符蕩科創綠谷。支持各地在創新資源富集區設立聯合創新中心,形成省市縣聯動的創新飛地體系。
(三)推進全省域協同創新。全面融入沿海沿江創新發展帶,打造滬甬溫沿海創新發展南翼。以杭州、寧波為創新核心引擎,以創新型城市群為創新增長極,構筑雙核引領、多點輻射、全域聯動的協同創新體系。唱好杭州、寧波“雙城記”,支持杭州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和國家數字經濟示范城市,支持寧波打造全國制造業單項冠軍之城、創建國家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試驗區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推動杭州、寧波進入國家創新型城市前列。提升湖州、嘉興、紹興、金華等國家創新型城市能級,支持溫州、臺州打造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爭創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支持舟山海洋科技創新中心、衢州智造新城和智慧新城、麗水浙西南科創中心建設,加快創新型城市群建設,實現70%以上設區市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探索縣域創新發展新路徑,培育一批國家創新型縣(市)和創新型鄉鎮。
九、全力推進科技賦能品質生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一)加強鄉村振興科技支撐。持續實施新品種選育重大科技專項,自主培育一批突破性品種,努力實現重要農產品的種源自主可控。深入實施“百品萬畝”工程,建設一批優良品種推廣點,每年選擇100個優良品種進行重點發布或推廣,增強全省種業核心競爭力。加快綠色生態種養殖、面源污染治理及營養健康食品加工等技術應用和推廣,保障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推動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工業領域先進技術的跨界融合再創新,加速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方式變革。持續推進農業領域高水平創新創業平臺載體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積極創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改革,構建“1人+1鄉”“1隊+1業”“1家+1縣”“1企+1策”的科技特派員服務格局。到2025年,爭創國家農業科技園區1—2家,新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30家以上,布局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30家。每年省市縣聯動派遣科技特派員1萬名以上。
(二)完善生命健康科技支撐體系。加快構建平戰結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研體系。加快推進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體系建設,推動感染性疾病、兒童健康與疾病、眼耳鼻喉疾病等3家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成為集醫、教、研、產于一體的國家級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在急危重癥、神經系統疾病等優勢領域,積極爭創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推進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推進省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平臺建設,整合提升國家(浙江)新藥安全評價研究中心和省新藥創制、成藥性評價技術等創新服務平臺,培育和發展各類生物醫藥研發服務機構,打造從前端研發到成果轉化的全周期服務鏈。到2025年,新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2家,新建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5家以上。
(三)增強碳達峰碳中和科技支撐。制定實施浙江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行動方案,圍繞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居民生活六大重點領域,開展低碳、脫碳以及負碳關鍵技術研發與推廣,聚焦能源高效開發、節約利用等重大科學問題開展科技攻關,搶占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制高點。在碳排放重點行業和低碳試點地區,加快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助力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全力推進湖州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持續推進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科技支撐藍天、碧水、凈土、清廢行動,加強空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技術研發,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十、縱深推進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構建創新治理體系
(一)堅持數字化改革引領。推進科技創新數字化改革,探索“科技大腦+未來實驗室”的科研新范式,為各類創新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精準創新服務。推進“城市大腦”引領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在城市交通、城市安全和城市服務中的應用。推進“產業大腦”引領生產方式變革,推動“互聯網+”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
(二)健全宏觀統籌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作為重大科技創新組織者的作用,加強跨部門協調,強化綜合部門對科技改革發展的統籌設計與指導,強化行業部門在重大需求凝練、技術推廣應用、行業政策標準制定和科技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技創新決策咨詢制度,發揮科技創新智庫對決策的支持作用。
(三)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機制。引導土地、資金、人才等資源要素向科技創新領域傾斜。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的浙江路徑,推進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高效配置。建立科技資源與平臺載體、頂尖人才、研發投入緊密掛鉤的配置機制,提升科技創新績效。
(四)完善新型科研管理體制。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實行揭榜掛帥、賽馬機制等制度。全面深化“三評”改革,堅定放權賦能,深入推進首席專家負責制、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和里程碑式關鍵節點管理,完善項目過程管理,探索推進一個項目周期“最多查一次”改革。推廣一人一號的“人才碼”,建立全生命周期創新服務機制。
(五)健全科技安全風險防范機制。加強科技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制定完善科技安全基本制度,建立完善科技安全預警監測機制,強化跨行業、跨部門科技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提高科技在重大安全事件中的應急反應能力。完善科技倫理監管制度,強化科技倫理審查與風險評估,健全科技倫理體系。落實科技保密政策法規,強化科技保密管理。
(六)加快科研誠信、科技監督建設。完善科研誠信制度,推進科研誠信信息平臺建設,優化科研誠信分類評價指標,建立覆蓋各類科技活動的誠信記錄體系。健全科研誠信建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推進重大案件聯合調查、聯合懲戒和信息共享,推動長三角區域科研誠信協作。構建科技大監督格局,探索智慧精準監督,推進科技活動全領域、全流程智慧監督平臺建設。推進科技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構建權責清晰、縱橫聯動、閉環運行的監督體系。
(七)推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打造產業基金引領、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科技創新基金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創新,完善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知識產權質押、科技貸款等服務方式,推動科技項目研發保險、知識產權保險、科技創新人才保險等新型科技保險發展,支持更多企業登陸科創板等資本市場。支持金融機構與省內重大科研創新平臺深化合作。支持新技術與新金融深度融合,支持區塊鏈、大數據等領域金融科技企業發展。推動在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區建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支持杭州、嘉興等創建國家級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科創金融發展模式。
(八)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知識產權預警、導航服務,加強關鍵前沿領域的自主知識產權創造和儲備。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建設,加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建設。推進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完善知識產權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支持重點領域標準研制,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
(九)培育創新文化。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發揮科技人員、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公民科學素養和創新意識,推動科技創新重大成果、先進經驗、典型案例向公眾宣傳普及。挖掘“杭州亞運”效應,推進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機制,形成全民創新的社會氛圍。
十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和政策供給,有力保障規劃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領導,推動省委科技強省建設領導小組實體化運作。完善市縣黨政領導科技進步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督查機制。設立科技創新鼎,發布省市縣三級科技創新指數和人才競爭力指數,激勵市縣加快創新發展。
(二)加強政策供給。推動建立完善科技創新、科學技術普及、重大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等法規和政策體系,推進《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等修訂,研究制定率先形成科技創新新型舉國體制浙江路徑的若干意見、基礎研究十年行動方案等。進一步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促進跨部門政策協同,充分發揮系統效應和整體效能。
(三)強化創新投入。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大科研平臺設施建設、重大人才引進“三個千億”工程。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全省財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長15%以上。研究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礎研究投入、企業應用基礎研究投入的長效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向政府科學基金或科技計劃捐贈。鼓勵社會力量設立科學研究基金和科技類非營利機構。
(四)強化監測評估。開展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建立科學的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規劃順利實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