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
根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為全面深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特編制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總體要求
(一)“十三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回顧。
“十三五”時期,我省清單化、標準化、制度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各項工作,構建涵蓋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業創業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全省財政新增財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事業支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水平走在全國前列。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共計114項,地方標準277項,國家級、省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91個,提前全面實現“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
同時,“十三五”期間全省公共服務也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基本公共服務存在地區、領域、人群不均衡;二是非基本公共服務弱項較為明顯,服務質量、服務水平與群眾期待還有一定差距;三是公共服務體制機制改革任重道遠;四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面臨新要求新挑戰。
(二)總體思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題主線,貫徹國家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人民至上、共同富裕,保障基本、均等可及,補強弱項、擴大供給,數字牽引、機制創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全面深化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構建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質量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有力支撐。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更高、供給質效更優、體制機制更全,公共服務數字化改革全面深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率先實現,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務需求得到高水平滿足,成功打造全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要成果。到2035年,建成與共同富裕示范區相適應的高標準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高品質公共服務產品廣泛普及,人的全面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成功打造“重要窗口”的幸福板塊。
二、創新推進共同富裕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
(一)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1.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制度化建設。制定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統籌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效果反饋,定期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分析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全面規范基本公共服務實施發布及服務程序。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強化法治保障。
2.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區域差距。加大向薄弱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投入和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優先向山區、海島等地傾斜。加強大都市區、一體化合作先行區、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公共服務標準統籌,做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置、人員配備有效銜接,進一步縮小全省縣域間、市域間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差距。開展基本公共服務跨區域合作,積極參與長三角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共享。
3.縮小基本公共服務人群差距。健全以流入地為主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化提供機制,推動符合條件的未落戶常住人口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全面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支持政策及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異地結算、錢隨人走等機制,促進有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放心落戶,保障其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務。
4.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差距。加強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一體設計,實行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和建設標準,推進一批公共服務領域城鄉聯動項目,加快補齊農村地區服務設施短板。加大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農村傾斜力度,完善城市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輻射農村配套政策。科學設置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半徑,增強偏遠農村流動服務能力,打造1.5小時偏遠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圈。
(二)推進公共服務數字化改革。
1.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業務協同能力。深化數字社會相關理論研究,迭代升級“浙里辦”,聚焦提升托育、教育、就業、居住、文化等領域辦事體驗,統籌推動數字公共服務各領域流程再造。開展跨部門多業務協同及子場景梳理,制定系統集成清單和數據共享清單,繪制數據集成流程圖和業務集成流程圖,協同推動制度創新和政策供給。
2.迭代升級公共服務數字系統支撐。加快完善數字社會系統建設規范,以應用場景為牽引,以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為基礎,重構數據共享模型和業務系統集成,優化數據共享方式,提升各設區市“城市大腦”的公共服務數據、模塊及應用支撐能力。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全量、全時、全域感知體系,健全數據共享、業務流程、應用開發等技術標準。堅持用管結合,加快政府端公共服務輔助治理模塊開發。
3.全域拓展公共服務數字場景應用。堅持集成創新,按照“V”形迭代模型,打造一批惠企惠民、好用易用的綜合場景,形成“破點—連線—成面—立體”最優方案,推動公共服務整體性優化和系統性重塑。推動數字社會和未來社區融合,加強謀劃大牽引、大改革、一體化、現代化應用場景,率先提供數字生活、數字教育等新服務跨部門協同應用。推廣應用“浙農碼”,加快數字就業、數字救助、數字養老、數字旅游、數字交通等服務直達鄉村,建設鄉村數字公共服務典型應用。
(三)加大公共服務多元化保障。
1.強化公共服務財政保障。夯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財力需求,嚴格規范基本公共服務動態調整機制,建立與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增長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長機制。推進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探索成本分擔和跨區域利益補償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橫向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健全“資源(錢)隨人走”的基本公共服務資源投入機制。
2.推動政府購買服務。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逐步實現由政府或公共部門直接提供服務向購買服務轉變。制定發布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引入競爭機制,明確適合通過政府購買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實現費隨事轉。進一步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定價機制、招投標機制、購買流程和購買服務評估機制,規范公開公共服務購買內容、服務要求、服務流程等。
3.積極發揮國有經濟作用。鼓勵和引導國有經濟以兼并、收購、參股、合作、租賃、承包等形式參與公共服務,進一步明確參與領域和條件,拓寬國有經濟進入渠道,健全國有經濟退出標準和程序。加大對承擔公益類業務的國有資本支持力度,擴大財政資金支持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的規模,重點支持國有經濟從事非營利性或微利活動。完善國有經濟投融資體制,加強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的授信、審貸、還款模式創新,拓寬融資渠道。落實國有經濟參與公共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
4.優化公共服務市場供給環境。統籌用好規劃、土地、稅收、金融等支持政策,以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有序放開市場準入,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簡化審批程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公共服務領域。深化跨地區合作,鼓勵優質公共服務資源提供者跨地區參與服務供給,提高服務效能。有序推進重點領域對外開放,提升醫療、教育培訓、休閑旅游、體育健身等高品質服務能力。強化市場監管,構建責任清晰、多元參與、依法監督的服務質量治理和促進體系。
三、提供普惠安全的幼兒照護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幼有所育。
1.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推進優生優育全程服務,免費開展婚前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產健康指導等服務,建立涵蓋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深化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做好生育保險參保擴面工作。
2.提高嬰幼兒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婦幼服務水平,拓展服務內涵,夯實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推進孕產保健、新生兒訪視和嬰幼兒定期健康檢查,做好嬰幼兒標準化發育監測篩查評估,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規范、保障免疫規劃疫苗供應,提升預防接種管理質量。到2025年,3歲以下嬰幼兒標準化發育監測篩查率達到85%,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5%。
3.提升家庭育兒能力。完善育兒休假制度,全面落實產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鼓勵用人單位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倡導以家庭養育為主,廣泛傳播科學育兒知識,讓每個嬰幼兒家長都能接受科學育兒專業指導服務。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建家庭養育活動小組,多形式提供家庭育兒專業指導服務,健全覆蓋城鄉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網絡。到2025年,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知識普及率達到90%。
4.完善兒童福利保障體系。強化孤殘和困境兒童精準保障,實施孤兒助醫助學工程,擴大困境兒童受益面,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推進孤棄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集中供養,按規定落實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推進城鄉兒童福利設施建設,到2025年每個設區市建有1—2家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縣級兒童福利機構實現優化提質轉型發展,市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全部實體化運行。構建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開展對社會散居孤兒、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和其他未成年人的關愛服務。完善社會組織、社工和志愿者參與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制度。
(二)加快推進幼有善育。
1.加強普惠性托育服務資源供給。創新服務模式,構建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開展國家普惠性托育服務試點,支持多方力量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培育一批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標桿單位。加強幼兒園托班服務供給,加快建設托幼一體的托育機構。支持各類高校與婦幼保健機構共建嬰幼兒照護服務實訓基地,支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到2025年,力爭創建國家級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1—2個、省級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2—3個。
2.加強托育服務規范化建設。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及設施建設相關規范和服務標準,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管理規范和配套政策,保障托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制定存量房屋和設施改造提升為托育場所設施的建設標準,推進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全覆蓋。嚴格實行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
3.推進智慧托育服務。建設托育備案管理平臺,加強托育機構申辦、備案等信息化管理,建立線上備案系統,實現市場監管、民政、教育等部門托育機構登記備案信息互通。加強信用監管,推動育嬰、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專業人才數據采集和共享。
四、提供優質公平的現代教育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學有所教。
1.促進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加快發展公辦幼兒園,扶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完善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優化幼兒園布局規劃,實施普惠性幼兒園擴容工程和農村幼兒園補短提升工程,推進城鄉學前教育共同體建設。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實施公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探索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實施“安吉游戲”推廣計劃,加強幼兒園規范制定和全過程監管,穩妥實施民辦幼兒園分類管理,提高學前教育質量。
2.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建設覆蓋全省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新時代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高質量建設“小而優”鄉村學校,標準化升級義務教育學校,增加城區學位供給,到2025年縣域內融合型、共建型模式的城鄉教育共同體占比達到80%,小學、初中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完善集團化辦學,逐步推進城區學區連片學校集團化辦學或組成辦學聯盟。實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創建行動。落實中小學生減負舉措,依法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實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預計劃。
3.促進普通高中多樣特色發展。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強化綜合素質培養,拓寬綜合實踐渠道,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分類辦學、特色發展,逐步形成區域支撐普通高中特色發展的分類辦學機制,建設一批具有辦學特色的普通高中學校。全面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構建規范有序的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健全行政班與教學班并存的教育教學管理制度。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國家級示范區和示范校建設,按標準對納入資助對象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4.促進特殊教育質量全面提升。推進醫(康)教結合、普特融合,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的特殊教育體系。完成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完善學前段和高中段特殊教育布局,延長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年限。推進融合教育,擴大輕度殘疾兒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推廣“特殊教育學校+衛星班”融合教育模式,完善送教服務制度。探索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康復”“兒童康復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教育”模式。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優化殘疾人職業高中教育布局,創新殘疾人職業教育培養模式,建立多樣化職業教育實訓基地。
(二)加快推進學有優教。
1.高水平發展高等教育。集中力量推進“雙一流”建設,支持浙江大學發揮領頭雁作用、西湖大學建設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學、中國美術學院和寧波大學等高校特色發展,培育一批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實施“登峰學科”建設計劃,突出高校特色學科和特色專業建設,加大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建設力度,建立健全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加強新工科、新農科、新醫科、新文科建設。到2025年,力爭60個左右學科達到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標準。爭取擴大碩士以上學位授權點和研究生培養規模,構建高水平研究生教育體系。實施海內外名校“筑巢引鳳”工程,深化中外合作辦學。優化高等教育布局,穩妥推進獨立學院轉設。
2.融合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構建縱向貫通的職業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實施產教融合“五個一批”建設。打造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加強設區市統籌,優化中職學校和專業布局。實施國家和省“雙高”計劃,加快建設50所省級高水平中職學校和150個高水平專業、15所省級高水平高職學校和30個高水平專業群。穩步推進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扶持符合條件的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試辦職業教育本科專業。深化溫臺國家職業教育創新高地建設城市試點建設。實施技工教育提質增量行動,打造一批高水平技師學院,建設與產業發展相匹配的專業群。對符合條件的中職學校學生免除學費。
3.發展高質量在線教育。升級之江匯教育廣場,提升高校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平臺水平,建設新時代城鄉教育共同體智慧服務平臺、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智慧云平臺,以及高校智慧思政平臺、全民數字學習平臺,構建全國領先的“互聯網+教育”一站式服務平臺。建設數字校園,爭創國家級智慧教育實驗區。建設互聯網學校,推進名校上云,完善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鼓勵教師通過在線教育提供優質資源和個性化服務,將符合條件的校外在線課程資源引入課堂教學。
4.健全終身教育體系。建立靈活轉學、學分認同及認定轉換機制,構建適應終身教育的學習轉換通道,探索各類教育相互銜接貫通的終身教育資歷制度。加強開放大學體系建設,建成覆蓋全省的終身學習網絡和區域性學習中心,增強社區學校、老年學校辦學能力。引導支持社會培訓機構參與終身教育。建設終身教育學分銀行,完善學習成果認定制度,促進不同類型教育成果互認和轉換。開展面向老年人群體的培訓服務,加強云上老年大學建設。
五、提供便捷高效的就業創業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勞有所得。
1.提高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水平。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開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專項活動,提供就業創業信息發布、扶持政策咨詢與受理等服務。實施高質量就業行動,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開展多層次創新培訓和精準服務。實施重點群體穩就業行動,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計劃、就業困難人員精準幫扶計劃,促進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和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充分就業。健全城鄉統籌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強化就業困難人員援助、兜底安置制度,完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機制,抓好零就業家庭的動態清零。
2.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構建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適應勞動者和市場需求的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積極培育浙江工匠,開展“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強重點產業和社會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培養。依托企業培訓中心、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職業院校等,大規模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培訓,支持開展在崗培訓,加大用工服務保障力度。
3.完善工傷失業保險服務。健全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為符合條件人員提供工傷和失業保險待遇,完善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體系,健全工傷預防常態化工作機制,開展工傷認定、醫療費用報銷、勞動能力鑒定等服務。強化工傷保險精準擴面,推進建筑領域按項目參保。加大超齡大齡等困難失業人員保障力度,對大齡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穩步提高失業保險保障水平。
4.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強化勞動關系源頭治理,消除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就業的制度障礙。全面推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提高小微企業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彩虹計劃”,推動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和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實施“浙江安薪”工程,縱深推進“浙江無欠薪”行動。加強勞動用工指導和保障,開展企業勞動用工評估,促進小微企業用工更加規范。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健全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應急調處機制,提高調解仲裁案件處理效能。健全新興行業用工和社保制度。
(二)加快推進勞有厚得。
1.全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創業政策體系,大力支持重點人群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創業,每年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0億元、扶持創業人員3萬人。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到2025年力爭建成國家級示范基地10個。強化創業指導隊伍建設,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劃”,深入開展創業精準服務。深化“奇思妙想浙江行”創業活動,聯動舉辦創業大賽、講師大賽、創業成果展示等活動,培育一批創業典型。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充分挖掘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創業空間和新型靈活就業增長點。鼓勵返鄉入鄉創業。
2.迭代提升數字就業服務。建設“浙就業”公共服務模塊,完善就業服務場景,主動適應企業和群眾的辦事需求,簡化事項辦理流程,推動就業政策應享盡享。推進省人才服務平臺二期建設,深化“人才碼”和“引才云”建設,加強服務事項和服務資源歸集,建設全省統一的人才流量入口、人才服務樞紐和人才數據后臺。
3.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引導企業完善技術工人工資分配制度,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拓展從業人員增收空間,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完善企業薪酬調整和工資指導信息發布制度。引導企業工資分配向高層次人才傾斜,探索實行項目工資、協議工資和年薪制等薪酬方式。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與經濟增長及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的聯動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六、提供舒適品質的城鄉宜居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住有所居。
1.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機制和支持政策,鼓勵因地制宜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聚焦公租房精準保障,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住房保障,實現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做好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培育試點,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公共服務享受上具有同等權利。健全住房租賃管理制度,落實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制度,構建穩定住房租賃關系。
2.加強住房改造服務。加快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老舊小區環境品質、設施功能和配套服務水平。穩妥實施城鎮棚戶區改造,到2025年開工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含貨幣安置)13萬套。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落實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即時救助制度,切實保障農村困難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二)加快推進住有宜居。
1.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因城施策、多策并舉,壓實各地主體責任,實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建立以住房需求為導向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鼓勵人口流入多、住房供需矛盾大的城市,增加住宅用地和住房有效供應,推動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穩妥推進商品房現房銷售試點。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
2.提升未來社區智慧化服務水平。堅持數字賦能,加快未來社區試點建設,科學制定規劃設計標準,迭代完善相關運營導則,不斷更新未來社區實施指南。深入實施未來社區人本化引領行動、數字化賦能行動、生態化提升行動、九場景融合行動,啟動實施未來社區美好家園建設行動,全面推廣低碳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有效提升社區精細化治理和集成化運營水平,打造美好家園建設新模式。
七、提供全域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文有所化。
1.加快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完善城鄉一體公共文化設施,優化網絡布局,創新運營管理,提升服務效能。完善農村文化禮堂建管用育長效機制。優化國家綜合檔案館基礎設施,加大檔案開放利用力度。加快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數字化、全域化、品牌化建設,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建設。創新培育公共文化,落實居民住宅區公共文化設施配套建設標準。高水平建設國家版本館杭州分館、之江文化中心,打造新時代浙江文化地標。完善縣鄉村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布局,擴大廣電5G網絡覆蓋面,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2.強化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免費開放和錯時開放公共文化設施,推廣文化家園、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健全群眾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征集和反饋機制,創新菜單式、訂單式等模式,滿足不同群體文化需求。深化書香浙江建設,構建全民閱讀體系。增加基層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持續開展文化下鄉、文化走親等活動,豐富“千鎮萬村種文化”“我們的節日”等活動,保障困難和特殊群體基本文化權益。支持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建設。到2025年,人均公共圖書館藏書量達到2.5冊,城鄉居民全民藝術綜合普及率達到80%。
(二)加快推進文有雅化。
1.豐富多元文化消費產品。加強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轉化利用,加快建設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詩路文化帶,深挖沿線文化遺產,開發傳統文化消費產品。加快建設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因地制宜打造文化消費綜合體。完善常態化文化消費促進機制,持續辦好省文化和旅游消費季等主題活動,開發更多高品質文化產品和服務。
2.創新數字文化服務模式。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和公共文化空間智能化建設,打造共享、便捷、融合的文化數智場館。推廣文化數字化應用場景,建設場景化數字文化體驗園,加快建設“數字詩路e站”。創新“互聯網+”公共文化服務模式,深化“浙江智慧文化云”等公共文化平臺建設,開發云上圖書館、云上文博、云上展覽、云上音樂廳等數字化文化服務。
3.提升文旅融合公共服務。大力發展鄉村旅游、紅色旅游、康養旅游等融合型文旅模式,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和街區。推動國家級、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完善停車場、旅游集散中心等基礎設施,提升綜合服務水平。構建“快進慢游”旅游交通體系,建設內河水上交通旅游網絡。加快旅游休閑綠道建設,豐富城鄉綠道網。推進景區村鎮“四好農村路”建設,完善“鄉村暢游”專線。實施旅游新基建行動,打造“浙里好玩”暢游浙江服務平臺。
八、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體育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體有所健。
1.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實施公共體育服務惠民計劃,新建省級全民健身中心等大中型體育場館,加快建設符合當地實際和群眾需求的公共體育設施,推進行政村體育設施全覆蓋。加強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百姓健身房、健身廣場等場地設施建設。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新建居住區過程中,按標準配套建設群眾健身設施。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場所、地下空間、公園綠地、建筑屋頂等,建設健身設施。到2025年,構建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
2.提升公共體育服務水平。開展全民健身促進行動,推進體育資源社會共享,實現公共體育設施和符合條件的學校體育設施100%向社會開放。創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模式,提供全民健身指導服務,鼓勵居家健身。加快體教、體醫融合,建立運動促進健康新模式。倡導全民健康生活,推動健身運動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進企業,加快青少年文化學習和體育鍛煉協調發展。到2025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全省總人口的43.5%。
(二)加快推進體有強健。
1.打造惠民型體育品牌賽事。積極引進國際性體育賽事和高水平職業賽事,全力承辦2022年杭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開展“全民健身與亞運同行”等活動,提升“浙里”系列品牌賽事能級水平,創新全民健身活動品牌,舉辦綜合性群眾體育賽事。支持各地舉辦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體育賽事活動,促進馬拉松等群眾性賽事活動發展。加快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以優勢競技體育帶動全民健身活動開展,推動體育賽事成果惠及廣大群眾。
2.豐富體育服務供給。拓展體育健身、體育觀賽、體育旅游等新產品,打造體育公園、體育服務綜合體。支持社會力量辦體育,開發戶外體育運動、時尚體育運動,豐富節假日體育供給。挖掘適合各類群體的體育運動場景,大力發展老年人運動康復、中青年體育休閑、青少年體育培訓。傳承弘揚傳統民間體育項目和少數民族體育項目。積極開展國家體育消費試點城市建設,打造一批體育消費促進標桿城市。
3.加快公共體育數字化改革。健全公共體育一站式服務系統,推進大中型公共體育場館智慧化場景體驗全覆蓋,提高體育場地、賽事活動、科學健身等智慧化水平,提供更加便捷的菜單式體育公共服務。建設全域戶外運動智能服務系統,迭代升級科學健身指導系統,建立運動健身數據庫,打造全民健身“一張圖”。優化“互聯網+體育組織”發展模式,建設一批全民健身活動傳播平臺。
九、提供普惠優質的衛生健康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病有所醫。
1.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落實落細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豐富中醫藥公共服務項目,穩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實施重點人群健康關愛工程,建立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基層首診服務模式,有效降低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提升家庭醫生簽約覆蓋面和服務質量,到2025年,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簽約率達到70%。統籌推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防治、采供血、職業病防治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
2.大力提升縣域醫療服務水平。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完善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實施縣級強院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促進醫療衛生資源整合、管理聚合和服務融合。實施村級衛生服務網底工程,加強村級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加大村級衛生人員定向培養力度,推動醫共體統籌管理下的鄉村衛生一體化。建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醫共體派駐公共衛生專員制度,探索推動技術與管理人員雙向流動,促進防治結合、醫防融合。到2025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床位占比達到30%。
3.建立應急防控管理體系。推進傳染病防治、公共衛生應急、愛國衛生促進、院前急救等法規規章制修訂工作。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標準化工程,建設國內一流的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施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設工程,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體系。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衛生應急指揮平臺,完善公共衛生應急基地網絡。健全統一的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和應急醫療物資保障體系。
4.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統一全省醫療保障政策框架,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穩步推進省級統籌,完善城鄉統一的全民醫保制度。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大病保險籌資機制,提升大病保險籌資和待遇水平。完善“先救治、后收費”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下的按病種(病組)、按人頭、按床日、按項目等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全面實施住院費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點數付費,穩步推進門診支付方式改革,推行門診費用按人頭付費,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方式。建立醫療服務價格科學確定、動態調整機制,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
(二)加快推進病有良醫。
1.實施“醫學高峰”計劃。推進委(局)省高水平共建國家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爭取更多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落戶布局。有序引導高水平醫療資源向城市周邊、向異地疏解,建設浙東、浙南、浙中、浙北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推進杭紹、甬舟、溫衢等高水平醫院組團式發展,鼓勵建設省際邊界醫療服務高地。支持中科院基礎醫學與腫瘤研究所建設,著力打造腫瘤防治醫學高峰。完善疫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科研攻關體系,加快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建設。支持市級醫院提升綜合能力和專科能力,加強針對老年人、兒童等人群區域專科專病醫療資源配置。合理布局醫學重點學科和臨床重點專科。
2.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堅持中西醫并重,推動制訂中醫藥條例,建設中醫藥強省。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和管理體制,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推進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隊伍)和國家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隊伍)建設。加強現代化綜合性中醫醫院和中醫藥特色專科體系建設,深化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現中醫館全覆蓋,全部配備中醫執業(助理)醫師。強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中醫藥重大專項攻關,提升中醫藥臨床研究水平。
3.優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全面提升婦幼保健機構,強化各級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標準化建設,創建國家級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優化市級兒科醫療服務資源布局,提升縣級兒科服務能力。強化青少年近視、齲齒、肥胖等防控。完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統籌推進精神衛生機構建設,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職業病防治體系。加快建設老年醫院、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接續性醫療機構,強化老年醫學、康復醫學學科建設,提高基層康復、護理床位比重。
4.完善智慧醫療服務體系。深化“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建設,推進看病就醫“一件事”“掌上辦”“一碼通”,豐富適合不同人群的數字化服務模式,構建全生命周期掌上醫療健康服務生態系統。依托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健全個人衛生健康數據資源目錄體系,開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信息并提升循環質效,融合應用各類健康場景,動態立體繪制個人“健康畫像”。加快建設“健康云”,升級完善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打造省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構建衛生健康數據管理應用體系,推動以醫防協同為重點的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全面開展智慧醫院建設試點。
十、提供安心暖心的幸福養老服務
(一)高水平保障老有所養。
1.提升公共養老服務能力。加大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力度,提升縣城養老機構設施和服務等級,確保每個縣(市)至少建有1家社會福利中心。按照人口規模,合理設置認知障礙照護機構、養老機構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福利政策和保障機制。推動新建城區、居住(小)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確保設施達標率達到100%。鼓勵養老機構進入城市主城區、老年人集聚區。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發展嵌入式、小型化養老服務設施,強化專業化、連鎖化管理。實施社區和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推進存量困難老年人家庭愿改盡改。促進城鄉老年食堂建設和社區助餐服務水平提升,實現縣(市、區)老年活動中心等場所全覆蓋、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
2.提升養老保障水平。健全可持續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做到全民覆蓋、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按國家部署穩步推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繼續做好法定人群擴面參保,推進居民、靈活就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等參保,努力實現應保盡保。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水平。擴大社保基金籌資增值渠道,保障社保基金可持續運行。
(二)加快推進老有頤養。
1.豐富優質養老服務供給。推廣公建民營發展模式,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提升專業性和醫養結合能力。突出規模化、連鎖化,支持專業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就近就便提供養老服務。推進醫養結合,優化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等服務,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開展康養聯合體建設試點,培育康養聯合體1000個。實施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培育一批普惠性養老企業和項目。發展互助式養老服務,推廣“老年公寓+養老服務”“物業服務+養老服務”等模式,探索發展家庭照護床位等新模式。
2.發展智慧養老新模式。升級“浙里養”智慧養老服務平臺,打造綜合性養老應用。依托“養老云”數據庫和“萬家通”物聯網,建立應對人口老齡化全貌數據,整合智慧養老設備終端。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智慧居家養老服務。推進智慧康養設施建設,打造一批養老產業園、智慧養老院和養老社區。加強智慧技術無障礙建設,保留線下服務途徑,便利老年人獲取養老服務和老年福利。實施老年智慧健康管理,支持家庭安裝智慧養老終端,對高齡、獨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基本健康狀況動態監控。
3.構建愛老敬老社會環境。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持續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和生命質量。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加快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健全長期護理保障體系。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專業人才,完善養老護理員教育培訓和技能認定制度。對有意愿就業的老年人,提供相關就業配套服務。創新為老服務方式,發展多樣化老年產品、用品。創建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拓展老年人參與公共事務和社會活動的平臺空間,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
十一、提供更有溫度的兜底保障服務
(一) 高水平保障弱有所扶。
1.完善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健全“1+8+X”大救助體系,實施社會救助服務提質擴面工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供養救助制度,健全低保標準與消費支出(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推動社會救助政策與鄉村振興、養老、醫療等政策制度有機銜接。健全專項救助制度,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機制,創新社會救助模式,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強化救助管理保障工作,保障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逐步加大社會救助政策向常住人口覆蓋力度,放寬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標準,探索將未成年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健全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
2.加強重點人群保障與服務。實施未成年人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健全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完善監護制度,推進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和村(社區)兒童之家規范化建設,擴大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面。加強婦女兒童心理健康引導,健全保護與服務體系。實施高質量助殘工程,完善“普惠+特惠”殘疾人基本保障制度,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健全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制度,系統推進全鏈條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設施。到2025年,每個鄉鎮(街道)建有1家規范化殘疾人之家,每個設區市建有1處精神衛生福利設施。推進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做好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