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標準化制定每一個標準雖然都有各自的目的,并且分別起到各自的作用。但這些目的是互不相同的,并且是互不關聯的,作用的方向也不可能一致,面且不同時期制定的標準它們的背景也互不相同。這些日積月累搞起來的標準不可能自動形成共同的目的,更談不上有明確一致的目標了。這樣的標準看起來好像規模龐大、門類齊全、應有盡有,但到解決特定間題時,不論怎樣組合,它們都難以圍繞當前的特定目標,形成一個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綜合標準化是以解決問題為目的的標準化,而且它所要解決的不是孤立的局部或部分問題,面是系統地處理綜合性問題。傳統標準化孤立地處理局部性問題時,單個地制定相應標準就夠了;綜合標準化要處理的是一個由諸多部分結成的整體。針對這類整體性問題開展的綜合標準化,僅靠那些單個零星制定的標準是無濟于事的,它必須把相關標準組織成一個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也就是要建立一個標準系統,發揮系統的作用。那么怎樣才能把相關標準結成一個有特定功能的系統呢?從方法論層面來說,首要的就是目標導向。(一)這里所說的“目標”不是上面提到的耶些單個標準的目標,那是互不統一的分散目標。綜合標準化的目標是整體目標。什么是“整體目標"呢?整體目標是把綜合標準化對象及其相關要素視為一個整體(一個系統)。從整體效果最佳(系統最佳)出發確定的目標。它不僅僅是把分散的互不統一的目標,變為統一的目標,而且是整體最佳目標。(二)為了提出并確定整體最佳目標,就必須把握這個整體,研究這個整體以及整體與各部分的關系。通常要在系統分析的基礎上拿出幾個備選方案,全面權衡、分析論證,經過比較才能從中選出最佳方案。為此,有時要建立數學模型,做量化的比較研究,還可能用到各種最佳化的方法和技術。(三)要使目標起導向作用。這里所說的“導向",系指目標所具有的指向性.針對性和方向性,在整個標準化過程中提供未來活動的指引。由此可以理解目標的重要作用。它既是綜合標準化的起點,又是綜合標準化的歸宿,伴隨綜合標準化全過程。例如,制訂標準綜合體規劃時,要以總體日標為根據,找出相關要素;要將總目標分解,確立各相關要素的目標;要將相關要素的目標落實到每個標準;實施標準過程中的檢查、評價,直到最后驗收,都是這個目標在指引和導向。否則這一系列活動便無所遵循。目標導向是綜合標準化方法論的一塊重要基石。參與綜合標準化活動的人員不論有多少,也不論他們來自哪個單位、哪個部門都能用整體目標把他們的意志統一起來;標準綜合體中不論包括多少標準,它們都分別承擔著為確保總目標實現的分目標。從而形成標準化系統工程的高度組織性和整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