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近日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將推動標準落實作為“十四五”時期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任務,切實做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保基本、兜底線、補短板工作。
通知明確,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配合發改部門,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結合地方實際抓緊制定省級實施標準,進一步細化、量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確保內容無缺項、人群全覆蓋、標準不攀高、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根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有關要求,市、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以國家和省級標準為依據,結合實際修訂完善本級公共文化服務目錄,并承擔起實施責任。
通知提出,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按照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推動各級財政進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機制,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納入預算,確保相關經費足額撥付到位。要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達標行動,對標《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做好落實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將加強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