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處理標準中涉及專利的問題?
答:根據《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管理規定(暫行)》,標準中涉及專利的處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標準中涉及的專利應當是必要專利,即實施該標準必不可少的專利。
(2)參加標準制定的專利權人應如實披露必要專利信息,鼓勵沒有參與標準制修訂的組織和個人在標準制修訂的任何階段披露其擁有和知悉的必要專利信息。
(3)涉及專利的標準在批準發布前應當獲得專利權人的專利實施許可聲明。這種許可聲明可以是公平合理無歧視基礎上的免費許可,也可以是公平合理無歧視基礎上的收費許可,還可以是不同意上述兩種方式進行專利實施許可。專利權人承諾對標準使用人遵守“公平、合理且無歧視”的原則許可其專利技術。
(4)標準中涉及專利的實施許可及許可費用問題,由標準使用人與專利權人依據專利權人的專利許可聲明協調處理。
問:標準化的目的是什么?答:從標準化的定義可以了解到,標準化以“在既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和“促進共同效益”為目的,這說的是標準化的總體目的。具體在制定某個標準時,標準化會有一個或更多具體的直接目的,以便使產品、過程或服務適合它們的用途,即適用性。這些目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可用性、兼容性、互換性、品種控制、安全、環境保護、產品防護、相互理解等等。例如,GB/T22090-2008《冷熱飲水機》國家標準規定了冷熱飲水機涉及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命名,性能、防燙傷、耐久性、耗電量、衛生、環保等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使用說明書、貯存、運輸等,圍繞“冷熱飲水機”這一主題,實現了多個制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