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物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工信部聯科〔2021〕130號),充分發揮物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在推動數字經濟發展、賦能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方面的作用,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關于開展2021年物聯網示范項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1〕877號)要求,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物聯網示范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 集 內 容
二、申 報 條 件
(一)申報主體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強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應用能力。
(二)申報材料要求客觀、真實,重點突出技術創新點和典型應用案例。
(三)已列入往期工業和信息化部物聯網示范項目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報 送 方 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版材料報送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填報:申報單位登錄“2021年物聯網示范項目征集系統”(www.iotproj.cesi.cn,以下簡稱申報系統),完成注冊后填寫申報所需信息。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2日。
(二)項目推薦:由各設區市經信局負責本轄區內申報項目的遴選工作,并確定匯總本地區推薦項目名單。各設區市推薦的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1~3項、融合應用創新類項目數量不超過3~5項(杭州市可獨立推薦關鍵技術攻關類項目不超過3項、融合應用創新類項目數量不超過5項)。推薦項目須按優先級先后順序進行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