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工廠建設的通知》(浙經信綠色〔2021〕126號)要求和《浙江省綠色工業園區建設評價導則(暫行)》《浙江省綠色工廠建設評價導則(暫行)》規定,經各市、縣(市、區)申報、答辯,組織專家聯合評審,現將2021年浙江省級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和工廠名單進行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時間:2021年12月6日—12月12日 聯系電話:0571-8705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