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美國能源部(DOE)發布“節能計劃:電機測試程序”。為適應最新的命名法和行業發展,DOE提議修改現有測試程序范圍,增加其余電機(例如:空氣滿載電機、潛式電機、大于500馬力的電機、小型電機、變頻電機和同步電機)的測試程序、度量和配套定義并更新相關行業標準的引用。
本次修訂,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更新:
1
更新N設計和H設計等部分電機現有定義,明確NE設計、HE設計、NEY設計和HEY設計等新型工業電機的定義和范圍;
2
修改“基本模型”和“設備類別”的定義,使電機的規定與DOE監管的其他產品和設備保持一致;
3
增加空氣滿載電機、潛式電機、大于500馬力的電機、小型電機、(僅)變頻電機和同步電機技術的配套定義、測試程序、滿載效率指標;
4
通過參考資料加入NEMA MG1的最新版本(例如:2018年補充的NEMA MG1-2016)和CSA C390(例如:CSA C390–10(R2019))以及其他被引用的行業標準如IEC 60034-12:2016“旋轉電機第12部分:單速三相籠型感應電機起動性能”;IEC 60079-7:2015“爆炸性環境第7部分: 增加安全性的‘e’型防護電氣設備”;美國國家消防總協會“消防用固定式泵的安裝標準”(NFPA 20-2019);
5
參考附加行業測試標準和測試說明,以支持對提議包含在測試程序范圍內的附加電機進行測試:CSAC 747-09(R2019)、IEEE 114-2010和IEC61800-9-2:2017;
6
在電機的測試說明中細化“擊穿扭矩”、“額定頻率”、“額定輸出功率”、“額定負載”和“額定電壓”的定義;
7
更新立式電機的測試說明,以減少制造商的測試負擔;
8
明確規定目前的測試程序只允許拆除浸入式電機的接觸密封件;
9
要求在國家認可的測試程序中進行測試,在本最終規則發布后180天或之后根據10 CFR 431.36(e)添加“獨立”的認證新基本模型的定義;
10
允許采用以下三種方式之一對電機進行認證:(i)制造商可以使用國家認可的測試程序對電機進行測試,可自行認證或委托第三方提交認證報告;(ii) 制造商可以在國家認可的測試計劃以外的測試實驗室測試電機,由擁有國家認可的認證計劃來認證電機的效率;(iii)制造商可以使用替代的效率測定方法,由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程序來認證電機效率。
11
修訂有關確定代表值的規定,建議要求在最終規則生效日期或之后,采用新的或經修訂的電機節能標準,將這些規定應用于擬納入測試程序范圍的其余電機;
12
修訂有關替代效率測定方法(AEDMs)的規定并應用于電機,將這些規定應用于擬納入測試程序范圍的其余電機;
13
修訂適用于電機認證機構、認證計劃的認可和撤銷程序,并將這些規定應用于擬納入測試程序范圍的其余電機;
14
給出了有關認證測試的過渡規定和有關替代效率的測定方法;
15
增加了對DPPP電機的認證測試和代表值確定的規定。
下表總結了修訂后的測試程序與現行的測試程序對比以及修訂原因:
DOE已初步確定,直到制定了針對此類電機的修正節能標準為止,本NOPR第三節中所述的擬議修正案不會改變目前在測試范圍內的電機的測量效率。DOE指出,如果最終確定,出于聯邦認證或標簽的目的,在為此類電機制定節能標準之前,將不要求納入測試程序范圍內的電機制造商使用該測試程序。但是如果制造商、分銷商、零售商和自有品牌商選擇就此類電機的能耗或能耗成本做出任何陳述,那么這種自愿性陳述必須按照測試程序和抽樣要求進行。該法規目前正處于征求意見階段,評議期至2022年2月15日,建議有關單位仔細研究法規草案原文,密切關注該法規的最新進展情況,若對法規的制定,或相關行業標準的引用有任何建議,可在評議期內聯系之江標準化智庫TBT中心進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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