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標準實施評估與標準復審都是標準實施后需要開展的標準化工作,是標準發布后保證標準時效性、提高標準質量,從而保證標準實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什么是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標準
實施評估與標準復審?
《標準化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中規定:“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根據反饋和評估情況對其制定的標準進行復審。”
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是指標準使用者將標準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反饋給標準制定部門。
標準實施評估是指標準實施后,對標準的實施應用情況、標準對經濟社會活動所產生的影響進行測算、評價的過程。標準實施評估一般由標準制定部門組織開展,也可由標準相關利益方,如行業部門、行業協會、產業基地、標準化示范區等組織開展。標準實施評估既可以針對一項標準進行,也可以針對一組標準。標準實施評估主要評價標準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標準復審是指標準實施一定時間后,對標準的技術內容是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所進行的重新審查。標準復審一般由制定標準的部門組織技術委員會開展。標準復審可采用會議審查和函審,一般要有參加過該標準審查工作的單位或人員參加。標準復審的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標準實施評估
與標準復審之間有什么關系?
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標準實施評估與標準復審都是標準實施后需要開展的標準化工作,是標準公布后保證標準時效性、提高標準質量,從而保證標準實施效果的重要措施。
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標準實施評估與標準復審之間既有聯系,又各有側重。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是標準使用者將標準實施信息反饋給標準制定部門;標準實施評估是對標準的實施應用情況、標準對經濟社會活動所產生的影響等進行測算、評價;標準復審是重新審查標準的技術內容是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的結果可以作為標準復審的依據。
——來源: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標準化評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