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孫若風
(武漢大學博導、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主任、中國建筑文化研究會副會長、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原司長)
共享,是當今文化、數字化、標準化的共同特征,這一特征,因為實施文化數字化戰略突顯出來。今年五月,中辦、國辦下發《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提出“加快文化數字化建設標準研究制定”,強調“到‘十四五’時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數字化基礎設施和服務平臺,形成線上線下融合互動、立體覆蓋的文化服務供給體系。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邏輯關聯、快速鏈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點集成的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中華文化全景呈現,中華文化數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把落腳點放在“全民共享”上。
數字技術是實現文化發展的重要途徑,而標準化則是基礎性工程。去年十月,在中國文化計算大會上,由中國公共關系協會文化大數據產業委員會聯合北京郵電大學等單位聯合發布了11項相關標準,涵蓋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文化數據服務、文化體驗設施、技術及裝備、文化遺產數字化采集技術等多個環節,更多標準也在研制之中。
文化在本質上是共創共享的產物。人是“社會性動物”,這種社會性源自文化、依賴文化,也推動文化。不同文化是不同人群的共同創造,在人類社會早期,一部分人從物質生產中脫離開來,從事精神生產,是社會發展的需要,但從文化的本質看,少部分人較多地占有、甚至壟斷文化成果,大部分人則很少有文化獲得,甚至被剝奪了文化權利,這是文化的異化。人人平等享有文化,是人類發展的進步要求,也是文化的本質取向。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通過發展公共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人民群眾享有文化、創造文化才有了可能性。互聯網的興起,為這種共享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術支撐,大大降低了進入文化的門檻,助推了共享共創潮流的到來。
共享,同樣是數字化的根本。互聯網帶來的革命性變化,是為人際交流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方式,并通過數據把世界聯系起來,全社會共享資源也聚攏資源,這些資源還常常是“享受免費的午餐”。特別是移動互聯網,為數字化的創新創造提供了極大便利,隨身帶一部手機,就是隨身帶了無數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帶了無數個可以自由進出的公共平臺和產業平臺。如果說我們正在走進一個處處審美、時時審美、人人審美的時代,信心的來源之一,就是以共享為特征的數字化。
標準化的第一功能也是共享,或者說,標準就是為共享而生。文化標準化則指向文化的共享。文化標準化主要是技術標準,如同文章的寫作教程主要解決寫作規律、方法、技巧等“技術問題”,是寫作的基本路徑。文化的各類標準,就是為文化的生產、服務、經營、消費、管理等提供指南、導引。
我們正在進入一個文化的時代、數字化的時代,也在進入一個標準化的時代,而文化又是數字化和標準化特征的決定性因素。如果把數字理解成人類一種新的記錄、符號,即文化工具,那么可以說數字的時代也是文化的時代。用數字技術全面刷新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層面、環節的過程,也是用一種新的符號系統重新描述、展現、塑造的過程,而且,其中往往融入了文化創意和人文精神。數字化進程中,文化行業在眾多行業中得風氣之先,并且發揮了窗口效應,成為我們這個數字化時代的標志。而標準則是人類文明的進階,尤其是文化標準一次次改變了歷史進程,比如語言、文字的“約定俗成”,比如“書同文”,比如造紙和活字印刷的規范,等等,而且,數字又往往是這些標準的核心。在人類進入工業文明需要協調大機器生產和市場規范之后,標準化作為技術保障,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意義。以內容作為產業特征的文化類標準,在經過一個時期的滯后發展之后,由于文化地位的提升,開始進入發力階段。這不僅意味著文化在國家標準化體系中權重的增加,而且預示著文化標準將隨著文化對經濟社會作用的加強,發揮更多功能。
共享本是文化、數字化、標準化的共同屬性,在這個時代突顯出來,是因為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被確認為當作社會主要矛盾,文化共享由此成為重要的價值導向,并且今天有社會、經濟、科技等方面條件去實現。如果不是文化共享意識的突顯,數字共享、標準共享的特征雖然一直存在,但可能被遮蔽著。事實上,數字化、標準化方面的“逆共享”問題也始終存在。當今世界,“文化決定未來”已成共識,文化立國是越來越多國家的戰略選擇,中國更是確定了文化強國的目標,文化自信在全社會深入人心,文化標準以及與文化關系密切的旅游標準,近年來明顯加大了制修訂步伐。特別是,文化行業的內容數字化和生產運營管理的數字化,其標準的立項也在逐步攀升。而且文化標準自身也開始進入數字化進程,標準內容的數據以及對立標、貫標、執標的數據受到重視。數字化的文化標準,將進一步推動文化與數字化在實現融合后形成的新的融合力量,共同向處拓展,覆蓋更廣的范圍,為經濟社會發展賦能添彩。
兩辦《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提出“在數據采集加工、交易分發、傳輸存儲及數據治理等環節,制定文化數據安全標準,強化中華文化數據庫數據入庫標準,構建完善的文化數據安全監管體系,完善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的產權保護措施。”這一部署對于通過標準共享實現文化數字化成果共享,具有重要意義。一個時期以來,相關文化單位在文化數字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迫切需要共享標準,讓這些成果按照同一接口進入同一系統,形成便于使用、管理的體系,解決文化數字化各自為陣、一盤散沙的狀況。這些單位大多屬于文化事業性質,特別是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非遺保護中心,自上而下,頭緒眾多,體系龐大,只有使用共享標準,才能“提綱而眾目張,振領而群毛理”,也才能體現公共文化服務一切為了共享的初心。
文化數字化遠非文化事業單位掌握的部分,大量是在社會、在民間,而且也遠不只是內容的數字化,它還包括文化行為、過程等方面數據,這是一個變動不居、浩繁駁雜但又極具價值的大數據世界。除了進入國家數據庫、平臺的數據,還有更加廣泛的數據世界乃至于數據江湖。這樣的江湖也有規矩,也需要標準化。從文化產業的角度看,有數字產業化,還有產業數字化,2020年文旅部出臺的《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強數字文化技術標準應用,以標準建設促進產業發展”,把構建產業標準體系視為基礎性工程。
要加快完善文化標準數字化進程,發揮文化標準的作用,就必須正確認識標準化的共享特征,走出認識誤區:
——標準不是生財捷徑。標準在本質上是公共產品,是協同的工具。有人說“做產品不如做品牌,做品牌不如做標準”,如果是重視標準并且能把自己的標準拿出來,別人也愿意分享,這種做法值得鼓勵,但是,做標準不能取代踏踏實實做產品、創品牌。至于認為制定了標準就有名有利,這也是一廂情愿。
——標準不是權力壟斷。標準的功能是共享,與壟斷格格不入。只有共享,才能協調、統籌、配合。要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組織、企業的各自定位。有的企業或有的地區希望把只有自己才能做到的標準通過為團標、地標甚至行標,這是需要防范的。
——標準不是只有政府才能做。除了國標、行標、地標,還鼓勵引導制訂團標、企標,并分享標準。不同范圍、層級、實體主體,有各自的優勢。這是當前標準化改革的重點,相關政府部門要推動各類主體參與標準化工作,但要明確各自定位,不能越俎代庖。
——標準不是都有強制性。這也是當前標準化改革的重點,過多的強制性不符合開放搞活的方向。除涉及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大多數標準都是推薦性的,文化標準尤其如此,主要是發揮導向、示范作用。理論上說,誰都可以制定標準,并且把標準拿出來分享,關鍵是有人愿意主動按這個標準去做。但是,作為文化事業單位,要融入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要進入相關數據庫、平臺、專網,則必須按照統一標準。另外,在市場行為中,某個推薦性標準如果雙方在協議中被確認為共同的遵守,當然就具有強制性了。
——標準不是不講政治導向。通常所說的標準化,指的是技術標準,但是,文化標準畢竟與內容不可分離,因此,在技術標準中不能排斥基本的內容要求,特別是意識形態要求,并且要注意民族、宗教等問題。
——標準不是一成不變。標準需根據適應性、規范性、時效性、協調性和實施效果,及時修訂、廢止。如果標準規定不符合行業標準管理范圍,涉及產品、過程或服務已被淘汰,標準適用范圍不明確合理,不能夠覆蓋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或新服務;或者是不可驗證、操作;或者是采用的國際標準已更新,標準的規范性引用文件已廢止或已更新;或者與其他標準重復,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其他標準不一致;或者是要參考標準是否被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引用,被強制性或推薦性標準引用,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此外,如果與國家重點決策部署、重大輿情和應急突發事件等存在不適用的情況,都要修訂或廢止。
——標準不是不要特色。特色是文化產品的生命。無論是文化事業還是文化產業,無論是提供產品還是服務,無論是過程還是結果,無論是生產還是管理,文化標準提供的都是基本規范,不僅不限制創新、個性,而且出發點是促進創新、保障個性。“戲法人人會變,各自巧妙不同”,戲法就是套路、程式,不能取代各自的“巧妙”。
那么,文化標準怎樣才是實現共享?
——政府把文化標準化作為管理的抓手。文旅行業標準化,是實施“質量強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保障,是助推產業、保障安全的手段。通過標準化,上托品牌,下保安全。
——企業把文化標準化作為發展指南。通過對標,把握行業規律,“摸得著門,找得對人,上得了臺階,繞得開坑”。對內提高效率,做好產品;對外促成共識,加強合作。達標、創標,如今已成為一些企業的輕資產、軟實力。
——社會把文化標準化作為參與的導引。目前社會普遍看好文化產業、旅游業,或直接參與,或跨界融合,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文化建設熱潮。標準化意味著行業規范有序、路徑清晰,有助于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特別是增強企業進入的信心。
——大眾把文化標準化作為放心的準繩。標準意味著質量。標準出臺后,“對標”的不只是企業、創業者,管理者,還有享有者、消費者,標準成為監督的工具。標準還為公共服務、文旅消費提供統一的標識、熟悉的環境、穩定的服務,享有者或消費者就有了定心丸,有了安全、放心的環境。
目前應借助貫徹兩辦《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抓緊完善重點領域、重點工作的立標、貫標和執標,并且發揮其示范性效應,在以下三個方面有所加強:
增強“三個共享”的聯動意識。文化共享、數字共享、標準共享,三者相遇,體現了當今時代對社會和諧、對人的全面發展的關注。在今天,它們中的任何一個方面共享,都不能離開另外兩個方面的策應與配合。
形成“三個共享”的聯動機制。要發揮政府與市場兩方面作用,促進三者互動、互補、互融。要通過規劃引導、項目推動,調動社會特別是社團組織和企業參與的積極性。目前社會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很高,數字文化的一些門類尤其被企業看好、被資本青睞,要通過共享機制幫助其進入,并發揮其在共享機制中的示范作用。
提高“三個共享”的聯動能力。文化共享、數字共享,現在都處于起步階段,相對而言,標準共享又明顯落后。這與當前標準化發展的普遍水平相關,更與文化標準化的特殊性有聯系,因為標準化是適應產業發展需要產生的,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還屬于興起未久的產業,文化事業也還是初步構建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在廣義上屬于服務業,而服務業的標準化在總體上還是落后于一、二產業,必須抓緊補課,迎頭趕上。
文化總是在標準的默契中發展——在詩句鏗鏘中有“平平仄仄”的音律規范,在鬼斧神工中有先秦《考工記》已經找到的工匠墨線,在起承轉合中有賈思勰《齊民要術》交代的農家約定,在風味雜陳中有“鹽少許、醋少許”的比例拿捏。文化共享、數字共享、標準共享的聯動,不僅是數字化時代文化發展的關鍵方式,也是建成“文化強國”、“數字中國”、“質量強國”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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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 | 文創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