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經建立了由“兩個層次、九個重點領域”構成的生態環境標準新體系,涵蓋現行有效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111項,基本形成了國內最為嚴格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北京市將持續關注標準的適用性,適時修訂,不斷完善,持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助力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
建立九個
重點領域生態環境標準新體系
為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1998年,北京市在全國率先制定發布了相當于歐Ⅰ與歐Ⅱ標準的《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不斷完善標準建設,于“十二五”時期初步確立了北京市環境保護標準體系結構框架。此后,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不斷拓展和優化,逐步形成了包括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環境噪聲與振動、放射性和電磁輻射等要素,分為強制性、推薦性兩個層次,涵蓋排放標準、監測方法及技術規范等多種類型的標準體系。
今年,北京市又印發了《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地方生態環境標準發展規劃》,在原有標準體系基礎上,擴展了應對氣候變化和自然生態保護兩個重點領域,建立了“兩個層次、九個重點領域”的生態環境標準新體系。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與標準處處長白文杰表示,就像運動員追求更好成績一樣,北京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也在努力朝著“更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更匹配環境保護發展、更銜接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建設和體系”的目標靠近。
北京市最新版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中的“兩個層次”,分別為強制性標準和非強制性(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以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為主體;非強制性標準包括監測方法標準、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管理標準。
“九個重點領域”包括應對氣候變化、大氣環境保護、水生態環境保護、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自然生態保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核與電磁輻射以及其他等九個領域。其中,應對氣候變化和自然生態保護為今年擴展的兩個重點領域。
基本形成國內最為嚴格的
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
“十四五”時期以來,北京市共發布了《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20項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完成了《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地方生態環境標準發展規劃》41項重點項目中的13項。至此,北京市現行有效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達到了111項。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表示,經過多年努力,北京市基本形成了國內最為嚴格的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體系。
標準先行,嚴格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工作促進了治理技術突破和管理機制創新,對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行業技術水平升級、環保水平不斷提高,北京市還將持續關注標準的適用性,適時修訂,不斷完善,持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助力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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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 |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