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仍處于較為初級的階段,尤其需要加強標準體系的建設。
10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能源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行動計劃》,指出要加強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建設,并在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輸配電網、微電網、構網型柔性直流、需求側響應、電氣化提升、電力市場等領域制定一批標準,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及相關產業發展。
對此,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林衛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風電、光伏比重的提高給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帶來巨大挑戰。如何既保障電力供應安全又盡可能地控制系統成本,是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最大的挑戰,也是加強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建設的意義和必要性所在。”
新型電力系統離不開標準體系
事實上,早在今年8月召開的2022國際標準化大會上,國際電工委員會就提出由中國牽頭制定全球首個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國際標準框架體系。
多位業內專家認為,目前我國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具備良好的基礎,風光裝機以及市場交易和新業態均實現了有序發展。同時,基于當前新能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占比情況,我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仍需實現多重突破,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建設亟待加強。
中嘉能首席交易官張驥分析,電力系統若要以新能源為主,技術層面需要有根本突破。“比如,目前我國電力的傳輸和使用以交流電為主,新能源無法提供轉動慣量。但未來在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新型電力系統中,轉動慣量技術必須要突破。”據了解,轉動慣量是衡量電力系統抗擾動能力的重要指標,系統轉動慣量越大,承受頻率波動的能力就越強。
“判斷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處于什么水平,首先要看新能源的消納比重。”林衛斌指出,2021年,我國的這一數據接近12%,基于此,總體上判斷我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還處于較為初級的階段,尤其需要加強標準體系的建設。
標準體系建設涉及多層面
在中國能源研究會配售電中心副主任吳俊宏看來,目前業內已逐步在新型電力系統各分支領域及業態內開始了標準體系建設的探索。“比如,關于光伏、風電的標準體系已經較為成熟,綜合能源服務也在去年開始了相關探索。”但從目前的情況看,由于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不完善,導致微電網、“源網荷儲”、綠氫示范等項目推進困難。
“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是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健康發展的重要一環。只有標準體系明確了,相關項目的進行才能有據可依,才能有強有力的支撐。”吳俊宏指出。
在新能源參與電力交易方面,張驥建議,各地應發布新能源入市的參照基準價。“這一指標將有助于新能源企業作出參與市場交易的規劃。因為只有知道了每個月的交易基準價,才便于測算收回成本的時間。另外,未來新能源是只能參加省內的交易,還是也可以參加跨省交易,這些都需要在相關的標準體系里明確。”
此外,張驥還指出,綠電交易和綠證之間是采取電證合一還是電證分離的方式,目前業內仍莫衷一是。“這兩種交易模式是不一樣的,因此在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時應有明確規定。”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孫傳旺則建議從統籌“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建設智慧配電網、完善分布式電源并網管理、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等方面考慮構建安全可靠、清潔低碳、靈活高效的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
要注重統籌協調
“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應著重解決新能源現貨和中長期交易之間的銜接問題。因為目前新能源尚無法穩定發電,發電曲線難以對應,導致新能源現貨入市非常困難。再比如,在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電力系統中,間歇性發電如何配套靈活的儲能等電源來支撐并補充這種波動,也需要從技術層面進行規定。各類靈活電源相關的配套標準體系也都應建立起來,否則,建了電源也會存在消納問題。”張驥進一步分析。
針對加強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建設,吳俊宏指出,不同的標準體系在設計時應注重相互銜接和統籌,不同領域間可能會有矛盾和交叉部分,需要頂層設計進一步統籌。“如果只在微電網領域討論標準體系,可能就忽略了大電網以及整個外部的電力交易情況。”
孫傳旺指出,目前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標準體系最大的難點在于“源網荷儲”各環節的配置和運行亟待優化。“首先,新能源發電側仍存在供電分布與負荷需求不匹配、季節性電力供需難平衡、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電力系統不可靠等難題。其次,跨區域輸配電網面臨網絡終端多、業務開放多樣、網絡覆蓋廣泛等問題,致使區域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性下降。此外,電源側儲能調節能力偏低,數量巨大、布局分散的負荷側儲能資源開發不足,發電側、電網側、需求側儲能設施亟需合理規劃。”
本文作者:中國能源報記者 楊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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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 | 中國能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