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定義及特性
所謂標準,就是為了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認機構批準,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這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三大國際標準組織共同給標準下的定義。從這個定義看,標準具有以下4個特性。
一是權威性。標準要由權威機構批準發布,在相關領域有技術權威,為社會所公認。推薦性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一經發布,必須強制執行。
二是民主性。標準的制定要經過利益相關方充分協商,并聽取各方意見。比如,2018年5月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就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原工商總局、原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組織電動自行車相關科研機構、檢測機構、生產企業、高等院校、行業組織、消費者組織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工作組,共同協商修訂,并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而形成的。
三是實用性。標準的制定修訂是為了解決現實問題或潛在問題,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實現最大效益。
四是科學性。標準來源于人類社會實踐活動,其產生的基礎是科學研究和技術進步的成果,是實踐經驗的總結。標準制定過程中,對關鍵指標要進行充分的實驗驗證,標準的技術內容代表著先進的科技創新成果,標準的實施也是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要過程。
標準有兩種存在形式,一種是文本標準,另一種是實物標準,也就是標準樣品。文本標準是一種正式出版物,具有版權。標準樣品,是具有一種或多種良好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質,主要用于校準儀器、評價測量方法和給材料賦值。
標準化的作用
所謂標準化,就是制定標準、實施標準并進行監督管理的過程。由于標準的應用十分廣泛,標準化的作用也體現在方方面面。
第一,在保障健康、安全、環保等方面,標準化具有底線作用。國家制定強制性標準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強制性標準制定得好不好,實施得到不到位,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第二,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等方面,標準化具有規制作用。標準的本質是技術規范,在相應的范圍內具有很強的影響力和約束力,許多產品和產業,一個關鍵指標的提升,都會帶動企業和行業的技術改造和質量升級,甚至帶來行業的洗牌。
第三,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發展新經濟等方面,標準化具有引領作用。過去,一般先有產品,后有標準,用標準來規范行業發展。而現在有一種新趨勢,就是標準與技術和產品同步,甚至是先有標準才有相應的產品。創新與標準相結合,所產生的“乘數效應”能更好地推動科技成果向產業轉化,形成強有力的增長動力,真正發揮創新驅動的作用。
第四,在促進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方面,標準化具有支撐作用。標準是科學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行簡政之道、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的重要工具。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美麗鄉村建設、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等工作中,標準化日益成為重要的抓手。
第五,在促進國際貿易、技術交流等方面,標準化具有通行證作用。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首先要符合國際或其他國家的標準,同時標準也是貿易仲裁的依據。國際權威機構研究表明,標準和合格評定影響著80%的國際貿易。
我國標準化管理體制和
新型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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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標準化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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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標準化法》,我國標準化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統一管理”,就是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對標準化工作進行統一管理。具體來說,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標準化工作。為加強統一管理工作,國務院成立了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建立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標準化工作重大事項。“分工負責”,就是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具體來說,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標準化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部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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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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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標準化改革,我國構建了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該體系由五個層級的標準構成,分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其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屬于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屬于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
國家標準。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制定為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發布。按照標準效力,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和推薦性兩種。強制性國家標準由政府主導制定,主要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一經發布,必須執行。推薦性國家標準由政府組織制定,主要定位在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套的標準,以及對行業發展起引領作用的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鼓勵社會各方采用。截至2022年11月,現行國家標準共有42294項,國家標準計劃共有7735項。
行業標準。對沒有國家標準、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發布,發布后需到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行業標準屬于推薦性標準。截至2022年11月,我國共有73類行業標準,備案行業標準99769項。
地方標準。地方標準制定的重點是與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相關的特殊技術要求。地方標準由省級和設區的市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發布,發布后需到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地方標準只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也屬于推薦性標準。截至2022年11月,我國備案的地方標準共79667項。
團體標準。團體標準由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產業技術聯盟等合法注冊的社會團體制定發布。凡是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技術要求,都可以制定團體標準。團體標準由本團體成員約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團體的規定供社會各方自愿采用。截至2022年11月,我國團體標準共46565項,共有6913家社會團體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注冊。
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由企業根據需要自行制定,或者與其他企業聯合制定。國家鼓勵企業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使用,但對外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涉及到的標準,則作為企業對市場和消費者的質量承諾。截至2022年10月底,企業已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示企業393804家,聲明公開標準信息2538980項,涉及產品共計422381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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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主體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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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主要力量是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也稱“TC”。有人形象地將技術委員會比喻為國家標準的“生產車間”。按照規定,技術委員會是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組建,在一定專業領域內從事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主要承擔國 家標準的起草和技術審查等標準化工作。專業領域較寬的技術委員會可以下設分技術委員會,也稱 “SC”。截至2019年6月底,我國共有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1307個,涵蓋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技術委員會的委員來自于政府、行業協會、企業、檢測機構、研究院所、大專院校和消費者等各方面代表,目前共有委員近5萬人,其中包括129名兩院院士。
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程序分為九個階段,具體包括預研、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審查、發布、出版、復審、廢止等。我國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程序與ISO、IEC國際標準制定程序基本一致。
國際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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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和區域標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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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具影響力的三大國際標準組織分別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ISO是全球最大、最權威的國際標準化機構,負責工業、農業、服務業和社會管理等各領域(除IEC、ITU以外的領域)的國際標準,其成員人口占全世界人口97%,成員經濟總量占全球的98%,被稱為 “技術聯合國”。
IEC成立于1906年,已有110多年的歷史,負責制定發布電工電子領域的國際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ITU是主管信息通信技術事務的聯合國專門機構,也是聯合國機構中歷史最長的一個國際組織,始建于1865年,擁有193個成員國。
截至目前,三大國際標準組織已發布國際標準32000多項,被世界各國普遍采用,在推動全球經貿往來、支撐產業發展、促進科技進步、規范社會治理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國標標準化的發展趨勢。
一是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高度重視國際標準化。在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經濟低速增長態勢持續的背景下,發達國家紛紛制定和實施以控制和爭奪國際標準制高點為核心的國家標準戰略,協同外交、政治、經濟和援助等手段,搶占國際標準制高點,維護和提升國家競爭力,確保自身經濟利益及安全。
二是國際標準不斷向社會領域拓展。國際標準出現超越傳統領域,向社會領域不斷拓展的趨勢。如ISO先后制定了社會責任、組織治理、政府效能、城市可持續發展、反賄賂、審計管理和勞工權益保護等領域的國際標準,深刻影響著各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我國對國際標準向社會領域拓展的態勢十分重視,22個部委聯合參與了社會責任標準的制定,中紀委牽頭參與反賄賂標準制定,審計署主導制定了審計管理的國際標準。
三是國際標準更加關注新興產業發展。隨著第四次工業革命的到來,ISO、IEC和ITU三大國際標準組織均高度重視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相關領域的標準化,共同確定2018年世界標準日的主題為 “國際標準與第四次工業革命”。ISO成立了智能制造戰略組,IEC成立了智能制造評估組,還聯合成立了ISO/IEC智能制造路線圖特別工作組。德國發布了第3版《工業4.0標準化路線圖》。美國發布了2.0版《增材制造標準化路線圖》,加快新興產業標準制定。
我國參與國際標準化
活動情況
一是我國國際標準化活動地位顯著提升。近年來,我國先后成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國以及ISO技術管理局的常任成員,2014年我國專家鞍山鋼鐵集團總經理張曉剛先生當選ISO主席,華能集團董事長舒印彪先生2018年當選IEC主席,我國專家趙厚麟先生現任ITU的秘書長,三大國際標準組織相繼有中國人擔任最高領導職務。
在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領導職務方面,2002年以來,由我國承擔的ISO/IEC技術機構的主席從3個增加到70個;秘書處從6個增加到88個。2016年,我國成功承辦了第39屆ISO大會。2019年,我國還承辦第83屆IEC大會。
二是我國國際標準活動“朋友圈”不斷擴大。我國與49個國家和地區標準化機構簽署了85份合作協議,涵蓋了歐洲、美洲、亞洲、大洋洲主要貿易伙伴國;與9個國家、地區簽署了11份合作文件。通過與美、英、法、德、俄羅斯、東北亞、歐盟和南亞建立的雙多邊合作機制,推動了電動汽車、智能制造、智慧城市、農業食品、鐵路、老年經濟、石墨烯等專業領域的國際合作。在首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我國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希臘等12個沿線國家共同簽署《關于加強標準合作,共建“一帶一路”聯合倡議》。
三是我國積極主導國際標準制定修訂。在冶金、有色、船舶、海洋、輕工、紡織、機械裝備、節能環保、信息技術、電力電子、能源、材料、生物技術、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主導和參與了一系列國際標準制定修訂工作。2002年以來至今,由我國提出并主導制定的國際標準從18項增長到583項。近兩年,中國在提交ISO/IEC并立項的國際標準項目200余項,連續多年成為國際標準提案最多國家之一。
四是我國標準海外應用不斷拓展。我國與英國、法國國家標準化機構共同發布了中英、中法標準互認清單,實現了60余項標準的互認;在食品、能源領域39項中國標準被蒙古國以雙編號形式采用為國家標準;240項中國標準在土庫曼斯坦獲得注冊認可使用;14項中國標準被塔吉克斯坦采納;我國正在推動與俄羅斯完成445項寬體客機標準(含209項俄羅斯標準,236項中國標準)的互換工作。對柬埔寨、老撾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開展9期農業標準化宣貫培訓,近百項中國標準在東南亞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推廣使用。
我國標準化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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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實施標準化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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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標準化戰略,是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全國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指向,是市場監管總局三定方案明確要求抓好的三大戰略之一。為了系統把握實施標準化戰略的內涵和任務,總局(標準委)委托中國工程院開展“中國標準2035”研究,并把開展“中國標準2035”項目研究作為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實施標準化戰略的重大舉措。
“中國標準2035”項目研究已于2018年3月正式啟動,數十位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來自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的300多位專家參與項目研究。
“中國標準2035”項目設置一個綜合課題“標準化戰略定位和目標研究”,以及“中國標準化體系、方法和評價研究”“支撐高質量發展標準化體系研究”“標準化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研究”三個專業課題。項目擬用兩年時間,形成“中國標準2035”項目研究報告,提出編制實施我國標準化戰略綱領性文件的咨詢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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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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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標準化改革總的目標是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 治的標準化管理體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撐統一市場體系建設,讓標準成為對質量的“硬約束”,推動中國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
深化改革是標準化工作創新發展的動力,需要持續加以推動。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主要推進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切實提高民生和公共安全領域標準水平,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是進一步提升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效率,將標準平均制定周期從目前的36個月縮短至24個月以內。
三是嚴格限定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范圍,強化標準審評、審查,切實壓縮政府標準數量規模,為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留出充足發展空間。
四是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鼓勵市場主體圍繞提升產品質量、產業素質和國際競爭力,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充分釋放企業、社會組織標準化創新活力,讓標準化成為市場主體改善經營、謀求發展的得力幫手。
五是加大地方、行業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新《標準化法》有關規定,爭取標準化綜合改革早見成效。
信息來源:標準化與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