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何種規模、提供何種產品(服務)的企業,其標準化機構應符合以下通用要求:一是企業應設置專(兼)職標準化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標準化管理人員。二是標準化機構絕對不是臨時性機構,不只是為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活動而設立的,應是一個常設機構,并對其標準化職能作出明確的規定。三是在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活動中,標準化機構不僅承擔著大量的具體工作,而且在將來保持企業標準體系正常運轉和企業標準化工作的日常開展與持續改進工作中也必須充分履行職責。四是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活動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管理者統一管理。各職能部門和生產單位,應確定專人負責標準化工作,形成全企業的標準化管理網絡。并且,各部門標準化人員應考慮由各部門的技術骨干、業務骨干來承擔,而不能把其僅僅視為文件的收發員和保管員。
——信息來源:看見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