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各類政策協同,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推動經濟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2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以下政策。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落實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3年,抓好市重點項目850個左右、省重點項目150個左右,完成市重點項目投資2000億元以上,帶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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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有效投資財政資金保障。圍繞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激發全社會投資活力,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120.83億元。其中,用于市屬學校、公立醫院、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建設資金22.77億元,城市路網、河道、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48.05億元,水利、園林、保障房等建設資金7.48億元,以及地鐵運營補貼、迎亞運地鐵恢復道路以獎代補、鐵路建設等重大項目資金42.5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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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爭取資金支持。爭取國家各類專項資金、金融工具對重大項目的支持,力爭專項債儲備需求1200億元,占全省份額15%以上;力爭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儲備項目總投資1000億元,占全省份額15%以上;力爭企業債核準150億元,發行150億元;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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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土地要素保障。全年新增建設用地3萬畝,爭取報省獨立選址項目用地1萬畝,爭取省重大產業項目用地2000畝。探索建立市級重大產業項目部門聯合評審機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市級統籌用地指標優先予以保障。持續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取消標準農田占補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管理制度,簡化用地預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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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全力保障重大產業項目新增能耗指標100萬噸標準煤以上。允許“十四五”時期新增能耗指標跨年度跨地區統籌使用,用足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計入能耗強度和能源消費總量政策,開展開發區(園區)區域能評,負面清單外項目簡化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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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推進重點領域投資。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也要管項目”的要求,細化推進24個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包。實現交通投資動能轉換,加快地鐵四期、機場高鐵、中環等項目建設。狠抓制造業投資,開發區(園區)全年建設標準廠房1000萬平方米,力爭全年工業投資1100億元,制造業投資增長20%。全力穩住房地產投資大盤,優化經營性用地結構和出讓時序,加快已出讓用地項目開工,計劃2023年全市出讓經營性用地10500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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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市屬國企做大做強。以新一輪國企改革為契機,支持市屬國企提升投資主力軍地位,依托項目建設管理和投融資等方面優勢,在城市建設和產業培育等方面發揮更大支撐作用,2023年力爭完成投資752億元,鼓勵通過企業債、專項債、金融工具、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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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項目推進制度保障。迭代完善投資“賽馬”激勵機制,按季度進行評價激勵,對評價排名靠前的區、縣(市)在土地指標、財政資金等方面予以激勵。建立市級統籌項目調度機制,開展重點工程及要素保障單月協調調度,研究協調項目前期、開工、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重點解決項目審批和要素保障等方面的訴求和困難。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牽頭實施)
厚植創新活力之城特色優勢,堅持科技自立自強,圍繞爭創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重點支撐引領智能物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新材料、綠色能源等五大產業生態圈高質量發展。2023年,全市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8%以上,技術交易額達到1200億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各2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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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科技創新財政資金保障。“十四五”期間,確保全市財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長15%以上,市本級每年新增財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圍繞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推進,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107.12億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創平臺、“三名”工程和高校建設資金58.44億元,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建設、科技企業培育、重點研發計劃資助等資金6億元,人才引育培養資金42.6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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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開展科創信貸、科創保險“比學趕超”專項行動,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強對科創企業支持。創新推廣“人才貸”“浙科貸”“專精特新貸”等科創信貸產品,2023年,科創信貸規模力爭新增超200億元。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市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引導社會力量投向具有市場前景的實驗室成果、概念驗證項目、中試研發項目、重點產業和未來產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對創投企業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本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2年以上的,按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其管理企業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500萬元。引導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鼓勵區、縣(市)運用創新券給予保費兌付補償,補償額可不低于企業實際投保費用的80%。支持企業使用創新券在長三角地區尋求技術創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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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深入實施“西湖明珠工程”等人才計劃,大力支持企業培養和集聚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海外智力等。鼓勵企業招引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支持申報省級高層次人才“編制池”。對國有科技型企業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股權激勵對象向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產業化中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人才傾斜。對有條件實施項目跟隨投資和超額利潤分享的科技型企業,將其符合條件的科技人才納入激勵方案。實行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3日辦結制度,開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擴大引進國外高端專業人才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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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高水平科創平臺。對省以上實驗室和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為五星的在建省實驗室,繼續按省政策意見、省市共建協議及實到省財政補助資金給予配套補助。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研發機構組建省技術創新中心,市和區、縣(市)按照省財政補助額的2倍進行配套支持;優先支持省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統籌建設,并將產業化成果推薦納入首臺(套)產品和“浙江制造精品”目錄。深化杭州市科研用物資跨境自由流動試點建設,落實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在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進口科教用品免稅方面享受省屬科研院所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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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水平科技成果產出。建立完善以市場需求為牽引、轉化績效為導向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立項組織機制。對競爭性重點研發項目按實際研發投入與成果產出績效,市本級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對采用“揭榜掛帥”擇優委托形式實施的重大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支持本市企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省重點研發任務,按國家、省實際到賬補助經費的25%,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支持構建科技領軍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牽頭、高校院所支撐、各創新主體相互協同的創新聯合體,其形成標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項目,省、市、區縣(市)聯動給予最高3000萬元財政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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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深入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計劃,引導企業創建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企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稅收優惠等各項科技創新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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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政策。對研發投入較上年增長50萬元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增長2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且增長在全市同類企業排名靠前的,按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最高20%)給予獎補,單家企業最高獎補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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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設海外與外資研發機構。鼓勵企業通過并購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鼓勵企業建設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聯合實驗室和海外創新孵化中心,績效考核優秀的,按實到省財政補助資金的50%給予激勵。支持企業在杭設立全球或區域性外資研發中心,按實到省財政補助資金的50%給予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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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創新創業夢想實踐地。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孵化器、省級孵化器、市級專業孵化器按國家、省、市專項政策給予資助。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良好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對年度評價合格及以上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實施新“雛鷹計劃”,圍繞未來產業培育扶持一批高科技企業,對新認定為市“雛鷹計劃”企業和省“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一定財政資金獎勵。高標準建設一批科技成果轉化園,市本級按成果轉化服務績效給予單個成果轉化園年度最高300萬元獎勵。鼓勵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雙創”示范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為在孵企業減免辦公、實驗、科研和生產用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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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科技惠農富民工程。實施一批農村與社會發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項,對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區域合作和國際合作領域重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示范項目,市本級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對一般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
三、五大產業生態圈高質量發展政策(由市經信局牽頭實施)
圍繞打造“產業興盛的新天堂”的目標,建設五大產業生態圈,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世界領先的萬億產業、千億企業、百億項目,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2023年,力爭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6.5%左右,規上工業畝均增加值達226萬元/畝、畝均稅收達58萬元/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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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制造業發展財政資金保障。圍繞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25億元。其中,支持五大產業生態圈發展資金6.4億元;支持先進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資金4.3億元;支持企業梯隊培育、提升企業競爭力資金2.1億元;建設“未來工廠”、實施重大裝備首臺(套)產品技術攻關與應用、推動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發展、歷史經典產業傳承等資金2.2億元;在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前提下,從土地出讓收入中提取1%,安排“騰籠換鳥”專項經費10億元,重點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標準廠房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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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政府產業基金引導。打造杭州科創基金、杭州創新基金、杭州并購基金等3支千億基金,形成覆蓋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總規模超3000億元的“3+N”杭州基金集群,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的引領放大功能,撬動社會資本共同加大投資,支持五大產業生態圈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創新創業與科技成果轉化、“專精特新”企業培育與發展。完善產業基金運作管理機制,強化產業基金直投項目管理,加強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進一步完善產業基金投資盡職免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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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金融支持服務。爭取國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爭全市新增制造業中長期貸款800億元,加大對“專精特新”“單項冠軍”等企業新增投資、技術改造、并購重組等融資支持。推動上市企業發揮融資渠道作用,投資一批高端制造業項目。圍繞標志性產業鏈加大并購重組力度,鼓勵包括保險資金在內的資金依規加大股權投資力度,推動制造業優化升級,2023年新增并購重組金額110億元以上,落地一批補鏈強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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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工業用地保障。2023年,全市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占比不低于35%,確保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所在地工業用地總量穩中有升。積極支持五大產業生態圈產業鏈重點項目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爭取省級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項目用地需求。加快做地收儲進度,為鏈主企業和產業鏈核心配套企業預留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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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健全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支持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在符合“標準地”要求的前提下,實行“帶項目條件”出讓。實行混合產業供地,在園區范圍內支持以工業為主(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的“工業+科研”“工業+公用設施”“工業+商服”等混合產業用地出讓,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未用土地流轉盤活,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出讓土地,可以按照“先投入后轉讓”的原則,依法辦理預告登記,待開發投資達到轉讓條件時,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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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工業用地有機更新。加快低效工業用地整治,2023年全市完成低效用地再開發3萬畝,其中工業低效用地1萬畝以上,盤活的存量土地應向園區集聚,重點用于五大產業生態圈項目。推動園區外工業用地置換入園,因空間集聚需要異地置換工業用地的,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可按“不高于原土地使用權面積”的原則進行土地協議置換;確因擴大再生產需要增加土地面積的,以招拍掛方式精準供應。鼓勵通過屬地政府統一建設的產業用房進行“以房換地”。支持提升工業用地開發強度,加快園區有機更新和擴容利用,推動工業設備上樓,經批準實施改造提升的項目,在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前提下,容積率一般不低于2.5,有建設條件的項目可試點探索容積率至3.5左右。積極引導市、區兩級國有企業加大低效工業用地收回收購力度,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為五大產業生態圈制造業企業提供高品質、低成本的產業空間;低效工業用地收回收購后,經區、縣(市)政府批準同意進行工業標準廠房建設的,應簽訂履約監管協議和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建成后的工業標準廠房(公共配套設施除外)可按幢、層作為最小分割單元且每層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辦理分割轉讓、分割登記,不結算土地出讓價款,推動產業空間保障方式由“供地”向“供地”“供樓”并舉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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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制造業人才招引培育。緊緊圍繞五大產業生態圈,積極引育“高精尖缺”人才和產業急需人才,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務力度,支持重點企業申報高層次人才,提升審核效率,推進人才政策落實。完善卓越工程師培養工作體系,遴選并支持一批工程技術領軍人才,注重發揮國家和省、市人才計劃人選在工程師培育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實施新時代“名城工匠”培養工程,推薦優秀技能人才參加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遴選,推薦人選向五大產業生態圈傾斜。開展職業技能等級“新八級”制度試點,健全技能崗位等級設置,完善職業技能評價規范,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圍繞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服務業標桿城市,聚焦聚力現代服務業“兩地四中心”建設,全力打響新時期“杭州服務”品牌。2023年,力爭服務業增加值增速達到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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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現代服務業發展財政資金保障。以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為重點領域,聚焦現代物流、金融服務、文旅融合等方面,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22.06億元。其中,支持現代物流產業、金融服務產業、文化產業和旅游發展政策資金3.38億元,支持集成電路、軟件信息服務業等智能物聯產業發展資金3.8億元,促進電商、會展等商貿發展政策資金4.7億元,養老服務補助資金2.04億元,就業創業補助資金8.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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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加快建設10個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優先推薦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國家服務業專項資金。積極創建省第三批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和高能級創新發展區。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中,優先安排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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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將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領軍企業納入“鯤鵬計劃”培育庫,培育認定一批“星級”總部企業、物流標桿企業等,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領軍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落實首臺(套)產品、“浙江制造精品”、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不動產登記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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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服務業高端人才支撐。加大服務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力度,授權鯤鵬企業、總部企業等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人才自主認定,并按規定享受人才政策。對全球頂尖人才實行“一人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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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推動實施信息服務業重大項目,支持企業牽頭申報國家項目,對獲評“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項目”等國家級優秀項目(方案)的軟件企業給予支持。推動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重點領域關鍵軟件產品開發和首購首用,支持軟件首臺(套)產品工程化攻關突破。鼓勵軟件企業、數字化服務平臺企業等積極參與以“產業大腦+未來工廠”為引領的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加快培育發展數字工程服務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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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項目。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省級產業鏈協同創新、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和首臺(套)提升工程等項目。大力推動企業申報省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補助。積極落實國家關于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稅收政策,簡化辦稅流程。鼓勵龍頭骨干企業牽頭協同創新,組織基礎軟件、工業軟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元宇宙等未來產業領域重大軟件產品創新研發。鼓勵集成電路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省技術攻關任務,對獲批國家、省重大項目的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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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文旅融合發展。對投資達到5億元以上、年度投資達到項目總投資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項目,優先保障土地和資金要素。鼓勵城市轉型退出的工業用地根據相關規劃用于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鄉村旅游發展用地申請使用各地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的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鼓勵利用荒地、荒坡、荒灘、廢棄礦山等開發旅游項目。鼓勵各類文藝院團、演出制作與演出中介機構等參與旅游景區演藝項目。支持市場主體推出“夜演、夜游、夜娛、夜讀”等夜間文化旅游消費產品和活動。對評定為“演藝新空間”“城市藝舞臺(星火賦美工程)”示范項目的按規定給予資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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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地建設。制定出臺“1+1+5+X”生產性服務業政策體系,統籌安排專項資金,對數字服務、科技服務、物流服務、商務服務、總部經濟等予以支持。2023年,培育省級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項目)9家,新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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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支持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開展文創產品開發經營。擇優認定區域性重點文化扶持項目,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統籌安排一定額度文化創意專項資金用于文化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對文化企業的融資授信規模。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經認定后按年度給予最高50萬元的貼息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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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百行萬企共依存同發展”金融助力穩經濟行動,深化同各金融機構戰略合作,2023年,力爭新增社會融資規模不低于10000億元,引導金融機構信貸余額增長不低于7000億元。開展科創金融十大專項行動,率先打造國內現代科創金融體系的實踐窗口和金融服務支撐科技創新發展的示范基地。高質量實施“鳳凰行動”計劃,力爭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25家以上,融資500億元以上。
五、建設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和交通強國示范城市政策(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
圍繞打造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總目標,統籌當前和長遠、發展和安全、重大項目建設和亞運交通運輸保障,加快杭州交通高質量發展,建設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努力成為中國式現代化城市范例的開路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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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交通建設財政資金保障。聚焦杭州交通高質量發展,圍繞軌道交通、現代公路、水路、鐵路建設,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24.71億元。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全力申報爭取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支持,重點支持蕭山國際機場空公鐵聯運樞紐、蕭山白鹿塘鐵公水聯運樞紐建設。積極爭取國家資金補助,加快推進錢塘江三級航道整治工程、杭甬運河三級航道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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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落實交通物流助企紓困政策。深化落實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以及省屬和市、區縣(市)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我省發行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載裝置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通行費實行八五折優惠政策。省屬及市、區縣(市)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ETC車載裝置的3類、4類客車通行費實行階段性八五折優惠(不再疊加九五折優惠),實施期限6個月,具體時間以省交通運輸廳公布的時間為準。用好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重點支持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物流配送企業和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個體工商戶、個體普通貨運車輛車主等“兩企兩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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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貨運車船通行。通過貨運導航系統實現進城通行證“一網通辦”“一城通辦”,取消對新能源輕型及以下廂式、封閉式貨運車輛在城區范圍內晚19時至次日7時的限行措施。開通京杭運河二通道,啟動八堡船閘,加快提升船閘通過能力,力爭平均待閘時間縮短至24小時(極端天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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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交通運輸從業人員。落實取消兩年一次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優化駕駛員誠信考核,取消考核結果簽注制度;優化推廣網絡貨運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票模式,方便個體貨車司機開具發票。開展杭嘉湖內河船舶營運檢驗省內互通試點工作,實現杭嘉湖通檢互認。做好“司機之家”運營管理和星級創建,按省專項運營補貼資金1:1的比例安排市級配套資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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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出臺海鐵、海河聯運補助政策。支持物流企業從事杭州至寧波舟山港海鐵聯運業務,推動全市貨物運輸“公轉鐵”;支持在杭州港范圍內從事水路運輸、裝卸業務,增加海河聯運集裝箱運量,提升水路運輸質量,推動海河聯運高質量發展。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牽頭實施)
積極實施擴大內需戰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恢復向好。鞏固提升對外開放優勢,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積極搶訂單拓市場,穩住外貿基本盤。2023年,確保出口占全國份額穩中有進,實際使用外資78億美元,力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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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內外貿發展財政資金保障。聚焦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5.8億元。其中,支持外貿發展和服務貿易資金3.08億元,支持跨境電商、新電商高質量發展、會展業扶持等資金1.42億元,支持新開國際航線資金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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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釋放消費潛力。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等政策。梯度增加小客車浙A號牌增量指標2萬個。開展推進杭州餐飲業高質量發展十大行動,發放數字人民幣預制菜專項消費券,加快推進杭幫菜研發和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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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消費新能級。鼓勵新電商企業開展公益助農活動,組織申報省級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示范項目,爭取省級資金支持。提升城市消費能級,支持推進高品質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示范智慧商圈創建,持續推進“十大夜間經濟集聚示范區”建設。在蕭山區、余杭區、桐廬縣、建德市成功創建縣域商業體系建設示范縣的基礎上,支持淳安縣、臨安區、富陽區、臨平區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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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舉穩外貿。實施“雙百雙千”拓市場攻堅行動,2023年組織外貿團組150個,參加境外展會100個以上,實現出境企業3000家,年新增外貿訂單1000億元。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境內外展會,并給予一定展位費補貼。推動杭州地區政策性外貿產業專項貸款增長,對材料齊全的出口信保限額批復辦結率不低于90%。對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比例提高至65%,單家企業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鼓勵企業通過多式聯運、國際鐵路等方式出口。對我省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內的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等,積極組織企業申報省級貼息補助。積極創建重點進口平臺,爭取省級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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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圍繞推動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通過“區域+項目清單”的競爭性遴選方式,培育和遴選一批本地區優質項目參選省級重點培育數字貿易項目。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獨立站、專業服務商、集貨倉、海外網絡建設及知識產權保護、品牌全球推廣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新增與復評省級公共海外倉6個以上,培育一批市級公共海外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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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招大引強和全球招商力度。保障海外招商的審批綠色通道和經費預算,2023年第一季度赴境外招商團組不少于30個,全年按計劃推進。聘請全球招商顧問,指導組織招商活動,加強境外招商力度。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放寬市場準入、優化制度規范、完善綜合環境,積極招引高端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全面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工作,加快招引國際金融機構。推動在外浙(杭)商、僑商回歸投資。支持開發區、自貿試驗區等開放平臺開展外資招引。制定招商引資和吸引外資的專項政策舉措,加大招大引強和對外開放力度。
七、鄉村振興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加快推進城鄉風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加快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引導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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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城鄉統籌財政資金保障。圍繞大力推動鄉村振興,市財政2023年安排預算26.58億元。其中用于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等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4.18億元,支持米袋子菜籃子工程建設、政策性農業保險、現代種業等資金4.82億元,支持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園項目建設等資金2.5億元,支持美麗鄉村、美麗城鎮和美麗宜居示范村建設資金2.88億元,農村水利建設和生活污水治理補助等資金4.24億元,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補償資金6.47億元,以及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補助1.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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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水平,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省擔保集團支持,2023年全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農支小融資擔保年末余額力爭達到200億元。持續壓降擔保費,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農支小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0.8%,切實為小微企業、“三農”融資紓困提供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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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和耕地墾造。高質量開展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穩妥有序推進我市4個首批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試點項目、10個土地綜合整治項目。2023年,全市完成補充耕地2萬畝,其中自身墾造1.5萬畝,異地調劑0.5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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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2023年,新建省級高標準農田3萬畝,改造提升省級高標準農田(含糧食生產功能區)3萬畝,新創建省級綠色農田4個。實施市級高標準農田(含糧食生產功能區)提標改造4萬畝、市級財政畝均補助2000元,創建市級高標準農田示范區5個以上、單個項目市級財政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加快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實現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與高標準農田同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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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優化農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農業產業轉型升級,推進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提升農業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總部經濟。發展休閑農業,支持“農業+”產業融合項目。積極爭創國家級農業產業園和省級現代農業園區。2023年,新建農事服務中心9個,啟動建設綜合示范型未來農場3家、特色提升型未來農場10家。持續擦亮“西湖龍井”金名片,持續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示范創建,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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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種糧農民收益保障。落實省級規模糧油種植補貼、訂單獎勵、最低收購價、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規模種糧主體貸款貼息等常態化補貼政策和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大力推進土地流轉,穩步提高糧食適度規模生產水平,積極發展大豆等旱雜糧種植,安排4500萬元用于稻麥和旱糧規模種糧補助。加大糧食種植科技示范力度,建設市級糧油優質高產高效示范區18個。提高水稻保險保額,在實行全省完全成本保險的基礎上,對單季稻(晚稻)增加市級農業主體綜合險每畝200—400元,保障額度提高到每畝140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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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2023年,啟動建設省級3條新時代美麗鄉村共富示范帶項目、第十一批4個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項目。加快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重點支持建設市級特色村30個、未來鄉村30個、數字鄉村樣板鎮(村)20個,打造未來鄉村共富引領帶12條。深入實施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盤活閑置宅基地和農房2500宗以上,培育發展鄉村旅游、文化創意、養生養老、農事體驗等產業,村集體組織經營性收入和農民財產性收入增加1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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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強農、機械強農。深入實施農業“雙強”行動,實施農業科技創新推廣項目,推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裝備”落地應用,大力推廣新型稻漁綜合種養模式,落實有關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創新設施化養殖模式。貫徹落實種業振興計劃,實施市級現代種業發展項目,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和種業成果獎勵,保障水稻、小麥等優質種源供應,確保全市水稻主導品種覆蓋率達70%以上。省市縣聯動選派科技特派員490人次以上,市財政對市級科技特派員項目給予一定補助,并落實科技特派員保險與往返路費補貼。指導區、縣(市)積極申報省級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項目。實施高效生態農業示范園建設項目,加大對試點項目土地規模流轉、生態綠色低碳建設等獎勵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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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學生、“農創客”創新創業。推動大學生創業項目和“雙創”金融等扶持政策在“三農”領域落實。實施萬名“農創客”培育工程,對完成招引、培育“農創客”任務的區、縣(市),市級給予適當補助。推進“農創客”組織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市、區縣(市)兩級“農創客”發展聯合會,開展“農創客”專題培訓,推選市級十佳“農創客”。組建市“農創客”導師團隊,遴選政策、技術、財務、法務和黨務等方面專家,為“農創客”創新創業開展指導服務;組織市農發集團、杭州供銷集團等國有平臺,為“農創客”創新創業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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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推進企業“上云用數賦智”,推動特色小鎮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支持特色小鎮創建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等,實現90%以上的特色小鎮建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打造“技術創新+人才創業+創投孵化”的“三創融合”杭州模式。推動一批輻射帶動強、產業空間不足的特色小鎮擴容,以輻射周邊區域發展。圍繞打造15分鐘生活圈目標,補齊“八個一”基本配置,打造新型產業社區。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特色小鎮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對特色小鎮項目的中長期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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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產業園區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深化“一園一主業”發展模式,開展全市“一園一主業”特色產業平臺創建工作,引導全市開發區(園區)根據各自產業定位,聚力發展2—3個主導產業,通過“做強鏈主企業、拓展產業空間、推進精準招商、建設創新載體、完善公共服務、用好產業基金”等措施,形成“謀劃一批、推進一批、示范一批”的發展格局,構建全市特色產業園區梯度培育體系,加快提升產業平臺發展能級,助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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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深入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全力推進梅城鎮、新登鎮等千年古城試點建設,加大徑山鎮、太湖源鎮等農村產業融合示范園試點工作推進力度,謀劃實施一批歷史遺存保護、特色產業發展、公共服務提升項目。全面提升縣域公共服務質量,加快推動市一醫院桐廬分院、市二醫院建德分院、市中醫院淳安分院合作辦醫模式,加快推進學軍中學桐廬學校建設,實現優質醫療、教育資源擴容和均衡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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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穩步推進居住證跨區互認轉換改革,用足用好全市居住證積分制度。探索建立“省級共性+市縣個性”積分制度,完善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務,支持區、縣(市)出臺符合當地財政承受能力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按照省級部門部署,著力推動“人錢地”掛鉤政策落地。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
圍繞就業、教育、社保、醫療、養老等民生大事,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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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民生政策財政資金保障。按照社會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線的要求,聚焦辦好民生實事,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140.95億元。其中,用于社會保障、養老服務、就業創業以及對退役軍人、殘疾人、困難群眾等群體的補助60.66億元,促進高校高質量發展資金18.8億元,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資金12.31億元,醫療衛生資金11.11億元,公租房(廉租房)補貼及維護、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加裝電梯、二次供水和未來社區創建等住房改善資金19.09億元,基礎設施養護、垃圾處置清運,文物保護和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資金18.9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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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推進“勞有所得”。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及時調整全市最低月工資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水平。推進高質量就業,支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2023年全年城鎮新增就業25萬人、建成市級高質量就業社區(村)100個。迭代升級“數智就業”應用場景,進一步提升就業創業數字化服務水平,提升基層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制定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23年無償資助大學生創業項目500個以上,研究制定大學生創業園服務規范省級標準。制定杭州市促進殘疾人就業行動方案,2023年新增殘疾人穩定就業550人。落實社保助企紓困政策,根據國家、省部署,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穩崗擴崗;擴大工傷保險制度保障范圍,探索將用人單位招用的實習見習人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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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推進“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制定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加快學前教育優質普惠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推進市、區縣(市)兩級合作共建優質高中,開展“組團式”教育對口服務山區4區縣(市)行動。積極爭創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市、區)和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改善辦學條件。支持市屬高校爭創一流,加快提升高等教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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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推進“病有良醫”。加快推進市一醫院新院區、西溪醫院二期項目建設,實現杭州康復醫院投入運行。根據省加強醫療救治能力的任務要求,相關區、縣(市)新建重癥加強護理病房(ICU)床位200張。開展同質同標的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2023年完成健康體檢130萬人。加快基層醫療機構硬件提檔升級,推進新改擴建規范化村衛生室(站)52家,實現規范化村衛生室(站)建設全覆蓋。圍繞亞運保障,精心做好賽事運行準備,全域推進“三圈三級”病媒生物防制,組織開展大型賽事活動病媒生物防制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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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推進“住有宜居”“老有康養”。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2023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7萬套(間),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66個、1529棟。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發放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2023年,杭州市新增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1400張,助餐服務城鄉社區覆蓋率達到70%以上,康養聯合體鄉鎮(街道)覆蓋率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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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推進“弱有眾扶”。完善低收入群體救助幫扶和兜底保障機制,根據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指數調整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提高縣級社會救助服務聯合體覆蓋率,加強困難群體動態監測,實現分層分類精準救助,加強殘疾人服務保障,落實孤兒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推動市、區縣(市)兩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全覆蓋,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達到80%。持續開展慈善信托改革試點,積極培育發展慈善組織。
上述8個領域政策市財政2023年預算安排資金除交叉重疊部分外,支持總額為480億元。各領域政策市級牽頭單位要根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金融、自然資源、能源、人才等4張要素保障清單牽頭單位,抓緊出臺深化細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時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責任分解和落地實施。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承接落實方案,推動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確保基層有感、群眾獲益、企業得利。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實施有效。國家、省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
信息來源:數字經濟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