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天(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發布百項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介紹了新版《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修訂情況。
據介紹,《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是公共安全領域最早的國家標準之一,本次是第三次修訂。原有標準已經實施十多年,隨著技術的發展,標準中安全防護等相關技術要求已不適應產品發展與社會安全防范需求,比如:各種小型化電動破壞工具越來越多、其破壞力越來越強,原標準對鎖具、鉸鏈、鎖栓、門鏡等薄弱部位的防護要求不足,因缺少鎖具互換要求導致的換鎖難、換鎖貴等。針對這些新情況,本次修訂著力解決了4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根據以往盜竊案件和破壞工具技術發展現狀,提高了防盜安全門產品薄弱部位的防破壞要求和相應的驗證措施。二是將裝甲門、入戶門等具有類似防盜功能的戶門納入防盜安全門范圍,將安全等級由原來的4級擴展至5級,新增第5級主要應用在銀行、槍彈庫、危化品庫等需要更高安全防護的場合,為社會各界選購防盜安全門提供便利。三是按照門鎖分離的原則,規范了防盜安全門通用鎖具的基本結構與尺寸,提出了2種型號6個規格的通用型鎖具,提高了兼容性。四是順應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發展,新增外部電源要求,促進新技術在防盜安全門上的融合應用。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防盜安全門使用保有量超6億樘,每年新增超3000萬樘。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扎實做好標準宣貫工作,引導生產企業盡快生產符合新修訂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和防盜門產品,加強這兩類產品的質量監管,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