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鄉村是伴隨網絡化、信息化和數字化在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應用,以及農民現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內生的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和轉型進程,既是鄉村振興的戰略方向,也是建設數字中國的重要內容。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提出要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并做好整體規劃設計,彌合城鄉數字鴻溝;2019年5月,《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中明確2025年數字鄉村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基礎設施、產業、文化、治理等方面數字化水平不斷提升;同年12月,農業農村部印發《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2019—2025年)》,提出了新時期推進數字農業農村建設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加快推動數字鄉村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同時,2022年《全國標準化工作要點》也提出開展數字鄉村標準研制。截至2020年12月,我國農村網民規模約3.09億,占網民整體的31.3%,城鎮網民規模約6.80億,占網民整體的68.7%;城鄉地區互聯網普及率相差23.9個百分點,仍存在較大差距。如何妥善應對城鄉信息分化態勢、有效彌合城鄉數字鴻溝,成為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重要現實問題。
建設數字鄉村,不僅是順應全球農業新趨勢、跨域城鄉數字鴻溝,推動數字普惠的需要,更是引領農業農村轉變發展方式、轉換增長動力的重要手段。同時,實施數字鄉村戰略是助力數字中國建設的必然選擇,推動信息技術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的廣泛應用,有利于解放和發展數字化生產力,推動數字中國建設。加快制定數字鄉村評價標準,細化建設要求,建立全國層面可比較的指標體系對于精準引導地方科學建設數字鄉村、縮小區域發展差距顯得尤為重要。
我國數字鄉村評價標準化現狀
1、數字鄉村評價研究現狀
目前,專家學者關于數字鄉村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尚處于起步探索階段,經知網檢索,僅有不足10篇,主要包括全國層面的綜合評價和針對各省開展的數字鄉村評價研究。如侯光文等人以鄉村基建、政府服務、生態環境、就業質量、醫療養老等5個維度作為一級指標,該指標體系主要側重于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供給。方迎君基于自身對數字鄉村的理解,提出了包含科技農業、智慧農民、數字經濟、網絡政務、智慧環境、現代醫療與福利、數字基礎設施7個一級指標以及下設的27個二級指標。該指標體系相對前者考慮的更為周全,涵蓋的范圍更廣。申媛媛等人創新研究視角,從微觀角度揭示個人內部信息化行為,了解農村居民對信息化公共服務的訴求和意見,以信息的使用情況,信息需求、獲取與利用,農村信息公共服務三個維度作為一級指標研究中國農村居民微觀信息化水平。張鴻等人基于就緒度概念,構建了數字鄉村評價體系,該體系包含了數字鄉村宏觀環境、數字鄉村基礎設施支持、數字鄉村信息環境、數字鄉村政務環境、數字鄉村應用環境5個一級指標和29個二級指標。此外,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牽頭發布了全國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報告,提出了全國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包含發展環境、基礎支撐、生產信息化、經營信息化、鄉村治理信息化、服務信息化6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及20個三級指標,并采用層次分析法進行計算。
2、數字鄉村評價標準現狀
在國家標準層面,尚未發布數字鄉村評價方面的國家標準。鑒于數字鄉村建設內容覆蓋鄉村建設的方方面面,在數字政務、農村電商、智慧農業等方面已有相關的技術標準,但無相關的評價類標準,并不適用于開展數字鄉村綜合評價。
在地方標準層面,僅有個別省份制定了數字鄉村評價標準,如河北省發布了《縣域農業農村信息化 評價規范》(DB13/T 5077-2019),規定了縣域河北省農業農村信息化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和農業農村信息化綜合評價方法,構建了包含信息化基礎和保障、信息化應用、信息化效用在內的3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和28個三級指標。
對策及建議
一是加快數字鄉村評價相關國家標準立項。在結合我國當前數字鄉村建設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適時總結數字鄉村發展經驗,推動構建科學適用的數字鄉村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在全國層面制定數字鄉村評價國家標準,為全國數字鄉村建設與評價工作提供方向性的指南,同時,積極開展數字鄉村指數測度研究,結合評價主體和評價對象自身實際,確定合理權重,進而可對全國數字鄉村發展水平進行綜合評價。
二是推動開展數字鄉村發展指數測算。基于數字鄉村評價國家標準的研究成果,鼓勵相關部門依據數字鄉村評價指標開展縣域實證測算,力求通過多維度、多層次的評估,立體綜合呈現我國數字鄉村發展現狀、特點、趨勢和存在問題,明確各地區數字發展水平差距,持續形成數字鄉村發展指數報告。
三是鼓勵各地區在開展數字鄉村評價過程中針對評價結果找出數字鄉村發展建設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明確未來工作的重點、難點及努力方向,配套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強化改進措施,進一步提升數字鄉村建設水平,實現以評促建。
四是完善數據獲取機制和指標動態更新制度,建立統一的基層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同時,由于數字技術迭代更新快,其在數字鄉村發展過程中的應用場景、使用頻率及發揮的作用也不斷發生變化,需要不斷對指標進行不斷地挖掘,數字鄉村評價指標體系也應動態發展和完善更新,以確保其可靠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