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學生文具等28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
基本情況
(一)監督抽查概況。共抽查檢驗3824家生產單位、1596家銷售單位的4070批次產品,發現不合格產品450批次。其中,學生文具10批次、兒童及嬰幼兒服裝80批次、童鞋40批次、床上用品16批次、休閑服裝18批次、睡衣居家服12批次、旅行箱包15批次、旅游鞋6批次、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3批次、非醫用口罩45批次、眼鏡架1批次、眼鏡鏡片7批次、磷肥7批次、復合肥料16批次、氮肥1批次、鉀肥4批次、有機肥料17批次、洗碗機3批次、防火門14批次、熱軋光圓鋼筋1批次、熱軋帶肋鋼筋4批次、建筑防水卷材36批次、鋁合金建筑型材18批次、新型墻體材料(磚和砌塊)42批次、建筑用密封膠5批次、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12批次、聚乙烯(PE)管材17批次(詳見附件1)。
(二)跟蹤抽查情況。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產單位162家,其中有32家生產單位產品仍不合格(詳見附件2)。
(三)拒檢情況。本次抽查中,山西省長治市佳寧建材有限公司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詳見附件3)。
二、
抽查結果分析
(一)學生文具。在京東、天貓、唯品會等12家平臺的129家銷售單位抽查144批次產品,涉及浙江、廣東、福建、山東等12個省份的113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產品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不合格,3批次產品邊緣、尖端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
(二)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在拼多多、快手、抖音等15家平臺的404家銷售單位抽查423批次產品,涉及浙江、廣東、上海、河南等17個省份的393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8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7批次產品繩帶要求不合格,15批次產品pH值不合格,2批次產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1批次產品甲醛含量不合格,以上均為安全項目;27批次產品纖維含量不合格。
(三)童鞋。在天貓、拼多多、快手等16家平臺的151家銷售單位抽查161批次產品,涉及浙江、上海、江蘇等8個省份的161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40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有25批次產品鄰苯二甲酸酯不合格,16批次產品重金屬總量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
(四)床上用品。在天貓、京東、拼多多等10家平臺的97家銷售單位抽查103批次產品,涉及江蘇、上海、河北等7個省份的103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產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有3批次產品安全項目pH值不合格,11批次產品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
(五)休閑服裝。在天貓、京東、得物等16家平臺的210家銷售單位抽查223批次產品,涉及廣東、浙江、上海、北京等18個省份的214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8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產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1批次產品pH值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14批次產品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
(六)睡衣居家服。在京東、拼多多、唯品會、抖音等18家平臺的181家銷售單位抽查195批次產品,涉及廣東、浙江、上海、江蘇等14個省份的193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產品安全項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11批次產品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
(七)旅行箱包。在上海、廣東、安徽等11個省份54家銷售單位抽查60批次產品,涉及上海、浙江、河北等9個省份的60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5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3批次產品振蕩沖擊性能項目不合格。
(八)旅游鞋。在上海、遼寧、北京、江蘇等12個省份的63家銷售單位抽查87批次產品,涉及福建、上海、河北、浙江等7個省份的69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產品外底耐磨性能項目不合格,2批次產品成鞋耐折性能項目不合格。
(九)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在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12個省份177家生產單位抽查178批次產品,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產品安全項目煙氣中CO含量不合格,1批次產品熱水產率項目不合格。
(十)獨立式光電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在浙江、山東、河北、北京等12個省份48家生產單位抽查53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十一)非醫用口罩。在天貓、拼多多等10家平臺的201家銷售單位抽查209批次產品,涉及安徽、湖北、廣東、山東等17個省份的200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45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發現29批次產品安全項目過濾效率不合格。
(十二)眼鏡架。在天津、北京、廣東、江蘇等10個省份86家銷售單位抽查150批次產品,涉及廣東、上海、浙江等7個省份的149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尺寸偏差項目不合格。
(十三)眼鏡鏡片。在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9個省份175家生產單位抽查175批次產品,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產品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耐光輻照等安全項目不達標。
(十四)磷肥。在四川、云南、湖南3個省份20家銷售單位抽查21批次產品,涉及四川、云南、湖北、貴州、陜西5個省份的21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產品水溶性磷的質量分數項目不合格。
(十五)復合肥料。在江蘇、河南、山東、河北等13個省份237家生產單位抽查240批次產品,發現1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0批次產品包裝標識項目不合格,2批次產品硝態氮項目不合格,2批次產品總養分項目不合格。
(十六)氮肥。在山東、山西、安徽、河南等16個省份40家生產單位抽查40批次產品,發現1批次產品氮、水分、硫、氯離子項目不合格。
(十七)鉀肥。在青海、四川、新疆、山東、山西等10個省份40家生產單位抽查40批次產品,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產品游離酸的質量分數項目不合格。
(十八)有機肥料。在浙江、山東、江蘇、上海等9個省份114家生產單位抽查114批次產品,發現1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產品總鉛不合格,1批次產品總鉻不合格,1批次產品總鎘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8批次產品有機質的質量分數項目不合格。
(十九)洗碗機。在廣東、浙江、安徽、福建、山東、上海等6個省份23家生產單位抽查23批次產品,發現3批次產品不合格,均為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結構等安全項目不合格。
(二十)防火門。在河北、江蘇、上海、浙江、天津等10個省份104家生產單位抽查104批次產品,發現14批次產品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耐火性能不合格。
(二十一)熱軋光圓鋼筋。在福建、河北、山西、遼寧等10個省份18家生產單位抽查26批次產品,發現1批次產品化學成分項目不合格。
(二十二)熱軋帶肋鋼筋。在江蘇、安徽、山西、福建等18個省份155家生產單位抽查284批次產品,發現4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產品橫肋末端最大間隙項目不合格,1批次產品肋間距項目不合格,1批次產品化學成分項目不合格。
(二十三)建筑防水卷材。在江蘇、湖北、遼寧等16個省份226家生產單位抽查226批次產品,發現36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9批次產品熱老化項目不合格。
(二十四)鋁合金建筑型材。在廣東、江蘇、江西等13個省份219家生產單位抽查219批次產品,發現18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產品膜層性能項目不合格,6批次產品化學成分項目不合格。
(二十五)新型墻體材料(磚和砌塊)。在河北、廣西、湖北等14個省份168家生產單位抽查168批次產品,發現4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21批次產品抗壓強度不合格,1批次產品強度等級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
(二十六)建筑用密封膠。在廣東、湖北等6個省份26家生產單位抽查26批次產品,發現5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產品VOC含量不合格,1批次產品烷烴增塑劑不合格,均為安全項目。
(二十七)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在廣東、河北、四川等20個省份206家生產單位抽查206批次產品,發現12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1批次抗壓性能項目不合格。
(二十八)聚乙烯(PE)管材。在江蘇、四川、安徽等18個省份172家生產單位抽查172批次產品,發現1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有11批次灰分項目不合格,10批次幾何尺寸項目不合格。
三、
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涉嫌假冒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和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要開展現場檢查和跟蹤抽查,核查、約談、依法嚴肅處理,并實施重點監管。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總局將加強抽查結果處置情況的跟蹤督辦,并視情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