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促進城市綠色發展,重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綠色生態城區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自今年4月起施行。
綠色生態城區是指在空間布局、基礎設施、建筑等方面,按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進行規劃、建設、運營的城市建設區。
綠色生態城區評價分為規劃設計評價和實施運管評價兩個階段,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土地利用、生態城區、綠色建筑等8大指標以及技術創新(加分項)。8大指標均有控制項和評分項,評分項總分為100分。在得分滿足所有控制項的基礎上,當總分分別達到50分、65分、80分時,綠色生態城區評價等級分別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標準》要求,新區規劃建設中應落實公共海綿設施建設要求;城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100%,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新建民用建筑應按照相關規定全部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其中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的建筑面積比例不應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辦公、商場、醫院、賓館)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的面積比例不應低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總面積的50%;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應提交詳盡合理的碳排放計算與分析清單,制定分階段的減排目標和實施方案等。
相關負責人表示,《標準》的出臺,標志著重慶市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正從建筑個體發展轉向區域發展,將形成由點及面的規模化發展效應,進一步提升城鄉建設的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和品質,對于提升群眾生活水平和質量將起到推動作用。
來源 | 中國建設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