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記者從浙江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媒體通報會上了解到,《浙江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發布以來,全省設區市、縣(市、區)正在陸續發布各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企業可通過信息化平臺查詢合適的建設區域、必要的環保要求,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今年4月初,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該《方案》,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優化調整優先管控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為政策制定、規劃編制、項目落地提供依據和支撐。
對于廣大企業主來說,可通過浙里辦“浙里環評”數字應用查詢相關信息。該平臺已開發“環境準入研判”“項目智能選址”“環評機構查詢”等功能模塊,為政府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等提供綜合查詢、空間沖突分析、項目選址分析等服務。
圖源 浙江生態環境公眾號
本次《方案》的工業項目分類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結合工業項目污染排放情況和環境風險水平進行更新。企業可依據工業項目分類表,結合項目選址所在管控單元要求,自行初步判定項目環境準入可行性。
在產業準入要求方面,《方案》主要融入了各類“十四五”專項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及節能減排、綠色低碳轉型相關政策文件的最新要求。
比如聚焦空氣質量改善,明確依法實行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全面淘汰并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污染防控,明確環杭州灣城市群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浙中城市群限制發展高污染高能耗產業、落實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和冬季顆粒物污染控制等。
對于群眾來說,此次《方案》針對集中居住的區域,對企業的污染物排放做出更嚴格的限制,并要求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未來企業擾民的現象將會進一步減少;對農業為主的區域周邊的企業,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提出管理要求,預防和減少污染物進入耕地和農產品,提高農產品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