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政府部門與中介機構結成利益共享體,浙江省政府近日發文指出,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要進行聽證。并且提出嚴禁政府部門與中介服務機構掛鉤或指定服務。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對國務院、省政府已決定取消和調整的審批事項,各地正在從審批部門、審批對象、審批依據和審批內容等方面分類予以落實,防止出現擅自以備案、核準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也在明確設定依據、審批條件、審批程序和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手續、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行為,嚴禁隨意擴大或縮小審批權限。
而據浙江省人大財經委調研發現,一些地方反映,在行政性收費逐步取消以后,政府指定的中介機構收費名目繁多,數額較大。一個項目批下來涉及30多項收費項目,有的涉企項目費用數額可達總投資的三成左右。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有關部門須建立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審核論證機制,對新設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充分論證,嚴格審核把關。研究建立專家咨詢和民意征集機制。規范行政審批收費行為,公開收費依據及標準,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