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部門在法治浙江建設中承擔著調研、謀劃、協調、執行的重要職責。新時代,我們要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工作提出的新目標新定位上,堅決扛起建設“重要窗口”的使命擔當,高高舉起建設法治浙江大旗,錨定建設法治中國示范區目標,深入思考和解答好“法治六問”,從更寬視野、以更大力度、在更高水平上建設法治浙江。
明確方位:建設法治浙江是新時代浙江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方面
社會主義法治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這就深刻地闡述了法治與國家制度之間的密切聯系。
在國家統一的法制框架下推進地方法治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客觀要求。地方法治具有生動實踐性,地方國家機關是法律制度的具體執行者、實施者,基層法治建設與實踐貼得最緊,群眾感受最深刻。地方法治具有鮮明探索性,基層創造的經驗,體現了法治建設的實際需求,反映了法治建設的客觀規律,探索了法治建設的前進方向。地方法治具有先發先行性,由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激發動力,在解決問題中得到逐步深化,更在試點創新中率先推進。
建設法治浙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浙江的具體實踐和先行探索。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率先開啟的建設法治浙江實踐,是地方法治建設先行探索的成功典范。這些年,我省率先探索了“最多跑一次”和“最多跑一地”改革、權力清單制度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互聯網法院改革、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三治融合”等法治建設經驗,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內涵。
堅定信心:浙江在充分展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優越性方面有基礎、有條件、有責任
“三個地”的政治基礎。浙江是中國革命紅船起航地、改革開放先行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萌發地,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歷程中具有獨特地位。14年前,在習近平同志提議下,省委作出建設法治浙江決策部署,為浙江探索一條經濟先發地區法治先行道路指明了方向。這是新時代法治浙江建設寶貴的政治財富、理論財富、精神財富,也是我們扛起肩上責任、接過歷史接力棒、不懈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的底氣、自信和動力。
良好的經濟社會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率先推進市場化改革,為法治建設創造了良好條件,催生了全社會對法治公共產品的需求。我省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進發展,推動經濟發展與法治浙江建設良性互動,增添了浙江發展的體制機制優勢。現在,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延展,為深化法治浙江建設激發了新活力、提出了新要求。
浙江精神的文化基礎。“求真務實、誠信和諧、開放圖強”的浙江精神,凝練了浙江人民的精神品格,蘊含著豐富的法治基因,為法治浙江建設提供了精神滋養。近代以來,浙江民營工商業快速發展,積淀了大量民間自發性未成文規則資源,塑造了守規矩、重誠信的法治風尚。近年來,我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設“信用浙江”,推進“三治融合”,賦予了浙江法治文化新的時代元素。
14年的工作基礎。14年來,歷屆省委沿著習近平同志開創的法治浙江建設道路砥礪前行,一張藍圖繪到底、一任接著一任干,繪就了法治浙江建設的美麗畫卷。法治浙江建設機制日益健全,總體格局基本形成,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功能作用充分發揮,社會滿意度不斷提升,積累了彌足珍貴的法治建設經驗,法治浙江建設先發優勢逐步凸顯。
客觀清醒:我省高水平推進新時代法治浙江建設仍然面臨一些矛盾問題
法治建設要求提高與意識能力有待增強之間的矛盾。有的干部仍未充分認識法治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重效率、輕法治”,學法用法“兩張皮”,習慣以行政思維代替法治思維、以經濟手段代替法治手段,與全面依法治國要求還不相適應。
改革發展走在前列與法治保障尚須強化之間的矛盾。我省市場經濟先發,實踐中較早碰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立法需求與立法保障之間,有時會面臨“時間差”;有的制度設計質量不高,一些“紅頭文件”違法問題也不容忽視。
政府治理轉型與傳統管理模式亟待破除之間的矛盾。如對政府哪些該管哪些不該管仍有模糊認識,一些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程度還不夠高,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跟不上“放管服”需要,人民群眾對執法亂作為、不作為意見仍較集中。
公平正義價值追求與司法質效尚未能滿足追求之間的矛盾。司法職權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未真正形成,司法領域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現象仍未杜絕,一些法律從業人員“知法犯法”,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和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有待深入推進。
全省法治建設進程加快與基層基礎仍然薄弱之間的矛盾。縣鄉兩級政府承擔大量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責,法治意識、法治能力、力量配備等跟不上實踐發展需要,基層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問題有待解決。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還不夠濃厚,基層自治活力有待增強,法治社會建設任重道遠。
砥礪前行: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充分展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
新時代,我省要堅決扛起建設“重要窗口”的政治責任,力爭到2025年基本確立法治浙江建設在全國的領跑態勢,進一步健全現代法治體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成為法治中國示范區。
爭當篤學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排頭兵”。深刻體悟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蘊含的認識論、實踐論、方法論,自覺運用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一以貫之落實好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建設法治浙江的重要論述,將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磅礴偉力轉化為加快法治浙江建設的強大動力。
爭當依法執政依規治黨“示范者”。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將憲法作為根本活動準則,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健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的制度體系,探索建立法律實施報告制度,用法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強化法治服務保障大局功能,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法治監督體系,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形成合力。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管黨治黨水平。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加強保障體系建設,筑牢法治浙江建設的堅實后盾。
爭當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模范生”。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實“高質量立法、惠民立法、環保立法、弘德立法、協同立法”新理念,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和效率。建立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銜接機制,堅持立、改、廢、釋并舉,以立法固化改革成果。健全立法工作新聞發布制度。
爭當地方法治政府建設“領頭羊”。建設法治浙江首先要求政府是法治政府。樹立“整體、智治”的治理理念,打造“唯實、惟先”的政府文化,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強化公平競爭審查,打造最優法治化營商環境。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提升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和公信力。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構建“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專業執法+聯合執法”的執法體系。加強行政執法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創新運用非強制性執法手段。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浙江模式”,改進行政應訴工作,有效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推進縣鄉法治政府“最佳實踐”,實現基層合法性審核全覆蓋。
爭當公正高效權威司法制度“實踐家”。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提升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健全防范冤假錯案制度,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深化民事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深化行政訴訟制度改革,加強對濫用訴權行為的甄別和規制。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加強檢察監督職能,推進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持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爭當基層治理法治化“探路者”。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一中心、四平臺、一網格”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縣域社會治理新模式,實現基層依法治理“最多跑一地”。推進法治宣傳與法治實踐深度融合,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加強公共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形成明德守法的良好風尚。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加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保證人民群眾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
爭當數字法治、智慧法治“先行者”。現代信息技術給法治建設帶來了挑戰和變革。推動信息化、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與法治建設深度融合,加快形成與數字時代相適應的現代法治體系。探索大數據輔助立法和決策。完善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管平臺。推進“智慧司法”建設,深入實施政法數字化協同工程。探索大數據糾紛解決和分析研判機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爭當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守護人”。縱深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牽引和撬動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領域改革,持續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壓縮權力尋租空間。建立法治建設“三服務”長效機制,將群眾所思所想作為厲行法治的聚焦點和發力點。擴大群眾對法治建設的參與和監督,不斷提升群眾對法治浙江建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 來源:浙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