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12月2日消息(記者陳瑜艷 通訊員余澤華)記者2日從全國“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培訓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浙江自貿試驗區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開啟“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1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發《浙江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按照“清單同步發布、方案同步制定、步驟分步實施”的方式,全面推進浙江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12月1日起,在浙江自貿試驗區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其他地區(除自貿試驗區外)推進“證照分離”全覆蓋改革試點工作。
浙江省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2019年版)》,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涉及浙江省51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并定期調整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規限制企業經營。
據了解,浙江省前期對地方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零許可”的要求,對“海釣經營許可”等涉企許可事項進行了暫停實施等調整,實現地方層面“零許可”。
針對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承諾制,浙江省相關部門分別出臺了相應事中事后配套舉措和告知承諾辦法。通過部門間及時推送共享企業信息,并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加強監管,對相關企業納入監管范圍,實施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