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標準等同采用了ISO56005國際標準,為與ISO 9001等管理體系標準的命名方法保持一致,本標準名稱變更為《創新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指南》。
本標準在結構體例上遵循ISO/IEC導則對指南標準的結構和要求,主要包括:
引言。包括創新管理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的總則、原則和本標準架構等。
范圍。包括本標準的適用范圍和編制目的。
規范性引用文件。本標準無規范性引用文件。
術語和定義。ISO 56000: 2020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知識產權管理架構。包括理解組織及其環境、建立系統化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管理職責(含領導作用與承諾、組織崗位和職責)、文化(含意識、工作環境)、人力資源(含人員、知識與能力、教育與培訓)、財務考量、法律考量等。
知識產權戰略。包括知識產權戰略目標、制定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等。
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總則以及在創新全過程的識別機會、創建概念、驗證概念、開發方案、部署方案等各個環節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原因、輸入、方法和輸出。
附錄。有關發明記錄和披露以及知識產權產生、獲得與維護、檢索、評估、風險管理以及知識產權開發利用的工具和方法。
圖:創新過程中知識產權管理架構
總體而言,本標準的大部分術語、詞匯的翻譯,與現有管理體系標準保持一致。但也有個別詞匯,為使用者易于理解和區分,在翻譯時進行了適當調整,例如,“Intellectual Property”譯為知識產權,而“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則譯為知識產權權利。
隨著ISO 56000系列標準和我國創新管理國家標準的陸續發布,創新管理的標準體系將逐漸完善。中知公司將繼續關注并積極參與相關研究工作。我們愿與各位讀者就創新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進行溝通和交流。歡迎垂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