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
為進一步提升全省市場監管治理現代化水平,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推進市場監管工作高質量發展,編制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市場監管工作,不斷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市場準入環境大幅改善,市場競爭秩序日益規范,高質量發展支撐更為有力,市場監管安全形勢不斷向好,市場監管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率先實現全流程“一件事”一日辦結,“證照分離”改革全國領先,市場主體數量增長70.5%;完成全國首個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率先構建“品字標”公共品牌建設體系;實現食品安全縣全覆蓋,“浙冷鏈”模式向全國推廣;加快構建“嚴、大、快、同”知識產權保護格局,知識產權綜合實力穩居全國前列;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在知識產權保護、質量工作、食品安全、藥品安全考核中均獲得優秀。同時,我省市場監管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營商環境仍有差距;市場秩序尚不夠規范,市場領域安全風險隱患防控任務依然艱巨;高質量發展動力還不夠強勁,質量基礎設施尚不能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等。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目的,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統籌發展和安全,著力強改革優環境、強市場促循環、強質量助發展、強監管保安全、強基礎提能力,率先探索新發展格局下市場監管創新發展有效路徑、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進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全面構筑市場監管工作優勢、制度優勢和發展優勢,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提供強有力支撐。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省市場創造力和競爭力整體躍升,高標準市場體系、高水平監管體系、高質量服務體系、高能級支撐體系、高素質隊伍體系基本建成,全省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技術支撐進一步夯實,市場監管省域治理現代化水平持續走在全國前列。
浙江省市場監管“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
到2035年,市場監管省域治理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法治完善、技術領先、數字賦能、多元共治的市場治理格局更為定型,高水平建成質量強省、標準強省、品牌強省和知識產權強省,食品藥品等關系人民健康的產品和服務安全監管體系處于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要素自由流動、競爭公平有序、消費安全放心、主體充滿活力的高標準市場體系邁上新臺階,市場監管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作用顯著增強。
二、優化市場發展環境
(一)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結合實施全省優化營商環境“10+N”便利化行動,開展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持續提升“一網通辦”智能化水平,打造企業開辦一日辦結升級版。建立統一規范的登記注冊體系,完善名稱登記規則,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加強登記異常行為監測。推進市場準入一體化,實現高頻登記事項跨省通辦。推進杭州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建設。縱深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消除“準入不準營”現象。壓減涉及工業產品的行政許可和強制性認證事項,廣泛推行產品系族管理,擴大適用自我聲明方式產品種類,對不涉及產品安全的變更無需申報。全省域推進企業簡易注銷制度,健全“稅務預檢”“破產聯辦”等注銷機制,壓減簡易注銷公告時間,完善普通注銷機制,全面推行強制注銷,探索企業歇業登記制度,構建便捷有序的市場退出機制。到2025年,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達到92%以上。
(二)全面構建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理順監管事項清單,精簡監管檢查事項,健全監管規則標準,優化聯合監管機制,實現日常監管領域“雙隨機”全覆蓋和部門聯合監管“雙隨機”常態化。強化抽查結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協同,深化落實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機制。完善“互聯網+信用+監管”機制,升級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強化涉企信息歸集公示、黑名單管理等信用監管制度,創新建設企業信用風險預警系統,推行“通用+專業”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融合模式,迭代完善企業信用信息、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體系。探索開展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等包容審慎監管試點,探索免罰清單等容錯監管方式,結合新業態新問題,通過補充適用清單、完善程序要求、加強技術保障等方式優化監管。完善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實施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一件事”改革,形成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數據鏈、監管鏈、服務鏈和責任鏈。
(三)著力優化市場競爭秩序。制定全省競爭政策實施指導意見,在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建立健全高水平、國際化公平競爭制度規則體系,公平競爭環境社會滿意率達到95%以上。健全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規則,完善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的市場評價機制,以及數據采集、權屬、交易和共享規則。健全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公平競爭規則,破除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隱性壁壘。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制濫用知識產權排除和限制競爭、阻礙創新行為。強化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執法,依法糾正行政性壟斷行為。建立以競爭政策為基礎的政策協調機制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清理廢除我省現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等方面內容,取消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不合理限制措施。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將競爭性業務全面推向市場。
(四)率先打造平臺經濟治理樣板。堅持依法規范與支持發展并重,優化事前合規、事中審查、事后執法全鏈條監管,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實施平臺企業競爭合規、反壟斷輔導培訓、競爭倡導機制,推動平臺企業全面加強合規管理。加大對“二選一”“算法共謀”“大數據殺熟”等行為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建設“浙江公平在線”數字化應用系統,對平臺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實施智能風險監測,形成大數據監控、風險預警、線索核查、調查處置的全鏈條監管閉環。充分發揮省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作用,強化跨區域網絡監管執法機制,深化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推動行業組織建設,加強行業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積極引導直播電子商務、社交電子商務等新業態健康發展,全面開展“綠色直播間”建設。
三、提高市場發展質量
(一)聯動實施質量強省標準強省品牌強省戰略。深化質量提升行動,滾動實施百個區域特色產業質量提升項目,打造若干具有世界影響力的質量競爭型產業集群,支持臺州等地爭創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實施產品質量全流程監管“一件事”改革、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程,開展服務質量標準化建設和服務認證。推進行業協(商)會參與質量治理。完善消費品召回機制,打造“實施一個召回、提升一個產業”樣板。全力辦好第4屆中國質量大會。優化政府與市場二元標準體系結構,推進現代產業體系、營商環境、鄉村振興、社會治理、生態文明、區域協調發展等領域標準化建設。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培育機制,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標準創新平臺與項目。完善標準創新貢獻獎勵制度、標準化統計監測制度,深入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在更多領域推行企業標準“領跑者”機制。推進“一帶一路”標準軟聯通,加強國際標準跟蹤、比對、評估和轉化,鼓勵組建國際性標準創新聯盟,建設一批標準國際化示范試點項目和培育基地,主動參與認證認可有關國際標準和規則制定。廣泛推行“一次認證、多國證書”和“1+N”認證模式,開展貼標亮標行動,大力推進“品字標”公共品牌建設,提升“品字標”產品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支持農產品商標、農業服務商標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注冊和運用,完善與知識產權保護有機結合的品牌保護體系,健全綠色產品認證體系。優化廣告產業園區布局,培育新型廣告業態。
(二)全力打造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先行省。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企計劃,建立企業創造力榜單制度,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平臺,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組合,強化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產業知識產權儲備與布局,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共達到1000家,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擁有量達到9000件以上。推進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設,優化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布局,實現知識產權糾紛調處化解組織市縣全覆蓋。強化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領域執法,加強高價值專利、馳名商標、公共品牌、老字號保護。實施科技型企業上市知識產權護航行動,開展商業秘密保護“十區百縣千企”建設工程,建設省級以上商業秘密保護基地500個。建立健全關鍵領域知識產權執法快速處置機制和以知識產權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強縣和知識產權運營城市建設,打造一批國家級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繪制未來產業、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圖譜,推廣區域重大產業規劃、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知識產權評議制度。推進產業集群知識產權強基固鏈工程,建立區域重點產業專利導航預警決策機制,公布專利優先審查產業目錄。完善知識產權交易政策體系,全省專利權轉讓、許可數量達到10萬件。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和保險業務。大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建成省級以上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30個、省級品牌服務指導站500家,支持溫州、臺州等地創建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支持寧波等地打造市域知識產權服務綜合體,推廣杭州濱江全門類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模式。完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網點布局,優化專利優先審查、快速預審和商標申請綠色通道。
(三)加快推進市場主體培育發展。深入實施中小微企業競爭力提升工程,深入實施“雄鷹行動”“雛鷹行動”,滾動實施小微企業成長計劃,持續深化“個轉企”工作,促進大中小微企業融通發展。進一步優化中央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機制,完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資金兌付平臺,繼續推動落實減稅降費等各項政策。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深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貸。持續強化涉企收費行為監管,嚴肅查處各類加重市場主體負擔的違規收費行為。加強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四)強化商品市場雙循環樞紐地位。完善數字化交易配套和服務設施,深化商品市場“五化”改造提升,實施“十百千億市場梯次培育計劃”,建立商品市場社會貢獻度評價體系,編制商品市場價格指數和景氣度指數。做強產業鏈支撐功能,提升產地型批發市場綜合服務功能,推進產地型高星級市場與商旅、文創、展貿融合發展,建設一批精品景點、展貿平臺、創意中心和品牌專區。提升城鄉農貿市場整體水平,加快推進全省放心農貿市場和星級文明規范農貿市場建設,深化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化建設。推動商品市場間合作互補,迭代升級中國商品市場峰會、省外浙商市場采購浙貨對接會等平臺,打造浙江商品市場創新聯合體。探索建立義烏倉、無水港、中歐班列與省內大型批發市場的輻射與對接機制,推動浙江商品市場由“買全國賣全國”向“買全球賣全球”提升。
(五)全面優化消費環境。實施放心消費建設質量提升行動,抓實無理由退貨承諾和放心工廠建設,建立健全放心消費日常動態監管機制,以城市核心商圈(街區)為重點,深化放心消費重點縣(市、區)建設,到2025年放心消費單位達到20萬家,其中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5萬家、放心工廠1萬家,建成放心消費商圈(街區)200個。建設多維度、多元化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推行“訴調對接+在線矛盾糾紛解決+訴轉案+公示評價”模式,適當擴大公益訴訟主體范圍,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深化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行動,開展消費領域信用平臺監測和企業信用評價,大力發展數字生活新服務,建設具有國際水準的新型消費中心。深化誠信計量體系建設。
四、防范化解市場領域安全風險隱患
(一)完善安全監管責任制。深入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實現省級食品安全市縣復評審工作全覆蓋,加強全省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分級分類管理。完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探索建立特種設備應急聯動機制。推進省域藥品安全責任清單式改革。深入推進食品生產企業尋找關鍵控制點行動,推動規上企業建立與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實施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履責報告制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報告制度,推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責任承諾制,探索建立行業、企業內部吹哨人制度,引導企業建立完善產品質量內控機制和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到2025年,公眾食品藥品安全滿意度達到90以上,萬臺特種設備事故率低于0.18。
(二)創新安全監管模式。打造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等數字化監管追溯鏈,建立線上實時監控、風險預警與線下實地核查、立案查處緊密銜接的協同機制,實現違法線索和風險信息100%閉環處置。建立多層次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與質量標準體系,持續深化“陽光廚房”“陽光工廠”建設,推進農村家宴規范化、市場化、產業化,深化食品等重要產品抽檢分離改革,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5%以上。試點推進電梯按需維保模式,科學調整檢驗檢測方式,推廣應用“保險+服務”等模式。推進藥品安全非現場智能化監管改革,鼓勵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數字化升級改造,推動醫藥領域非接觸式業態發展,建設互聯網藥店。
(三)提升安全風險全過程防控水平。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閉環監管鏈條、藥品全過程可追溯制度,推進特種設備安全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建立完善重點產品質量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監測體系,落實監督抽檢信息定期發布機制,創新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方式方法,深入開展縣域塊狀產業產品風險監控,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處置機制,建立藥物警戒制度。建設食品安全風險治理重點實驗室,實現基層市場監管所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全覆蓋。加強產品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建設,建設國內領先的藥品、醫療器械技術審評、檢驗檢測、風險監測機構,建成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簽發實驗室,協同推進生物安全高等級實驗室建設。推動企業共建聯合研發檢測中心。
五、提升市場監管法治化水平
(一)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市場監管地方法規體系。推動《浙江省標準化管理條例》《浙江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浙江省檢驗機構管理條例》《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合同行為管理監督規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釋。完善罰沒物資管理、舉報獎勵、監管執法人員履職保障、綜合執法等制度,增強監管制度的完備性和統一性。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法前評估和立法后評價制度,加強合法性審核與公平競爭審查,動態評估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
(二)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全省市場監管系統一體聯動與部門協作配合的執法體系,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事項目錄清單和執法事權劃分,健全大案要案指揮、交辦、督辦制度。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制度建設,完善統一執法程序,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3項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完善柔性執法等機制,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實施“強隊礪劍”工程,深化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分類改革,加強執法力量配備,推行分層分級執法培訓。強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食品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反壟斷監管等人才梯隊建設。完善藥品職業化、專業化檢查體制機制,構建以專職檢查員為主體、兼職檢查員為補充的檢查員隊伍體系。
(三)提升市場監管執法效能。加強案源情報綜合研判,加大對跨區域案件的指揮協同,深化行刑銜接,拓寬政企執法協作領域,實現生產、經營、流通和線上線下一體化、全鏈條打擊,強化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協作。優化案件智能分析、執法輔助、掌上執法等數字化應用,規范全省執法辦案區數字化改造提升,推廣簡案快辦模式,實現行政執法與適用技術、數字平臺銜接的全覆蓋、常態化。深化市場秩序“綜合查一次”,動態完善市場監管領域監管事項清單,整合精簡監管檢查事項,實現一次檢查、全面體檢、綜合會診、精準施策。加強重點領域市場秩序整治,開展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行動,建立健全行業協(商)會收費長效監管機制和傳銷防控機制,持續開展認證和檢驗檢測領域專項整治。強化廣告導向監管,提升廣告數字化監測技術能力。
六、打造市場監管科技創新高地
(一)培育大院名所。推動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高效配置,健全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多渠道投入機制,持續加強核心能力建設和前沿技術研究支持。發揮大型科學裝置、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省部級以上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引領作用,推動技術機構從檢驗向監測和研究轉變。加快省級技術機構跨越發展,加強檢測裝備投入和技術改造,構建全產業鏈整體技術服務能力,拉長服務鏈條、優化業務布局,提升資產、人員、裝備、資質、業務、收入等規模效應,打造綜合實力領先全國的綜合性品牌機構。推動基層技術機構圍繞市場監管履職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加強基礎性和特色性技術能力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市縣技術機構突出“專精特新”優勢,加快培育細分領域的專業品牌。
(二)優化質量基礎設施布局。以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浙江)為主平臺,協調推動杭州、寧波、嘉興、紹興四大園區建設,打造綜合性國家質量基礎設施中心和區域性技術創新高地。支持“浙南·云谷”等一批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集聚園區建設,探索建設浙皖閩贛四省邊際重點產業檢驗檢測平臺,打造區域檢驗檢測技術策源地。提升首臺套產品檢測能力,進一步完善相關標準、計量、技術審評、檢驗檢測方法和認證制度。加強計量、標準、知識產權一體化研究,建立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工作機制,構建“浙里檢”平臺與各產業集聚地線下實體平臺聯動的“1+N”質量基礎一站式平臺體系。優化國家和省級質檢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布局,完善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培育發展社會化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服務機構、計量校準機構和認證機構,加大關鍵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三)強化市場監管科技創新。圍繞質量安全監管支撐和產業服務技術需求,配置一批市場監管重大科技裝備,建設一批國家和省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原料藥安全研究中心,推動構建醫藥創新“雨林”生態。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市場監管鏈、產業服務鏈部署科技創新鏈,加強與國家和我省重大科技專項的銜接,對接“尖峰、尖兵、領雁、領航”計劃,實施市場監管科技項目培育工程,聚焦“卡脖子”核心技術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質量技術需求,加強產學研檢協同,推進軍民融合,開展集中攻關,加快取得一批標志性成果。加快打通市場監管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加強市場監管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定期舉辦市場監管科技成果競價(拍賣)活動,加快科技成果向監管一線和現實生產力轉移轉化。加強市場監管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加大市場監管科學普及力度。
(四)壯大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充分發揮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中國計量大學等高校優勢,加強市場監管領域人才培養。加強高層次人才柔性引進,實施省引才計劃、省萬人計劃、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等重點人才計劃,著力集聚青年英才和“高精尖缺”人才,加強人才國際交流,組建市場監管科技創新團隊,發揮浙江省標準化智庫等平臺優勢,培育一批大師名家。健全人才評價管理機制,賦予用人單位更大的人才評價自主權,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創新激勵機制,加快推進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建設一批跨院所、跨層級、跨領域、跨區域的高端人才協同創新體。深化市場監管政策理論研究,推動監管理念創新和制度創新,逐步完善市場監管學科體系。
七、增強市場監管工作質效
(一)深化長三角一體化市場監管機制。緊扣一體化大市場要求,統一政策法規條件、企業登記標準、行政審批程序、執法監管程序、自由裁量權、區域協同標準、計量技術規范,形成相對統一的政策法治環境、市場準入規范、執法監管規則和質量技術基礎。緊扣現代化發展方向,促進系統、數據、信息互聯,推動證照、資質、能力、結果、信用、品牌互認,加強監管、執法協作和應急處置聯動。緊扣市場監管技術優勢,完善市場監管創新要素產學研一體化機制,推動長三角地區質量技術基礎創新,促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合力推動技術基礎、知識產權和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緊扣高質量發展目標,發揮我省市場監管綜合優勢,加強與滬蘇皖合作,滾動推進合作事項,推動長三角地區率先探索形成與新發展格局相適應的市場監管體系。
(二)健全多元化市場監管治理機制。強化跨層級聯動、跨部門協同、跨事權集成,完善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構建條塊結合的市場監管格局,強化對重點市場和市場基礎設施的協同監管。加強社會共治,發揮行業協(商)會作用,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規范會員行為。強化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監督,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加強輿情監測和信訪問題會商研判,提升矛盾糾紛預警預防和化解處置能力。統籌運用市場、行政、法律、技術、標準、信用等手段,豐富監管工具,不斷健全與成熟市場相適應的政策制度,提高日常監管綜合能力。
(三)構建系統化基層基礎建設機制。堅持人、財、物向基層一線傾斜,持續鞏固和深化基層市場監管所星級規范化建設成果,開展“選樹100家示范所、提升100家薄弱所”行動。推進“縣鄉一體、條抓塊統”縣域整體智治改革,加強基層市場監管治理平臺運行管理,實現基層市場監管所建設與基層治理體系相互促進、協調發展。推進市場監管干部人才全生命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健全干部成長選育管用全鏈條機制,完善選人用人工作閉環體系。突出實踐標準和實績依據,強化考核激勵,健全容錯機制,推動干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開展基層干部輪訓計劃,培育樹立先進典型。
(四)迭代數字化市場監管機制。優化市場監管數字駕駛艙建設,打造“數字市監”核心平臺,打通省市縣各層級、各條線業務系統,推動各類業務場景的貫通應用,用數據鏈串起監管鏈、風險鏈、責任鏈、賦能鏈,重塑全省市場監管體系框架。提升“數字化+政務服務”,推進市場監管政務“一張網”建設,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率100%、掌上辦理率100%、智能秒辦率80%以上;優化企業開辦和注銷全程網上辦理平臺,證照聯辦事項覆蓋率達到100%。強化“數字化+綜合監管”,堅持“以網管網”,拓展物聯感知、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應用場景,提升網絡市場交易監管能力、互聯網廣告監測能力、網絡輿情監控能力。規范“數字化+執法辦案”,構建上下一體、頂層牽引的數字化辦案體系,建成全省統一的一站式辦案平臺,實現自由裁量統一化、標準化、規范化,形成“執法檢查—處罰辦案—社會公示”全流程閉環管控體系。
八、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一)加強組織實施。始終將黨的領導貫穿規劃實施全過程,織密建強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完善爭先創優、政策激勵等工作機制,為順利實現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提供堅強保證。省級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把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納入年度工作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各地要把市場監管作為改善地方經濟發展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將市場監管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法治環境,分解制定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全面落實本規劃目標任務。
(二)落實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項目跟著規劃走、要素跟著項目走的機制,全力保障“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領域重大改革、政策、平臺、項目等所需要素資源。優化市場監管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合理安排財政支出規模和結構,加強資金績效管理和風險防范。制定與規劃相匹配的環境、能源、人才等指標保障方案,依法依規積極保障規劃確定的重大平臺、重大項目建設所需各類要素資源指標。
(三)強化督查考核。把規劃實施情況作為改進政府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落實。建立科學有效的市場監管工作評價體系,及時開展市場監管規劃實施的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加強宣傳,推進規劃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促進規劃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