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為進一步提升全省海洋經濟綜合實力和現代化發展水平,更好支撐海洋強省建設,特編制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積極推進海洋經濟發展,基本形成了以建設全球一流海洋港口為引領、以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為動力、以加強海洋科教和生態文明建設為支撐的海洋經濟發展良好格局。據初步核算,2020年全省實現海洋生產總值9200.9億元、比2015年的6180億元增長48.9%,“十三五”期間年均增長約8.3%。海洋生產總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保持在14.0%以上,高于全國平均水平4到5個百分點,占全國的比重由9.2%提升至9.8%。海洋產業新舊動能加速轉換,海洋科教創新能力持續提高,海洋基礎設施網絡不斷完善,全省海洋港口一體化改革實質性推進,寧波舟山港貨物吞吐量連續12年穩居全球第一、集裝箱吞吐量躍居全球第三,海洋開放合作拓展逐步深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明顯提升。同時,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強省建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海洋生產總值在全國沿海省份中僅位居中游,海洋經濟區域發展不夠平衡,海洋新興產業規模偏小,海洋創新能力不夠等。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有力支撐“一帶一路”倡議和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實施,強化全省域海洋意識、沿海意識、開放意識,堅持走人海和諧、合作共贏的高質量發展之路,堅持系統謀劃、一體推進,實施一批牽一發動全身的改革開放新舉措,形成一批走在全國前列的特色亮點,加快提升海洋經濟實力、海洋創新能力、海洋港口硬核力量、海洋開放水平和海洋生態文明,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提供戰略支撐。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海洋強省建設深入推進,海洋經濟、海洋創新、海洋港口、海洋開放、海洋生態文明等領域建設成效顯著,主要指標明顯提升,全方位形成參與國際海洋競爭與合作的新優勢。
———海洋經濟實力穩居第一方陣。力爭全省海洋生產總值突破12800億元、占全省GDP比重達到15%,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達到40%,三產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達到65%,建成一批世界級臨港先進制造業和海洋現代服務業集群。
———海洋創新能力躋身全國前列。海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3.3%,在浙高校1個海洋學科(領域)達到“雙一流”建設標準,省級以上海洋科研機構達到43個,省級涉海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達到35個,省級以上海洋產教融合基地達到3個,建成省智慧海洋大數據中心,海洋領域省實驗室實現突破。
———海洋港口服務水平達到全球一流。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強港,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16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到4000萬標箱以上。寧波舟山港貨物吞吐量達到13億噸,穩居全球第一;集裝箱吞吐量達到3500萬標箱,穩居全球前三,全球重要港航物流樞紐地位更加穩固。港口自動化碼頭泊位達到5個。寧波舟山國際航運中心綜合發展水平躋身全球前8位。
———雙循環戰略樞紐率先形成。深度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和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成效顯著,寧波舟山港集裝箱航線達到260條,中歐班列達到3000列,江海聯運吞吐量達到4.5億噸,集裝箱海鐵聯運吞吐量達到200萬標箱,西向布局陸港42個,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格局率先形成。
———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成為標桿。全面落實海洋生態紅線保護管控,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均值較“十三五”期間提升5個百分點,建成生態海岸帶示范段4條、省級以上海島公園10個,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78%,近岸濱海濕地面積不減少,海洋災害預警報準確率達到84%以上。
至2035年,海洋強省基本建成,海洋綜合實力大幅提升,海洋生產總值在2025年基礎上再翻一番,全面建成面向全國、引領未來的海洋科技創新策源地,海洋中心城市挺進世界城市體系前列,形成具有重大國際影響力的臨港產業集群,建成世界一流強港,對外開放合作水平、海洋資源能源利用水平、海洋海島生態環境質量國際領先,擁有全球海洋開發合作重要話語權。
二、構建全省全域陸海統籌發展新格局
(一)“一環”引領。即突出環杭州灣海洋科創核心環的引領作用。統籌環杭州灣區域城市科創人才資源,以建設重大創新平臺、開展重大技術創新專項為抓手,強化科創大走廊輻射引領能力,夯實科技創新對產業發展的支撐力。聚焦海洋“互聯網+”,發揮杭州、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帶動作用,以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G60科創走廊(浙江段)、寧波甬江科創大走廊、聯合國全球地理信息知識與創新中心為主平臺,依托清華長三角研究院、之江實驗室、浙江大學、西湖大學、阿里巴巴達摩院等高校院所,加快重大基礎研究和科技攻關專項。聚焦海洋生命健康,強化杭州生命健康創新中心地位,打造高端醫療裝備及器械和康養服務集聚高地,形成生物醫藥產業科創生態。在寧波、紹興、舟山等地打造一批海洋新材料基地,建設一批海洋新材料“高尖精特”實驗室、研發中心。
(二)“一城”驅動。即全力打造海洋中心城市。充分發揮寧波國際港口城市優勢,以世界一流強港建設為引領,以國家級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為重點,堅持海洋港口、產業、城市一體化推進,支撐打造世界級臨港產業集群,做強海洋產業科技創新,引育一批國際知名涉海涉港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動杭州、舟山共建海洋科技創新重點實驗室,打造國際海洋港航、科研、教育中心。推動高端港航物流服務業突破發展,集聚航運金融、航運交易、海事服務、法律咨詢等平臺機構,提升國際影響力。加強海上絲綢之路海洋事務國際合作,挖掘海上絲綢之路中的“活化石”文化,積極參與海洋領域國際標準制定,打造國際海洋文化交流中心。聯動推進舟山海洋中心城市建設。
(三)“四帶”支撐。
1.甬舟溫臺臨港產業帶。沿甬臺溫高速公路復線、沿海高鐵打造產業創新軸,加快聚集創新和產業資源要素,優化重要產業平臺、創新平臺、濱海城鎮布局,推動甬舟溫臺四地協同共建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加快形成具有國內外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企業集群、產品集群,高水平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臨港產業發展帶。
2.生態海岸帶。協同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綠色通道聯網、文化資源挖潛、生態海塘提升、樂活海岸打造、美麗經濟育強六大工程,統籌建設綠色生態、客流交通、歷史文化、休閑旅游、美麗經濟五大廊道,率先建成海寧海鹽示范段(河口田園型)、杭州錢塘新區示范段(濱海都市型)、寧波前灣新區示范段(濱海濕地型)、溫州168示范段(山海兼具型)等4條生態海岸帶示范段,成為浙江美麗灣區的窗口。
3.金衢麗省內聯動帶。創新海洋經濟輻射聯動模式,加快寧波舟山港硬核樞紐力量沿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及西延工程拓展,全面強化與金華、衢州、麗水合作,提升金義都市區整體能級,加快建設義烏國際陸港、金華華東聯運新城、金華蘭溪港鐵公水多式聯運樞紐、衢州四省邊際多式聯運樞紐港,形成陸海貫通的交通物流、商業貿易、產業創新、生態文化區域新格局,成為全國海洋經濟賦能區域協調發展的典型。
4.跨省域腹地拓展帶。立足長三角一體化與浙皖閩贛省際區域優勢互補,以建設內陸省份新出海口為導向,進一步將海洋經濟優勢向內陸腹地延伸,深化與長江沿線及內陸省份的開放融合,暢通西南向聯通江西、安徽、福建的綜合交通廊道,以點帶線,以線擴面,全面形成跨省域商貿物流網絡。
(四)“多聯”融合。即山區與沿海協同高質量發展。加強衢州、麗水等山區與沿海地區協作聯動,加強山區大花園核心區與沿海大灣區建設的協同互動,提升山區與沿海相互促進的開放合作水平。強化寧波舟山港與海港、長江沿線港口、其他內河港口在管理業務、航線航班、資本股權等方面合作,增強開放合作能力。聯動海港、河港、陸港、空港、信息港協同發展,推動江海、海鐵、海河、海空、海公等多式聯運統籌提升,加快物流信息互聯共享與智慧物流云平臺建設,提升多式聯運體系水平。
三、強化海洋科技創新能力
(一)做強海洋科創平臺主體。
1.大力提升海洋科創平臺能級。推進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及寧波甬江、G60(浙江段)、溫州環大羅山、浙中、紹興等科創走廊建設,謀劃建設湖州、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涉海科創平臺。高水平建設省海洋科學院,支持寧波建設國內一流的海洋科研機構。加快省大灣區(智慧海洋)創新發展中心、海洋新材料實驗室(籌)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聚力打造船舶與海洋工程科技服務、海洋通信、海洋大數據等一批主題產業園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在海洋生物醫藥、海洋食品精深加工等領域新建一批省級企業科創載體。
2.積極培育海洋科技型企業。完善“微成長、小升規、高壯大”梯次培育機制,大力培育海洋科技領域的領軍型企業、高成長企業和獨角獸企業。支持現有涉海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省級涉海農業科技企業做大做強,引導涉海行業的龍頭骨干企業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創新鏈產業鏈貫通工程,完善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引導各類要素向企業集聚,有效推動成果轉化。
3.強化海洋科技領域國際合作。支持海洋科技領域國際合作平臺建設,推動開展海洋領域國際聯合研發,支持海洋科技領域國際合作項目。做大做強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省級“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等國際科技合作載體,積極拓展合作渠道,提升合作實效,打造我省深度參與海洋國際協同創新的引領平臺。
(二)增強海洋院所及學科研究能力。
1.提升涉海院校辦學水平。提升浙江大學、寧波大學、浙江海洋大學、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等涉海院校辦學水平。圍繞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水產養殖、海洋資源與環境等領域,支持我省涉海院校與國內高水平涉海院校開展合作培養,加強交流學習、學分互認。繼續擴大國際合作,支持涉海院校與國外高水平大學開展師生交流、聯合培養、合作科研、中外合作辦學等多形式合作項目。
2.加快涉海類學科專業建設。整合學科專業資源,提升學科專業特色,建好涉海類優勢特色學科和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加大涉海類學科專業建設投入,開展涉海類二級學科自主設置和交叉學科設置,優化涉海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結構,提升涉海類學科建設水平。對接臨港產業集群,推進海洋領域工匠培育工程,構建涉海類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實施高水平涉海類高職院校、技工院校及專業群建設計劃,打造涉海類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高地。
(三)推動關鍵技術攻關及成果轉化。
1.強化海洋科技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大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充分發揮流體動力與機電系統、衛星海洋環境動力學等國家重點實驗室作用。加大對海洋物理、化學、生物和地質的原創性、基礎性理論研究。深入實施“雙尖雙領”計劃,圍繞海洋資源、防災減災、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等方向,在省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置科研攻關項目,攻克一批關鍵技術。
2.加快推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打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最后一公里”,引導政府、國有企業和社會資本建立一批從事技術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創新試驗基地,加快形成一批現代海洋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心。支持建設潮流能產業示范區,保持海洋潮流能科技成果及產業發展的國際領先地位。探索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比例。
四、建設世界級臨港產業集群
(一)聚力形成兩大萬億級海洋產業集群。
1.萬億級以綠色石化為支撐的油氣全產業鏈集群。高水平建設以超大型有機化工基礎原料生產為基礎的綠色石化產業集群,推進寧波、舟山綠色石化產業一體化發展,推動兩地石化基地互聯互通管道工程建設,研究謀劃舟山綠色石化拓展項目,形成從石油煉制到基礎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高端專用化學品的完整產業鏈,共建共享世界級石化基地。進一步吸引油品貿易巨頭在寧波、舟山建設存儲樞紐,加強海底儲油研究謀劃,加速油氣進口、儲運、加工、貿易、服務全產業鏈發展,打造世界級油氣資源配置中心。大力發展保稅燃料油和液化天然氣(LNG)加注業務、不同稅號混兌調和業務,提升寧波舟山港油品混兌加工和LNG接收加注產業規模。加快建設寧波舟山LNG登陸中心,謀劃推進氫能產業鏈。支持浙江國際油氣交易中心發展,深化與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平臺合作,共建長三角期現一體化交易市場。推動國際能源貿易總部基地建設。支持洞頭大小門島綠色石化產業發展。
2.萬億級臨港先進裝備制造業集群。聚力突破船舶與海洋工程關鍵技術瓶頸,支持發展高端特種船舶制造業。開展大型集裝箱船舶、國際豪華郵輪等維修業務,支持舟山建設成為國際一流水平的船舶修造基地。大力培育發展大型海洋鉆井平臺、大型海洋生產(生活)平臺等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推進水下運載及作業裝備國產化,加快海底電纜(光纜)技術及產品研發,支持風電裝備、大型石化、煤化工裝備制造業發展,培育形成全國領先的臨港先進裝備制造基地。圍繞集群化、數字化、智能化,突破動力電池、電驅、電控關鍵技術,創新發展汽車電子和關鍵零部件產業,完善充電設施布局,打造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
(二)培育形成三大千億級海洋產業集群。
1.千億級現代港航物流服務業集群。做大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舟山國際糧油集散中心,打造東北亞鐵礦石分銷中心。研究開發個性化、區域化的大宗商品價格指數體系,完善倉儲物流、供應鏈金融和交易撮合等服務功能,發展貨代、船代、報關等船舶增值服務。培育壯大江海聯運、海河聯運、海鐵聯運業務,以寧波舟山港為中心,拓展與長江經濟帶重要港口、產業園區的合作。支持發展內支、內貿、近洋集裝箱運輸業務。加快打造全過程綜合物流鏈條,做優做強“門到門”全程物流服務。大力創新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新模式。
2.千億級現代海洋漁業集群。集成推廣循環水養殖、抗風浪深水網箱、大型圍欄養殖、生態增養殖,探索深遠海養殖,加快布局智慧漁業,提升漁業裝備化、綠色化、智能化水平。高標準建設溫州、舟山、臺州等地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鼓勵開展漁業國際合作,加快遠洋漁業產業化發展,打造遠洋漁業產業全鏈條。大力提升水產品精深加工業發展與營銷能力,重點突破海洋食品精深加工關鍵技術,做精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食品。加快休閑漁業創新發展,加強漁港和漁船避風錨地建設,促進海洋漁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
3.千億級濱海文旅休閑業集群。實施浙江省文化基因解碼工程,深入開展海洋自然和文化遺產調查與挖掘保護,放大寧波、溫州、舟山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址價值,保護溫州、臺州等抗倭海防遺址。建設海洋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圍墾文化博物館等海洋文化設施,策劃海洋民俗、海上絲綢之路文化、海防文化等主題展覽,高水平打造一批海洋考古文化旅游目的地。開展海洋自然遺產調查,加大自然遺產保護力度,打造一批海島地質文化村和地質文化小鎮。加快推動溫州洞頭、舟山、臺州大陳等郵輪始發港和訪問港建設,試行有條件開放公海無目的地郵輪航線。推進象山影視城等建設,打造一批海島特色影視小鎮。創新打造海上運動賽事、海島休閑度假等海洋旅游產品體系,合理控制海島旅游客流,推進錢江觀潮休閑、濱海古城度假等產品開發,推動十大海島公園建設,打造“詩畫浙江·海上花園”統一旅游品牌,全面建成中國最佳海島旅游目的地、國際海鮮美食旅游目的地、中國海洋海島旅游強省。
(三)積極做強若干百億級海洋產業集群。
1.百億級海洋數字經濟產業集群。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2.0版。加強國家衛星海洋應用系統、海洋信息感知技術裝備的研發制造,加快形成海洋感知裝備、衛星通信導航、海洋大數據、船舶電子等海洋信息產業集群。積極參與建設海上北斗定位增強及應用服務系統,推動海洋衛星服務產品產業化。謀劃實施一批船聯網應用項目,推動國家應急通信試驗網、省智慧海洋大數據中心等重大項目建設,打造海洋數字產業生態。
2.百億級海洋新材料產業集群。加快培育海洋新材料研發與成果轉化載體,謀劃“海洋新材料—裝備關鍵部件制造—高端海洋工程裝備和平臺”產業鏈,打造海洋新材料產業集群。聚焦海洋工程材料、海洋生物材料等關鍵領域,加快發展海洋重防腐、海洋密封材料等。面向海洋醫藥開發需求,重點研發醫用再生修復材料、組織工程材料、藥物緩釋材料等海洋高技術材料。
3.百億級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集群。聚焦魚油提煉、海藻生物萃取、海洋生物基因工程等核心技術,力爭海洋生物醫藥領域研發應用取得明顯突破。重點依托杭州生物產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臺州生物醫化產業研究園、寧波生物產業園、舟山海洋生物醫藥區塊、紹興濱海新城生物醫藥產業園、金華健康生物產業園等平臺,引育一批海洋生物醫藥龍頭企業,打造一批具有顯著影響力的產業集群。加強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引育,建立完善科技信貸、風險投資、上市并購、科技保險等金融服務模式,推進海洋生物醫藥做大做強。
4.百億級海洋清潔能源產業集群。加強海上風機關鍵技術攻關,加強風電工程服務,有序發展海上風電。創新發展海島太陽能應用成套體系,加快太陽能海上應用推廣,推進漁業光伏互補試點。支持發展沿海核能,開展核電站勘探、設計、評估以及核電產品檢驗檢測等業務。穩妥推進國家級潮流能、潮汐能試驗場建設,重點聚焦潮流能技術研發、裝備制造、海上測試。
五、打造寧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強港
(一)完善世界一流港口設施。
1.建設現代化港航基礎設施。打造世界級全貨種專業化泊位群,持續提升寧波舟山港在國際集裝箱運輸體系中的樞紐地位,謀劃建設穿山、北侖、大榭-金塘、梅山-六橫等千萬級集裝箱泊位群,集裝箱泊位總數達到40個。打造億噸級大宗散貨泊位群,建成一批30萬噸級以上原油碼頭、40萬噸鐵礦石接卸碼頭,以及LNG、煤炭、糧食、化工、汽車等專業化泊位,泊位總數超140個。協同推進深水航道錨地建設,統籌寧波、舟山航道錨地規劃布局。擴能提升蝦峙門、條帚門航道等進港主通道以及一批錨地,完善航道錨地統籌調度使用機制,實現船舶交通物流組織一體化。完善以寧波舟山港為核心樞紐的沿海、沿江、內河港口和陸港網絡體系。加強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貫徹國防要求,建立共建共享和配套保障機制,拓展海防和應急應戰保障功能。
2.建設智慧綠色平安港口。實施全省港口智慧化升級改造,開展智能理貨、智能堆場管理、智慧引航等建設,推進全省海洋港口碼頭裝卸、平面運輸、堆場作業、引航等環節智能化和可視化。開展梅山港區二期工程智慧港口建設試點,建設1座以上集裝箱自動化碼頭。以鼠浪湖全程智能散貨碼頭為先行,推進散貨碼頭自動化改造。打造海上智控平臺,提升海上感知能力。推廣港區節能環保技術,鼓勵“散改集”等綠色運輸方式,加強港口集裝箱卡車清潔化改造工作。完善配套設施,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完善港口儲罐、安全設施檢測和日常管控制度。建立港口危險貨物監管平臺,構建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健全港口安全生產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防控體系,提升海上溢油等應急處置能力。
(二)建設現代航運服務高地。
1.打造寧波東部新城航運服務高地。主動加強與全球知名航運金融、經紀等服務機構對接與合作,力爭在寧波東部新城設立分支機構,形成多樣化的航運金融機構布局。創新航運金融產品,拓展航運金融服務需求。以東海航運保險公司為基礎,加強與境內外航運保險公司合作,豐富航運保險服務種類。支持寧波航運交易所持續完善海上絲綢之路指數產品和運營體系,擴大指數商業應用范圍和國際影響力。大力培育航運電子商務平臺,拓展“物聯網+航運物流”產業鏈。
2.打造舟山新城航運服務高地。做強國際海事服務產業,發展燃油、LNG、淡水、物資等船供補給服務,完善評估、檢測、信息、法務等配套服務功能,提升船舶維修水平,增強國際航行船舶保稅燃油供應和結算服務的便捷高效性,探索便利化的保稅油加注配套服務模式。構建長三角港口群跨港區供油體系,力爭國際船用燃料油供應量突破1000萬噸、進入全球前三,成為東北亞燃料油加注中心。加快推進鐵礦石配送中心建設,大力發展鐵礦石倉儲、分銷、加工及配送服務,力爭鐵礦石混配量達到2200萬噸。
3.打造一批航運服務新載體。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升級建設,創新大宗商品現貨交易模式,加快建立完整規范的交易規則和倉儲倉單體系、供應鏈金融服務體系、風險管理體系,打造有影響力的價格信息中心和區域價格形成中心。以浙江船舶交易市場為基礎,形成集船舶產權交易、船舶拍賣、船舶評估等功能于一體的產業鏈,做大做強“拍船網”,力爭船舶交易占到國內1/2市場份額。
(三)建設多式聯運港。加快建設現代化內河航運體系,建成一批現代化內河港區。提升義烏國際陸港綜合能級,打造成寧波舟山港集裝箱重要拓展區。推進金華華東聯運新城、蘭溪港鐵公水多式聯運樞紐建設,加快麗水海河聯運建設,支持衢州打造四省邊際多式聯運樞紐港。加快合作布局一批長江沿線多式聯運泊位及物流園區、分撥中心,提升江海聯運服務能力。大力發展海鐵聯運,加快建設推廣“寧波舟山港—浙贛湘(渝川)”集裝箱海鐵公、臺州灣公鐵水、樂清灣港區公鐵水等多式聯運國家示范工程,推動金甬鐵路雙層高箱集裝箱線路建設投運,加快開展梅山鐵路支線、北侖貨運鐵路支線復線、杭甬運河寧波段三期項目研究,爭取開工建設,打通出海“最后一公里”。深化建設嘉興海河聯運樞紐工程,全力打造嘉興長三角海河聯運樞紐港。探索推出“高鐵+航空”“班列+班機”的空鐵聯運創新產品,共建共享多式聯運物流中心。統籌海港、空港、陸港和信息港“四港”聯動發展,加快“四港”智慧物流云平臺建設,做強“四港”運營商聯盟。
六、增強海洋經濟對外開放能力
(一)共建“一帶一路”國際貿易物流圈。深化與東南亞、南亞、中東歐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合作,合作建設“一帶一路”迪拜站,加快形成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為重點的全球化港口布局。高水平建設寧波“17+1”經貿合作示范區,加強與合作區內國家海洋領域貿易合作。完善寧波舟山港至中北亞、中東歐國家的國際貿易通道,優化海外倉網絡布局。創新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提升口岸服務水平。推進油氣能源產業發展,強化與天然氣生產國的合作,推動打造海上LNG登陸中心和輸送管網。加強國際海洋經濟領域研究和技術開發合作。鼓勵和引導企業開展國際海洋漁業合作,加強境外遠洋保障基地布局和建設。積極參與海上絲綢之路藍碳計劃。
(二)共筑長江經濟帶江海聯運服務網。深化與長江沿線各港口城市合作,合力打造高能級多式聯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江海聯運服務,建立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內地中轉分撥基地,加快鐵礦石混配、糧食等大宗干散貨物配送中心配套建設,形成干支集散配送網絡體系。加快推進省海港集團等重點企業在江蘇、安徽、江西、湖北、重慶等地布局物流中轉基地,大力發展寧波舟山港至長江干線干散貨和集裝箱江海直達運輸、海江鐵多式聯運,開拓長江沿線腹地市場。積極推進與長江沿線區域港航企業、貨主、口岸查驗單位間的信息互聯共享。
(三)共推長三角一體化港航協同發展。堅持寧波舟山港與上海港“雙核并強”發展格局,大力推進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治理一體化建設。完善滬浙合作機制,深化以資本為紐帶的洋山區域開發合作,加快建設小洋山北側集裝箱江海聯運支線碼頭,共建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謀劃大洋山合作開發。以舟山洋山、衢山、岱山和寧波部分港區為依托,聯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共同謀劃以油氣為核心的自由貿易港。
(四)深度參與國際海洋經貿合作。把握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簽署的機遇,進一步推動區域跨境貿易通關便利化、投資政策透明化。支持電子世界貿易平臺(eWTP)全球化布局,聚力提升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規模。推進港口營運主體有序“走出去”,提高航線全球連通能力和密度。增強對全球航運資源的融合度和影響力,加強與葡語國家等遠洋捕撈國際合作,實現經貿合作多贏。
七、優化海洋經濟內陸輻射能力
(一)增強金衢麗省內聯動能力。
1.強化金義浙中城市群核心帶動作用。充分發揮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功能,有序推動寧波舟山港硬核力量西向拓展,高水平構筑陸海統籌、東西互濟、量質并舉的雙向輻射格局。強化義烏國際陸港支撐功能,打造內暢外聯、便捷高效的大交通體系,推進臨港產業帶動沿線先進制造、現代物流、跨境電子商務、影視文化旅游等產業升級發展。
2.夯實衢州四省邊際中心城市帶動作用。充分依托義甬舟開放大通道西延工程,加快衢州現代綜合交通網絡和四省邊際多式聯運樞紐港建設,增加山區縣進出口高效物流通道。推動寧波、衢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聯動建設。
3.發揮麗水浙西南中心城市帶動作用。依托浙西南中心城市和跨山統籌發展試驗區建設,以甌江水系為軸帶,依托四大詩路文化帶,合力打造西延生態文化旅游帶,共建跨區域生態廊道,協同創新生態環境聯保共治機制,構筑生態經濟全國領先的美麗廊道。
(二)強化跨省域腹地拓展功能。
1.暢通建設內陸地區新出海口。實施海港拓展內陸行動,加快布局一批陸港,拓展提升至重慶、宜昌、武漢、南昌、合肥等內陸港口的集裝箱海鐵聯運班列。積極開展與長江沿線和國內重要內陸物流節點城市的投資合作,支持其通過自主開發或合作開發、并購或重組等方式擴大重慶、武漢、馬鞍山等節點區域的碼頭布局,提升江海聯運能力,推動寧波舟山港成為內陸節點城市的首選出海口。
2.暢聯內陸地區經貿合作通道。依托我省海洋資源產業發展優勢,西南向深化浙皖閩贛四省聯動,推進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及四省九方經濟區建設,加快衢黃南饒“聯盟花園”建設,全面提升省際資源集聚整合功能。加強與武漢、南昌、合肥等城市的產業鏈供應鏈對接合作。依托杭州、寧波、義烏等地,探索與西向重要節點城市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合作機制,共建義烏小商品內陸商貿節點網絡、進口商品集散分撥網絡,協同打造國內最具競爭力的跨境電子商務集群,共同提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打造國際一流的國際貿易公共平臺。
八、提升海洋生態保護與資源利用水平
(一)優化海洋空間資源保護利用。
1.加強海洋空間資源保護修復。堅持開發和保護并重,發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海岸帶保護利用規劃的戰略引導和剛性管控作用,構建陸海一體開發保護格局。強化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管控,創新建立海洋保護協調機制,推進海域、海島、海岸線分區分類保護與利用,支持舟山開展海島保護與開發綜合試驗。堅持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干預為輔,深入實施海域、海島、海岸線等生態修復。持續開展“一打三整治”,加強漁場漁業資源養護。
2.加快歷史圍填海遺留問題處置。劃定歷史圍填海區域“三生空間”,納入省域空間治理平臺,加快單獨區塊處理方案報批,謀劃重大產業項目招引,統籌實施重大基礎設施、城鄉土地有機更新、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實施退填還海、濱海濕地修復、海堤生態化、沙灘修復等工程,加強歷史圍填海生態修復。
(二)健全完善陸海污染防治體系。
1.加強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快落后船舶淘汰,推廣綠色修造船。加強沿海碼頭環衛設施與城市污染防治設施銜接。實施船舶污染防治行動,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處置體系,有效實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機制。深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大力推廣水產健康養殖模式,努力實現海水養殖清潔化、生態化。
2.完善陸源污染入海防控機制。加強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深入實施河長制,重點抓好陸源流域污染控制。深入推進錢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甌江、飛云江、鰲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構建七大入海河口陸海生態廊道。實施主要入海河流(溪閘)總氮、總磷濃度控制。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加大脫氮除磷力度。強化畜禽養殖治理,嚴格執行畜禽養殖區域和污染物排放總量“雙控”制度,降低農業面源污染。
(三)增強海岸帶防災減災整體智治能力。構建海洋防災減災“兩網一區”(海洋立體觀測網、預警預報網和重點防御區)新格局,完善全鏈條閉環管理的海洋災害防御體制機制,加密河口潮位站、海洋觀測站(點)布設,提升海洋綜合立體觀(監)測、海洋精細化預警預報、風險識別防控、預警服務供給和整體智控等能力。推進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構建海洋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海洋生態質量分級評價和分區預警,實現海岸帶地區海洋災害風險整體智治和生態減災協同增效。提升堤壩修拆建設的科學評估能力。加強應急搜救能力建設,健全水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和海洋公共安全體系。
九、完善海洋經濟“四個重大”支撐體系
(一)深化海洋經濟重大改革。系統化、集成化實施海洋經濟重大改革,推動寧波舟山港一體化2.0改革,推進山海協作升級版改革,建立海洋經濟核算統計體系,構建海洋實驗室創新體系,創新海洋金融投資體系,創新海洋領域軍民融合模式,加強海洋保護地體系建設,實施歷史圍填海審批改革。
(二)打造海洋經濟重大平臺。統籌推進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提升“17+1”經貿合作示范區能級,深化寧波、溫州國家級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協力打造甬舟溫臺臨港產業帶、生態海岸帶。積極推進杭州錢塘、寧波前灣、紹興濱海、臺州灣等沿海新區建設,提升金義新區、南太湖新區涉海發展能級。做優做精一批涉海開發區、高新區、綜合保稅區。加快麗水市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創新平臺建設。
(三)創新海洋經濟重大政策。堅持創新引領、先行先試,建立健全海洋財政金融政策,創新集約節約用海政策,協同創新高效口岸監管政策,復制推廣開放合作政策,完善海洋經濟人才激勵政策,升級大宗商品貿易政策,創新海洋旅游發展政策,全力保障海洋經濟政策落地實施。
(四)建設海洋經濟重大項目。發揮甬臺溫福沿海高鐵項目、甬武海鐵聯運項目、甬舟跨市互聯互通項目、舟山綠色石化基地、生態海岸帶示范段、海塘安瀾千億工程、智慧海洋工程、十大海島公園、海上絲綢之路指數2.0、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東海信息能源公共基礎骨干管網等重大項目引領性作用,聚焦突破點、增長點和特色亮點,每年滾動推進300個左右海洋經濟重大項目。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積極發揮省推進“四大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作用,健全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強省建設的組織協調機制,強化海洋經濟工作力量,建立涉海相關部門的聯合會商專班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海洋經濟發展遇到的重大問題。加強與國家相關部委溝通銜接,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
(二)落實責任分工。省發展改革委要發揮省推進“四大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協調作用,會同各成員單位加強對海洋經濟發展的服務指導,按照職責分工編制實施海洋經濟重點領域專項行動計劃,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各市、縣(市、區)要積極發揮主體作用,編制實施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的配套規劃方案,加快推進海洋經濟重大平臺和重大項目建設。
(三)加強監測評估。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要加大對規劃明確的重點任務的督促指導力度,開展規劃年度實施情況監測,推動各項工作落細落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開展規劃中期評估,適時調整規劃目標任務。
(四)合力營造氛圍。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海洋經濟發展。完善海洋文化宣傳和海防教育聯動機制,提高全社會的海洋觀念和海防意識。定期開展央企、名企專題推介活動和省級以上媒體集中宣傳報道活動,擴大海洋經濟發展的影響力,為海洋強省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