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 02:31
答:一是推薦性標準被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引用,則該推薦性標準具有相應的強制約束力,應當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予以實施。二是推薦性標準被企業在產品包裝、說明書或者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必須執行該推薦性標準。企業生產的產品與公開標準不一致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承擔法律責任。三是推薦性標準被合同雙方作為產品或服務交付的質量依據的,該推薦性標準對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必須執行該推薦性標準,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2021-12-29 14:22
答:對于產品標準,由于有“性能特性原則”,在要素“要求”中對“過程”提要求相對要少些。對于服務標準,在“要求”中對“過程”提要求相對要多些。然而,不論是產品標準還是服務標準,對過程的要求,大多針對人的行動(做或沒做)或行為(做的好或不好)。對“過程”提要求,通常只包含三個元素:“誰"、助動詞“應"和“怎么做”,其中“誰"有時被省略。例如,客人來到前臺,接待人員應主動問好,并詢問客人所需房間類型、等級、住期。對“過程”的要求也是要證實的。標準中對“過程”的要求是對人的要求,人的行動或行為大多轉瞬即逝,因此通常采取派員駐廠旁站觀察、視頻監控等多種方法來實現。也可根據審核、現場檢查或管理體系規定的某些檢驗方式來實現。對于轉瞬即逝的“過程”要求也是需要證實的,只是根據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證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