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實施科技強農機械強農行動
大力提升農業生產效率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為實施科技強農、機械強農行動(以下稱農業“雙強”行動),大力提升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走高效生態農業發展路子,圍繞爭創農業農村現代化先行省目標,突出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導向,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全面實施農業“雙強”行動,實現“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創一流”,成為農業高質高效、農民持續增收的農業現代化省域樣本。
到2025年,農業勞動生產率達到6.5萬元/人以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4萬元以上;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71%,新增重大農業科技標志性成果100項,農業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00家,每千名農業從業人員擁有基層農技推廣服務人員4名以上;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84%以上,水稻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1%以上;農業(除海洋捕撈、林業外)畝均產出率達到1萬元/畝以上;土地規模經營比例達到68%左右,100畝以上集中連片適度規模經營占比達到60%。
二、實施科技強農行動
(一)加大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聚焦現代農業生物技術、綠色智慧高效農業、農產品質量與生命健康,實施現代農業生物重大基礎研究專項。加快先進適用技術集成創新與推廣應用。吸引國內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來浙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支持農業企業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和創新聯合體。支持農業領域省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累計建成農業領域高能級創新平臺10個以 上、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3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農科院。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大種子核心技術攻關。實施農業新品種選育重大科技專項。支持種質資源收集保護、鑒定評價、挖掘利用,構建“1(核心庫)+10(專業庫)+N(特色圃場)”種質資源保護體系,建成種質資源庫(場、區、圃)100個以上。加強精準育種等技術研發,推進“數字化+育種”,育成新品種200個以上。擴大南繁基地等良種繁育基地面積。組建浙江種業集團,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種業龍頭企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農科院、省林業局)
(三)大力實施優地增糧。嚴格保護810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每年新建或提標改造高標準農田50萬畝以上,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建設設施齊全、土壤肥沃、科技先進、高產高效、綠色生態的綠色農田,建設1000片以上千畝方、萬畝方集中連片永久基本農田。實施土壤健康行動,健全長效管護 機制。推行“田長制”。(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四)全面促進農業優品提升。推進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大力打造“浙字號”農業品牌。組織開展 “一縣一品一策”行動,打造100個省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全面推進農業標準體系建設,開展主要農產品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建立農業品牌目錄制度,培育區域農產品公用品牌,每年評選“品字標浙江農產”品牌企業20家以上。培育農產品地理標志200個以上、綠色食品2500個以上。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
(五)推進農業綠色化生產。大力推進農作制度創新,推廣應用間種、套種、輪作等方式。深化“肥藥兩制”改革,推廣有機肥、水肥一體化等技術。強化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融合發展,集成應用生態調控、生物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健全秸稈綜合利用、肥藥廢棄包裝物和廢舊農膜回收處置機制。集成應用種養環節碳減排和節能低碳農產品加工技術,促進生態碳匯資源培育和開發。(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科院)
(六)加快發展智慧農業。建設浙江數字“三農”協同應用平臺,全面推行“浙農碼”。推廣“產業大腦+產業地圖+數字農業工廠(基地)”發展模式,建設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數字農業工廠各100個。打造國家數字農業應用推廣基地、數字農業先導區等數字化應用場景。加大工廠化農業攻關。加強動植物檢疫防疫等數字化監管。(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農科院、省大數據局)
(七)打通農業科技轉化“最后一公里”。組建農業農村“三農九方”科技聯盟。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平臺。每年實施成果轉化項目300個以上,建設省市縣產業技術團隊500個,建成高品質科技示范基地200個以上。實施農業新品種選育“百品萬畝”工程。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建設,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允許農技人員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前提下,提供技術增值服務并合理取酬。省市縣每年聯動派遣科技特派員1萬人次。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農科院)
(八)積極培育適應科技創新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戶轉場、場入社、社提升”行動,新培育家庭農場1萬家以上,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穩定在5000家以上。實施農業龍頭企業倍增計劃,省級以上達到1000家,重點支持培育農業科技龍頭企業。實施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促進“兩進兩回”。實施千萬農民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農村實用人才25萬名以上。深化“三位一體”改革,組建產業農合聯500家。(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
(九)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創新。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打造100個農業全產業鏈,其中100億元以上的省級標志性 產業鏈10個。加強農產品產地初級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和 質量安全的相關技術攻關,支持涉農縣建設農產品加工園區和出口園區。健全農產品冷鏈物流網絡節點,建設一批國家和省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每個鄉鎮至少布局1個生鮮冷凍食品零售網點。探索開展農業全產業鏈評價監測。(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
三、實施機械強農行動
(一)建立先進適用農機具需求清單。以適應丘陵山區、設施大棚和家庭農場的微型化、輕便化、多功能農機裝備為重點,梳理先進小型農機具清單、特色主導產業農機裝備需求,編制主要環節農機具需求清單。建立小型農機具科研導向目錄,實行重點需求項目“揭榜掛帥”制度。組建省農機裝備創新研發推廣聯盟,建立產學研定期對接和會商機制。(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二)加快補齊重點領域農機研制使用短板。加大丘陵山區適用小型農業機械研制推廣力度。支持開展主導產業全程機械化試點,調整優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范圍和標準。調整擴大享受購機補貼政策的設施大棚宜建區域范圍。分地域、分品種制定大棚建設標準,推廣智能化大棚。將列入省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并在有效期內的首臺套農機裝備,優先納入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目錄。(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農科院)
(三)分產業推廣先進機械裝備。優化育秧育苗、糧食烘干、稻米加工、機具庫棚等配套設施建設標準和規劃布局。推進耕作水平控制等全程裝備應用,加大保鮮倉儲、產后加工的集成配套,建設100個農機創新試驗基地和600個全程機械化應用基地。發展智能溫室、農業機器人、智能采摘收獲等設施裝備。推廣畜牧業洗消飼喂、養殖等智能設備,推進海洋捕撈設施及漁獲物分揀分級、水產養殖機械化。(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四)培育壯大先進適用農機具產業集群。強化農機裝備質量與標準體系化建設。加強國外先進技術引進,鼓勵開展農業傳感器、農業物聯網設備、智能控制生產流水線、智能灌溉系統、農業機器人等技術研發和裝備制造。提升永康動力耕作機械和園林機械等產業集群發展水平,在聯合收割機、茶葉生產加工機械等優勢農機制造領域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浙江農機品牌。(責任單位: 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
(五)深化農機農藝融合。健全農機農藝協作攻關機制,推進播期、行距、行向的標準化,形成與機械化相適應的農藝方式、作業規范、質量標準。改進品種選育、農作制度、栽培和養殖模式,優配適應性強、針對性好的農機裝備。加強國內外農機農藝融合成功模式的引進、試驗和推廣。(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農科院)
(六)加大基礎設施宜機化改造。推進農田、果園、茶園等標準化建設。把耕作田塊小變大、陡變平、彎變直,以及電力輸送、機耕路的互聯互通作為高標準農田項目驗收的重要指標。支持丘陵山區機耕道路、林間作業道路等建設,注重農機下田坡道設計與建設,加快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提檔升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
(七)做大做強農機綜合社會化服務。加強縣域統籌布局,建設農事服務中心300個。打造一批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支持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對糧食烘干中心、農事服務中心按農用排灌脫粒電價計算作業電費。培育發展“全程機械化+”新型專業服務組織,推廣“農機企業+合作社+農戶”“合作社購買+農民 租用”等模式。建設數字化農機服務平臺。(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省電力公司)
四、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
(一)優化提升農業“兩區”。糧食生產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的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分別比周邊高20%以上。推進“一縣一平臺”建設,打造100個現代農業園區。省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 由所在地根據園區實際需要,統籌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噸糧標準”建設,完成高效節水灌溉27萬畝,田間道路通達度、有效灌溉覆蓋率均達到100% ,保障全省70%以上的糧食產量。健全糧食生產功能區、高標準農田長效管護正向激勵機制。(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
(二)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地”改革。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健全土地集中連片流轉正向激勵機制,積極探索定量不定位、土地入股等方式,推行“連片流轉+ 土地整治+農業標準地”。全面推進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設置農業“標準地”控制性指標,倒逼先進適用技術和設施投入。(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
(三)切實強化人才支撐。建立農業“雙強”高精尖缺人才專業目錄和人才庫。實施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等重大人才工程,引進培育一批鄉村振興領域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列入省人才分類相應目錄。落實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政策。加強高校種業、農機等涉農學科建設。培養100名以上引領型農業企業家,1000名以上成長型農業企業家。(責任單位:省 人力社保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
(四)有效保障用地需求。落實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同步考慮設施農業用地需求和布局。制定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政策的實施意見。加強涉農重大項目用地保障部門會商。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產生的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用于農業產業。支持將農業生 產所需的看護、初加工和農資倉儲、農產品產地預冷庫等附屬設施 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加大對山區26縣和海島地區、涉農大縣農產品加工園區的用地支持。探索對省重大產業項目專設現代農業準入標準,將現代農業產業項目優先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局)
(五)實施暢通金融服務“三農”工程。組建浙江金融服務農業農村共同富裕聯合體。引導金融機構單列涉農信貸投放計劃,確保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高于其他各項貸款增速。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創新,重點支持增產保供、種業創新、機械裝備、“三農”新基建等領域。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提高農業信貸擔保規模。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建設金融支農數據融通共享平臺和涉農信用數據庫。擴大“兩山銀行”試點。開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耕地地力指數保險、農業氣象保險等險種試點。支持將種業提升、農業機械研發推廣、農產品加工和冷鏈物流等戰略性項目列入省產業基金支持范圍。(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省氣象局)
(六)加大財政稅收政策支持。鼓勵各地對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中小型企業再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對從事先進適用農機具作業與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加大農產品加工園區企業貸款貼息和稅費減免獎補。省財政按每家300萬元的標準對農業龍頭企業上市的地區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地方按相應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統籌安排使用。加大財政涉農資金整合,增加農業科技、農業機械、種業、高標準農田等方面的財政投入。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強村公司,探索將涉農項目資金作為強村公司股份,直接撥付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省林業局)
五、強化組織實施
建立省農業“雙強”行動工作協同機制,省農業農村廳承擔牽頭統籌協調職能。建立與用地指標、涉農資金安排雙掛鉤的“賽馬”激勵機制。省級安排1000畝建設用地指標,用于獎勵年度考評前列的縣(市、區)。省級涉農資金按一定比例優先支持年度考評前列的縣(市、區)和重點突破試點項目。把農業“雙強”行動項 目列入市縣招商引資的重要內容,定期推出面向社會資本的農業招商推介項目。推進農業農村投資集成“一件事+明白紙”示范改革試點,打造農業投資最優營商環境。